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刘邦痞子气怎么看(刘邦痞子英雄),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刘邦痞子气怎么看(刘邦痞子英雄)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刘邦痞子气怎么看(刘邦痞子英雄)

以历史为载体, 以现代为基调,深入浅出的解析某个历史人物,您就图一乐呵,大笑而来就是我最希望看到的。

像帝王一样思考,像男人一样写作。

今天要讲的这位角儿跟咱们脱俗冷酷、霸气四溢、周身帝王之气的嬴政政哥相比较,简直可以用以下几个词来形容: 土匪、土匪、还是他妈的土匪。

那么你说的这是谁呀?

他就是农民出身、秉承着“我不识字我骄傲”以及“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理念,取代秦朝登台表演的汉朝开创者,或者说造反的头儿-汉高祖刘邦。

雷鸣电闪 破壳而出

为了契合他这独特的气质,我也给他安排了一个《大话西游》里面的角色,那就是“大当家的-帮主”。

据司马迁《史记》记载:“高祖,沛丰邑中阳里人,姓刘氏,字季。父曰太公,母曰刘媪。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

用大白话讲就是咱刘大帮主的娘在大河边休息的时候,做了个梦,至于梦的内容暂不细说。

这个时候的场景不仅只能且只能用“天降异象”来描述 — 雷鸣电闪,天昏地暗。大当家的爹去的时候,见到有蛟龙在大当家他娘的身上。

这么一折腾,不久刘邦也就是刘大帮主不久就破壳出生了。

跟电影《大话西游月光宝盒》里面的帮主一样,刘邦也有着“引以为傲”的胡须,但是跟电影里面至尊宝得脚底板有三颗痣相比较,刘邦却在自己的左腿上长了七十二颗。

这刘大帮主既不务农、也不经商、除了贪酒好色之外,还时不时的对当官的人进行调侃,这情景就像是村东头的吴老二,整天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赊账买酒吃肉,整一个懒蛋颓废满脸胡子的落魄之相,就连他爹也说他就是个十足的无赖之徒。

可单单就这么一个匪气十足的人,您猜怎么着?酒馆的老板娘却把他所欠的酒钱账单大笔一挥划掉。

原因归结有二

这其一是咱刘大帮主每次喝的酩酊大醉之时,酒店老板似乎见到有龙的影子在他周身出现,颇为惊奇。

说到这里,我也不由的感觉后脊背发凉,这就好比一个人平日里看到了从来不曾看到的东西,那场景可是相当的震撼,那叶公喜欢画龙,可是等见到真龙之后,他却被吓尿了。你说酒馆老板咋就不害怕呢? 十分无解。

这第二个原因就是只要是咱这刘大帮主一来,这平时死气沉沉的酒馆生意,立马活络起来,这迎来送往酒客、食客不断。

这酒馆老板一看,“我滴妈呀,这无赖哪里是吃白食,这简直就是一只超大号的招财猫,咱得好酒好菜供着!”

要不说呀,人家刘大帮主有老天护佑着,到处白吃白喝,还理所当然,这待遇咱只能说:“我滴神!啥时候能轮到我!”

光芒万丈 亮瞎我狗眼

“高祖常繇咸阳,纵观,观秦皇帝,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当如此也!”《史记》

这一眼,可谓是奠定了刘大帮主的毕生梦想,也就是他生而为人的使命 — 像政哥一样做皇帝。

此时此刻的政哥可谓是人生得意、权倾天下、如日中天,那真真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从脚指头到头发丝儿都昭告天下-吾乃九五之尊也。

那光芒万丈的王者之气,那至尊无比的贵族仪式,仿佛帝王所在之地被镀了金光一般,直直的冲击着刘邦的视网膜,仿佛要亮瞎他的双眼。

反观浑身上下破烂不堪、还在服徭役,也就是做奴隶的自己,那真是“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只是咱刘大帮主的这放荡也忒荡漾了点儿,本来就是一只Hello Kitty猫,愣搁这里冒充老虎,还妄想成为“真龙天子”,这真是猫吃了龙胆,也吞的下去!

但是土匪最大的特点就是够坦诚、够直接、够不要脸。

打个比喻,就像是追求姑娘,秀才都是花前月下莺莺燕燕,声东击西,不知所云,爱慕的心思深藏在十万八千里的海底,再遇上点儿愚笨的姑娘,我勒个去!

但是土匪不一样,要么直接上街去抢,要么彩礼一放大绳一绑,直接扛回去做压寨夫人。

有点儿文化的也许能整出《唐伯虎点秋香》里面的那句:“赏花赏月赏秋香”,但大部分的土匪头子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老子看上你了!

冯唐在他的书《无所畏》中讲过他的九字真言:“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那么从今天开始我宣布我行走江湖的十字真言就是:“够坦诚、够直接、够不要脸。”

异象乍现

如果一个人跟你说你相貌尊贵,将来必定成材成器,做出一番作为,你可能会当个笑话装作一副礼貌的样子,还有可能配合着点点头。

但是当越来越多的人这样告诉你的时候,慢慢的,你可能就信以为真了。这就跟所有的臣子每天上朝第一件事情做的便是三跪九叩当今圣上,并祝“万寿无疆”一样。

有些口号喊着喊着就成真了,有些信念有着有着就变成现实了。遇见的人越多,刘邦听到关于他自己相貌无比尊贵这样的语言也越多,甚至说是帝王之相,天长日久,在发生那件事情只有,刘邦对于这个说法终于相信了。

某天夜里,他又喝多了,带着逃亡的几十位奴隶在曹泽中小路行走,探路的人说:“前面的路被一条大蛇拦住,无法通行。”

要是这种情况普通人见了,肯定是尽快的远离,能走多远走多远!可咱刘大帮主不介,他不但横冲直闯,还一剑把大蛇砍成两截,这样路便通了,又走了一段时间后,他卧倒在地呼呼大睡。

关于“刘邦斩蛇”这个事情虽然《史记》有相关记载,但是是否真有其事,无从查证,有一个事情可以肯定的便是刘邦这个人心大,天不怕地不怕,谁当老子的路老子就砍谁。

《史记》云:“后人来至蛇所,有一老妪夜哭。人问何哭,妪曰:“人杀吾子,故哭之。”人曰:“妪子何为见杀?”妪曰:“吾子,白帝子也,化为蛇,当道,今为赤帝子斩之,故哭。”人乃以妪为不诚,欲笞之,妪因忽不见。后人至,高祖觉。后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独喜,自负。诸从者日益畏之。”由此可以推断,“砍蛇”事件后,刘邦在他带领的那一小撮人里面的威信开始树立。

《史记》又云:“季所居上常有云气,故从往常得季。”这里的季指的便是刘季,也就是刘邦,因他居住之地常有云气围绕的异象,越来越多的人都前来投奔他。

你牛逼 你来

要说刘大帮主之所以能成事儿,离不开他善于用人,而且善于笼络牛逼的人。在政哥轰轰烈烈大搞“焚书坑儒”的时候,咱刘大帮主已经把知人善任这个技能玩儿的如火纯情了。

正所谓“坑灰未冷山东乱 刘项原来不读书(唐人章碣《焚书坑》)”是,刘邦凭着自己的力量当了个“土匪造反头子”,但是他文不成、武不就,这可咋弄。

战争未动,粮草先行,咱们刘大帮主则不管它三七二十一,还是九九八十一。反正你牛逼,就用你。所谓用者不疑、疑者不用。

能用人之人,胸襟广阔容天纳地;被用之人,则多才多艺。千里马遇伯乐,这些人终于找到可以有一番作为施展自己才能的平台。

说到这里,我不由的感慨,为什么那么多有才有艺的人一辈子却找不到自己施展的机会,一辈子默默无闻平平庸庸,现实生活当中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能遇到发掘自己才能的人是一种幸运,然而更加幸运的一种人是那些一生下来就清楚的知道自己来到人世间是做什么的,也就是说自打娘胎里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使命是什么?

刘邦就是这样的人,但凡是这样的人一般都有能力引领自己,成就别人。

说到这里,请扪心自问自己是否知道自己的使命。

从文而言,刘邦重用张良与陈平,每次重要转折点的时候的思想路线由他们制定,他们就是刘邦的think tank,也就是刘邦的大脑。

从武而言,他重用潇何与樊哙,有这等骁勇善战之将,此生还有什么可遗憾的。

所谓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就是草头王。政哥仙去,秦朝二世的统治之残酷暴虐与之前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此刻,天边的乌云压境,秦朝处于一片黑暗笼罩之中。而以刘邦为首的这些不起眼的小人物,秉承着败帝王,斗苍天,夺得了皇位已成仙,他们无惧黑暗,在豪情万丈的天地间征战、驰骋,终于让秦帝国倾倒,开启了汉室的天下。

更多刘邦痞子气怎么看(刘邦痞子英雄)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