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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社区清零几天解封(上虞 社区清零通知)

浙江新闻客户端 编辑 孙良

【13:40】关于恢复区便民服务中心线下大厅业务办理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及有关单位: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12月31日9时起,解除全区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分布管控措施,上虞区应急响应等级调整为Ⅱ级。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政务服务工作,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便民服务中心于2022年1月4日(星期二)起恢复线下业务办理。各乡镇、街道便民中心、2号公安大厅、3号税务大厅、4号公积金中心大厅参照区便民服务中心执行。

二、同步恢复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 *** 采购、国企采购、产权交易、其他项目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业务,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公布相关信息。

三、为减少人员流动聚集,倡导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办理相关事项,请您尽量通过“网上办”(浙江政务服务网)、“掌上办”(浙里办手机APP)、“电话办”、“邮寄办”等不见面方式办理相关业务。四、严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大厅实施限流管理,现场办理业务的办事群众和企业,请自觉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规范佩戴口罩、主动亮码扫码、接受体温测量,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进入。办事时保持人与人1米的安全距离,请尽量减少在大厅逗留时间,即办即走。如有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禁止进入大厅办理业务。

区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13:40】关于停止基本生活物资配送的通告

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21年12月31日9时起,解除全区所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封闭管控措施,全区应急响应等级从Ⅰ级调整为Ⅱ级,解除交通管控。同时停止基本生活物资配送。

特此通告!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9:40】关于上虞区中小学、幼儿园有序恢复线下教育教学的公告

为切实保障校园安全和师生健康,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报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经研究,决定全区学校、幼儿园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学段、年段有序复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课时间

从2022年1月2日(星期日)起,全区学校、幼儿园分学段、年段有序复课,具体时间为:

01. 1月2日上午,普通高中二年级、三年级复课(1月6日—8日高中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学考、选考),师生实行住校管理;

02. 1月9日上午,普通高中一年级复课;

03. 1月10日上午,职业学校、初中、小学、幼儿园复课。

进校前师生员工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隔离师生复课时间严格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执行。

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复课。

二、教育教学计划调整预告

01. 普通高中: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1月27日结束,学生寒假从1月28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1月29日(廿七)离校。下学期原则上2月8日(正月初八)开始返校;

02. 初中:本学期实行单休(周日休息),教育教学工作1月27日结束,学生寒假从1月28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1月29日(廿七)离校。下学期2月10日(正月初十)报到上课,正月十五休息一天,2月、3月继续实行单休(周日休息),4月开始恢复双休日;

03. 小学:本学期实行单休(周日休息),教育教学工作1月27日结束,学生寒假从1月28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1月29日(廿七)离校。下学期2月14日(正月十四)报到上课,恢复双休。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原则上参照执行。

中小学本学期未完成的教学计划在2021学年第二学期补足。

三、相关要求

01. 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实施全封闭管理。开学前在专业部门指导下对校园环境进行消杀,加强食堂食品卫生管理。适时进行校园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守好小门,严防上学、放学期间校门口人员集聚。

02. 师生、家长要加强个人健康管理。师生返校前如实报告健康信息,经学校研判后确定是否可以进校园。特别提醒,元旦期间师生、家长不得出市,如遇紧急特殊情况必须出市,师生需经学校审批同意,家长需向学校报备。

绍兴市上虞区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9:38】关于做好解除封闭管控措施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解除封闭管控措施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1.人员非必要不离虞,必须离虞的,需携带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

2.全区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学段、年段有序复课。校外培训机构暂不复课。

3.全区域内严禁聚集性活动,KTV、游戏厅、棋牌室、足浴房、健身房、桌游室、影院、网吧、艾灸馆、采耳等室内密闭场所暂停营业,景区暂停开放。

4.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餐饮单位堂食人员控制在50%以内,酒店、宾馆禁止举办喜宴等聚餐活动。

5.暂停农村庙会、展销展会,严格控制农村家宴,喜宴禁办,丧事简办,丧事聚餐不超过5桌。

6.商场、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各类公共场所及各居民小区、村(居)坚持守好小门,严格落实人员进出测温、亮码、查验行程码。

7.零售药店继续暂停销售退热类药品,对购买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8.严格落实养老院、福利院、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监所等特殊场所防控措施,实行封闭式管理,暂停接收养老机构新入院老人。

9.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公共楼道、扶手、把手、按键等的消毒频次。保持良好的个人习惯,勤洗手、科学戴口罩、文明用餐、遵守一米线、常通风。

绍兴市上虞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9:30】关于严格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2月31日9时起解除我市疫情防控Ⅱ级响应,转为常态化疫情防控。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出省,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 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 市、区),如确需前往,请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防控要求,并加强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返绍后主动向单位村社报备,自觉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鼓励广大职工在绍过年;

二、请省外非中高风险地区来绍返绍人员主动前往愿检尽检点开展2次核酸检测;发热病人、健康码异常人员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随意行动;

三、从事进口冷链、国际航运、国际货运相关工作、在集中隔离场所、定点医疗机构和发热门诊等场所从事高风险岗位的人员返绍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四、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大型论坛、展销促销等活动;提倡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餐饮单位承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须严格落实就餐人员亮码、测温和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等措施,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50%、隔位就座;

五、景区景点进一步强化预约、限流、错峰等措施,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宗教场所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参加活动人数不超过容纳规模的50%,不举办迎新、敬香、撞钟等聚集性祈福活动;

六、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洗浴中心、棋牌室、桌游室等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50%,进入上述场所要求佩戴口罩,健康码和行程卡联动核查,健康码异常的禁止入内,行程卡带星号人员要求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内;

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学校、建筑工地、工厂车间、景区景点、宗教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各类重点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措施;宾馆酒店、民宿等住宿场所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查验行程卡等措施;养老机构、福利院和监管场所等特殊场所探视活动实行预约制,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卡,并配合做好测温、登记、戴口罩;

八、村社要发挥网格化作用,主动摸排外来人员,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九、零售药店对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的人员实行实名登记;

十、广大市民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及时申报个人涉疫信息。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向所在地村(社区)申报。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疫苗。

绍兴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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