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共有105个大城市,包括7个超大城市、14个特大城市、14个Ⅰ型大城市以及70个Ⅱ型大城市。
其中,683个城市(包括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普通地级市及县级市)的城区人口数据也对外公开。根据城区常住人口数量,将城市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城市为超大城市,500万~1000万为特大城市,而300万~500万的I型大城市和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并称为大城市。
超大城市包括: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特大城市包括: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105个大城市中,包括了4个县级市,分别是江苏昆山、浙江义乌、浙江慈溪和福建晋江,均为Ⅱ型大城市。上述资料提供的七普数据显示,江苏昆山常住人口达到209.25万人,城区人口达到141.43万人;浙江义乌常住人口达到185.94万人,城区人口达到118.42万人;浙江慈溪常住人口达到182.95万人,城区人口达到106.19万人;福建晋江常住人口达到206.16万人,城区人口达到101.25万人。
从经济数据来看,上述江苏昆山、浙江义乌、浙江慈溪和福建晋江也均位列2021年我国GDP十强县。2021年我国GDP十强县分别是昆山、江阴、张家港、晋江、常熟、慈溪、宜兴、长沙县、神木和义乌。
上述城市评级(城区常住人口)关系到很多大项目的审批。与城市建设发展息息相关。
例如,今年9月10日住建部公布的《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城区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城区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修建250米以上建筑。
根据2018年7月国家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申报建设地铁的城市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应在300亿元以上,地区生产总值在3000亿元以上,市区常住人口在300万人以上。
另外,此前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改革的意见》,特别提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则要精简积分落户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