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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凶杀案件(厦门惊天大案)

北山,又名北辰山,是厦门市的一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景区内有著名的十二龙潭瀑布,瀑布上方100米有一小洞,名为龙泉洞。

此洞本为游客远足北山极高点时中途纳凉休息的绝佳去处,不想,2002年,一起惊天大案却在这里发生了。

当年3月12日下午,负责景区保洁的两位大婶一路清扫着废弃物走上山来。

3点多,二人接近了龙泉洞,刚到洞口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只见几个年轻女子横七竖八倒在洞内的石桌边,身上血迹斑斑。

两个大婶吓得撒腿就往山下跑,到半山腰的景区管委会报告了情况。

接到报案赶来的民警看到现场也不由倒吸一口冷气:在不足10平方米的洞内,四个年轻女子倒在血泊中,身上尽是刀伤,总计60余处,刺破了她们的心、肝、肺、胃等内脏,致使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岩洞石壁上血迹斑斑,石桌和地上散落着未喝完的矿泉水和饮料。桌上黑色的旅行包被翻乱,里面留着女孩们的化妆品和通讯录。

案件发生在风景区深处,地点偏僻,人员流动性强,破案难度可想而知。专案组决定,分为技术勘验、现场访问、受害者关系排查、面上排查、技术侦查五个小组分头开展工作。

现场遗留物中发现的工资单显示,四名年轻死者都是厦门东纶织造公司的员工,3月13日凌晨,警方来到这里调查。

四名死者年龄最大的26岁,最小的只有20岁。据厂方和员工反映,四人在工厂表现都很好,人际关系也不错,一人是班长,一人是副班长,其他两人是流动技术指导,都是工厂的技术骨干。

在厂方的配合下,全厂动员大会连夜召开。到凌晨,调查组便初步查明了死者的身份和被劫的财物,包括一部摩托罗拉蓝色手机、项链2条和银行储蓄卡若干张。

综合各路情况,专案组对案情作出了方向性的判断:从凶手作案手法老练、作案后现场未留下任何痕迹上,初步判断案件性质为抢劫杀人,但由于作案手段残忍,也不排除仇杀的可能,凶手为二人或二人以上流窜作案可能性大,发案时间为当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

现场访问组通过大量的访问,先后排出7名曾于案发时在附近出现过的嫌疑对象,并把重点锁定在两名男青年身上。据风景区的售货员反映,当日下午2点半左右,看到两个男青年从山上下来,两人均穿黑色上衣和深色长裤,腰间绑着深色外套。

发现死者的保洁员在早些时候也看到这两人行色匆匆地经过拦水坝工地上山,而一摩托车载客工也提供,当日14时45分左右,这两青年分别乘摩托车离开半山的停车场,其中一部为蓝色摩托车,但山门的售票员和门卫都未见两人上山。

寻找这两个可疑分子,成为全案重点。

“3·12”血案震动了整个福建省,为尽快消除负面影响,厦门警方也是开足了马力,通宵达旦地工作,先后排查了当地16-35岁人员2万余人,摩托车4785部。

排查期间,不断地有线索浮出,又不断地被排除,“两名黑衣男青年”如石沉大海,始终没有现身。

4月底,随着重点嫌疑目标一个一个地排除,拉网式排查继续扩大。功夫不负有心人,5月6日,专案民警迎来了一缕盼望已久的曙光:暂住在湖里区高殿村的一外来人口使用的手机与死者李毅被劫的手机相似。

当晚7时许,这名在工地做泥水工的重庆市永川县人被“请”上了警车,民警从其身上缴获了那部消失了一个多月的蓝色摩托罗拉手机。

经连夜审讯,这名当事人说出实情:手机是向其妻子的堂弟孔德春以400元钱买来的,孔现在下落不明。

孔德春,男,30岁,重庆市永川县人,曾因抢劫被判刑。随着调查深入,与孔经常在一起活动的几名永川老乡浮出水面,而与他一同“失踪”的先承海最为可疑。

从永川老乡处的调查中还掌握到两条几乎构成“证据”的线索:其一,3月12日晚,有人看到孔德春的裤子粘有血迹;其二,他和先承海一起用几张来历不明的银行卡在柜员机上取过款。

结合现场目击者对二人体貌特征的描述,专案组基本确认,犯罪嫌疑人就是先承海、孔德春。

根据对先、孔二人社会关系和潜在的落脚点分析,专案组五路追兵齐发,分别去了福州连江、广西北海、湖南湘乡、广东番禺和重庆先、孔的老巢。

5月10日傍晚,广西北海市银苑住宅小区门口。三个身着T恤短裤的男子信步走进小区门口的一家川菜馆坐下。

川菜馆很小,没什么客人。三个男子目光如炬。这时,一个身穿粉红色短袖衬衫、30岁左右的妇女从厨房走出来招呼客人。

女人是孔德春的老婆魏寿芹,专案组分析,孔很可能回北海找老婆,就在这家川菜馆对面设下了埋伏,守株待兔。

四名警察包下正对川菜馆的小旅社临街的房间,四个人分三班,一刻不停地轮流盯着小店的动静。漫长的240小时过去了,但“兔子”仍没出现。

其他追捕小组纷纷反馈回来有价值的线索:先、孔二人到过福州连江,后往邵武,并在该地抢劫作案;二人曾于5月5日晚在湖南湘乡抢劫一女青年,劫走手机一部,并将手机以300元卖给该市一家二手手机商店。

重庆一路取得了他俩的完整户籍资料、照片等,并发现其于5月26日在贵州省六盘水市出现继续实施抢劫,抢走手机和小灵通各一部,以及现金1400多元。

先、孔均选择在当地风景区偏僻处作案,作案时以刀威胁,手法与“3·12”案极为相似。不同的是,二人做案时,均戴上眼镜进行伪装,其中一人着迷彩服,这些线索为锁定二人行踪和下一步追捕提供了有力依据。

专案组分析,二人的踪迹是沿着福建省至云南省的铁路移动的,且二人说过要去云南买枪。六盘水在云贵两省边界,再过去就是云南曲靖市。

组长决定,兵分两路,前堵后追,决战曲靖。同步请求云南警方在全境通缉先承海、孔德春。

追捕小组沿着入滇公路一路前行,5月29日上午抵达曲靖市陆良县。这个县城周围有两个风景区,而位居两个风景点中的人民广场一带旅客多,侦查员分析,先、孔二人极可能选择这里落脚,遂在此设伏。

下午6时许,太阳落山了,广场的人渐渐多起来。侦查员的眼睛有些酸了,但他们不敢有丝毫懈怠,怕稍有闪失就放过了目标。

6时40分,两个皮肤黝黑、身材瘦削的男子从广场边缘走进来,坐在石凳上,其中一人手里拿着一部手机,穿的是一件迷彩服,正是两名嫌疑人。

侦查员看准机会扑了上去,他们反应过来后拼命挣扎,直嚷抓错人了。当侦查员严正声明是“厦门警察”时,两人一下子瘫软在地……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跑到千里之外仍逃脱不了恢恢法网。

5月31日,先承海、孔德春被押解回厦。

他们交代,决定作案后,就购买了2把单刃尖刀,并于作案前一天下午前往北辰山踩点。

3月12日中午,二凶手发现四名女子上山,便尾随至龙泉洞,见四被害人在洞内小憩,即持刀冲入洞内,把守洞口威胁四人,先承海首先刺伤了其中一女子的脸部和另一女子的上身。尔后,威逼被害人交出钱财,并搜身翻包、胁迫被害人说出银行卡的密码。为了杀人灭口,二人又拿刀将这几名女子刺死。

先承海称:“孔德春怕她们没死,又在我们逃离之前用我的刀去捅她们,因为他的刀已经刺弯了……”

此后,二人挥霍了抢来的钱财,并逃离厦门。

而这起案件并非他们在厦首次作案,2月23日晚,二人还伙同“老五”(另案处理)在金榜山公园尼姑庵附近持刀抢劫了两名女子,除抢走 *** 姓女子携带的290余元外,还用菜刀砍伤了肖的左手背,并用布条将二人的手、脚捆绑,嘴缠住。

2002年5月12日,先承海还伙同罗庆勇(另案处理)在浙江省金华市持匕首将坐在江边的一男一女杀死并抛尸江中,抢走了二人的手机等财物。

在逃离途中,先承海、孔德春辗转全国各地,通过持刀威胁或砍伤被害人等暴力手段,先后在广东、湖南、贵州、云南等地抢劫十几人,作案6起。

2002年7月25日,法院判处二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8月30日上午,26岁的先承海和30岁的孔德春被押赴刑场正法,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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