本
文
摘
要
爆竹声声除旧岁,红梅朵朵迎新春
临近年关
多地群众呼吁“禁燃令”松绑
还有很多网友来咨询相关政策
在此,吴兴公安提醒您
吴兴区并未放开“双禁”政策
“双禁”范围内(全域)
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
2018年6月1日起
吴兴区(县)行政区域内
全域全时段
全面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吴兴公安持续加强
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查控力度
“禁售禁燃禁放”落实处
01
2022年12月29日凌晨,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有人在爱山辖区榆树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爱山派出所立即组织值班人员赶往现场处置。到现场后,只见到燃放过的烟花爆竹残留物,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火药味。经了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是谢某某,谢某某吃完夜宵酒喝多了,称要庆祝一下,脑子一热就放起了烟花爆竹。
随后,民警立即将谢某某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通过民警的宣传教育,谢某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深刻认识到违法燃放的影响和危害。根据吴兴区人民 *** 下发的《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爱山派出所对谢某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1月3日,吴兴区公安分局高新园区派出所接到热心群众反映,在某知名短视频平台发现有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随意燃放烟花爆竹。
民警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立即开展侦查工作,通过对短视频及相关信息的梳理汇总,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郁某某,并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据郁某某交代,她和相熟的朋友约好“跨年夜”共同庆祝新年,事先通过网购买入了一批烟花爆竹。2022年12月31日午夜,几人驾驶车辆行驶至吴兴高新区幻溇村以北滨湖大道上时,用打火机点燃烟花,由郁某某手持燃放,其余友人在旁把控车辆和拍摄视频。
根据吴兴区人民 *** 下发的《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公安机关对郁某某的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并收缴了还未燃放的烟花爆竹共20余件,并开展批评教育,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妙西派出所积极组织警力
联合妙西镇应急管理局
在辖区内检查
是否有存放、销售及燃放烟花的情况
并面对面向群众宣传“双禁”政策
签订“双禁”承诺书
千万别违反“双禁”相关规定
后果很严重
1
违反“双禁”的处罚
对违法行为,由应急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浙江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吴兴区人民 *** 关于确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域的通告》等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24小时举报电话
1.违法运输、违法燃放:110
2.违法储存、违法销售:2289528
最后
呼吁广大市民朋友们
让“双禁”成为一种习惯
一起过个安“净”、清新的新年
保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一律通过上门或者请当事人到派出所等公安场所的方式面见当事人,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更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与此不符的,公民可视为涉嫌诈骗行为,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拨打湖州市防诈热线2250000。
来源:吴兴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