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文件精神,本市婚姻登记机关2023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23年1月1日(星期日)上班。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2日放假。
二、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三、清明节:4月5日放假。
四、劳动节:5月1日(星期一)上班。4月29日至30日、5月2日至3日放假调休。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五、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星期日)上班。9月29日至30日、10月2日至6日放假调休。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温馨提示
为了市民的健康安全,本市婚姻登记以预约为主,倡导错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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