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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在身旁(榜样就在眼前)

李博,阜新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第四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之一。从检十余年来,她办理的各类刑事案件无一错案或瑕疵案件,曾荣获全省检察系统先进个人、阜新市青年五四奖章,被评为2021年度阜新市政法系统十大忠诚卫士、2022年度阜新市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个人、阜新市十佳检察官等,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6次。

自我加压

新兵变业务骨干

初到检察院公诉部门,李博承办了一起诈骗犯罪案。看似案情简单、证据充分,但在审查中她对其中一起犯罪事实产生了疑问,向科长请教时,有着多年公诉工作经验的科长立即就指出了问题的症结,醍醐灌顶之余,李博深切感受到了书本与实践之间的差距。她暗下决心: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在办案实践中学习,一定要成为行家里手。

两年后,李博办理了王某等5人贩卖、运输 *** 系列案件,涉案 *** 7公斤,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阜新市查获的最大数量的 *** 案件。该案两名主犯拒不供认,在几近“零口供”的情况下,她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将案件成功起诉。最终,法院认定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依法判处其中三名被告人死刑、一名被告人无期徒刑、一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五年。因该案影响重大,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予以特别报道。

2012年,她与另一名同事办理了省内影响较大的安某等二十余人抢劫、盗窃、盗掘古墓葬、窝藏、包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案,对40多起犯罪事实、几百份证据逐一核对,建议追诉的十三名犯罪嫌疑人均获有罪判决,其中三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查微析疑

办案中彰显担当

2016年10月,李博任公诉科副科长。公诉部门工作任务重、人员少,她在孩子刚满2个月时便提前结束了产假,与其他办案人员一起主办案件,同时还兼管内勤及考评等工作。她上班后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是盗窃案件,该案在阜新市影响较大,犯罪嫌疑人多达57人,涉案人数更多,作案持续时间长。李博加班加点阅卷、提审,查找资料、研究案情。在案件因审级问题移交基层检察院后,她又加入了当地的办案组,共同办理该案。最终,一审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该案被评为辽宁省检察系统2017年度精品公诉庭。

2017年,李博办理下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刘某诈骗案。经过细致审查,发现一审判决在证据采信方面确有错误,对两起事实未予认定,从而导致量刑畸轻。经过仔细推敲抗诉理由,充分准备出庭意见,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改判,纠正了一审法院在采信证据方面的认识偏差。二审判决对原审被告人刑期及罚金均有较大幅度改判,严厉打击了犯罪,有效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她办理的一起合同诈骗案,受害方为本市一家银行,涉案数额高达十多个亿。为了及时挽回损失,她对犯罪嫌疑人释法说理,使其充分认识到犯罪的性质与危害,并与当地政法委及办案机关多次沟通,为挽回损失创造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已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

深入基层

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小案”

2019年,李博到基层检察院挂职锻炼,接触了很多发生在田间地头的“小案”,她深知,在群众心中这些都是“天大的事”。

在办理马某故意伤害案时,她通过查阅卷宗、核实证据了解到,犯罪嫌疑人马某与被害人因土地纠纷发生争执,冲动伤人,后认罪悔罪且积极赔偿,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不起诉处理后,李博多次前往50多公里外的村里与当地派出所、村委会联系,为两家明确地界。最终,两家定桩划界握手言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2020年,李博办理了一起诈骗案。在审查批捕阶段,她以有效挽回被害人损失为目标,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反复耐心说和调解。经过多次沟通协调,犯罪嫌疑人真诚认罪悔罪,并向被害人退还诈骗钱财,双方达成了谅解协议。但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突然反悔,认为少算了滞纳金,重新提出追索请求。经过进一步核实确认被害人的损失,李博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解工作。

经过反复沟通交流,犯罪嫌疑人追加退赔,双方再次达成谅解。当李博把第二笔退赔款送到被害人家中时,他激动地说:“虽然说话不算数是件‘很磕碜’的事儿,但我当时真的是算错账了,我可不是讹人呐!没想到检察官又帮我追回了损失!”

勤奋学习

精研理论提高本领

李博是个“多面手”,工作之余她潜心钻研业务知识,将法学理论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撰写的论文、调研文章多次获奖,并被《中国民生报》《辽宁法治报》《辽宁法学》等媒体采用。她时刻关注司法体制改革动态,深入研究改革方案,其重点调研课题《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中的问题与对策》荣获全省优秀论文。

李博与同事组成课题组,在本地实践基础上深入调研,完成的调研课题《检察机关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的创新探索》被评为2018年度检察理论优秀研究课题、2018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公诉实务优秀调研课题;《论庭前会议制度中检察监督职能的实现》被《检察调研与指导》采用;《醉驾型危险驾驶罪量刑模式构建的实证研究》获全省检察机关专题调研成果,并代表课题组在全省危险驾驶案件专题研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

办案之余,她积极参加单位的犯罪预防宣讲团,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细心讲解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案例让听众切身感受到犯罪给本人、家人及社会带来的伤害,她还被团市委推选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月志愿者。

来源:阜新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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