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个人偏好:
我是不喜欢这本小说的。
(别打我,疼疼疼~)
翻了前面几章和最后三章。
它合乎情理,但不合乎逻辑。(我喜欢合乎逻辑但不合乎情理的,或者双合的也行)
如果看过《一世为臣》或者有一般的历史学常识,大概就会在看的时候感到莫名的不对竟。
这种君臣关系太过于离谱了,已经超越了夸张的范畴。或者说超越了我容忍的范畴。(手动狗头)
想起了《欲望波斯》。
这两篇文给我的感觉很像,文笔一样好,只是《欲望波斯》更艳丽,而《十大酷刑》更清丽。
一样残忍,一样不是HE
受一样留下机会,并最终间接在攻的原因下死去。
但我对《欲望波斯》的评价更高。
因为受所依托的信仰是祭司。
但《十大酷刑》并未让我看到除了爱情之外更深刻的事物。
最后,这些都不是我的心头肉哈哈。
3.17
思维简单,文采风流,逻辑不通,韵律斐然。
行为残暴,做事不清,欲望为导,遵从理学。
这是我看完此文的感受。
理解本文最大的难点在于“清朝视角”和“当代视角”的来回切换。
百度百科十刑并不一定都是满清所发明,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主要用于满清大屠杀,尤其是对汉、蒙及其他南方民族[1-2]。“十大酷刑”也只是一个名目,其涉及的酷刑数量也不止是十个,大部分是满清时期发明加工而成的。作者把“清朝视角”和“当代视角”搞混了。若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从本文对刑法持以厌恶的态度而言,逻辑明显是不自洽的;后宫妃子可以随意见前朝大臣,明显与当时的社会规范相违背。而如果从当代的角度而言,人物的思维方式着实令人心惊,将孔孟儒学和陆王心学混为一谈,对皇权的肆意妄为的包庇只能是清朝人才有的思维方式。
本文聚焦于皇帝和小周的纠葛,以皇弟和状元的爱情作对照。以刑罚为看点,却又不加任何深刻的讨论,让酷刑沦为了爱情的陪衬,为虐而虐。
这也就是我之前所说的“《十大酷刑》并未让我看到除了爱情之外更深刻的事物。”
别以现在的眼光看待以前的事物。别以现在的三观评判从前的三观。
(如:1350—1353年薄伽丘《十日谈》,1963年琼瑶《窗外》)
这么写是合情理的,小说不是议论文,在没有明确观点的前提下,妄加谴责是不对的。
仅仅只是不符合当下的时代背景而已。“傻东袖。”小周淡淡道:“你懂什么,皇上那里,只要我肯乖乖的让他睡,荣华富贵,公候万代,什么没有,何苦读这劳石子书?”
东袖一呆,见小周淡若柳丝的笑了一下道:“只不过,我偏不要趁他的意就是了。《十大酷刑》的出书版,添加了一段情节。东袖在小周死后,受小周之托给朱炎明带去一个吻。她说:他说你都明白的。她还说:因为爱,所以不能原谅。真真是画蛇添足的可笑。如果有爱而选择报复那和怨妇有什么区别,整个文的档次马上就低了。严小周的清冷狠绝,疯狂凄艳,苍凉悲哀,也都不过是怨妇般的矫情了——alwaysponder我想如果这段添加的情节真是作者加的,那么对之前严小周坚贞不屈,一心复仇的评价便不攻自破,斯德哥尔摩似乎变得成立了起来。
以下解读是没有这段情节的情况下
对过度解读的深度挖掘:
渣攻贱受的来源,是在BG小说中有太多都在鼓吹女性无条件的付出(即是所谓的捧杀)和男性的暴力与强权,可惜在父权文化环境下,在中文中甚至找不到这样的词来描述这种情况。
而渣攻贱受,恰到好处的解决了这个问题,让人们有了一个通过借代来宣泄心中积压已久的不满的途径。
而此文中之所以将小受的女性化,便是对此反抗的映射。
如果再上升一个高度,则是对自古以来,红颜祸水,这句话的反抗;
对持有儒学思想的历史撰写者的反抗。
这也是为何此文可以成为bl小说的经典的深层原因之一。以下是我对酷刑的看法:
程序正义而结果不正义,但会越来越正义,因为程序随时可以修正、进步;
程序不正义而结果正义,结果随时可能不正义,只不过看那个给你正义的人的心情罢了。
——tom
也许用《西部世界》的一句话来结束最好不过:
“残暴的欢愉必将以残暴结束。”
甜木樨:三问"BL"0 赞同 · 0 评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