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要说『春节』一词,出现的时间其实并不久远,起于1914年民国 *** 的内务部呈文,其中提到“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但作为一个节日,至少已经发展了两千多年,真正形成的时期大约是在汉朝。
在上古观象授时的时代,农事周期就是庆典周期,有些节气也就是节日,诸节日当中,岁首作为节日尤为重要,岁首就是一年之首——即正月的第一天,其历史名称经过了多次演变,最后形成了现在的『春节』一词。而在历史发展演变中,由于朝代更迭、历法变动,岁首(新年)在日期上亦不同,风俗活动也不断地得到了发展。
夏商周三代:
夏历正月在农历孟春(即一月),商历正月在农历冬十二月,周历正月在农历冬十一月。在此一时期,南北各地风俗时历不同,一些地方岁首礼俗所重的不是阴历正月朔日,而是干支历廿四节气的立春。
这一时期,我国一些地方传承着在立春岁首拜神祭祖、祈岁纳福、驱邪攘灾、除旧布新等为主题的节庆活动,这一系列的节庆活动不仅构成了后世岁首节庆的雏型框架,而且它的民俗功能也一直遗存至今。
秦汉: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开始使用秦历,也就是颛顼历,并确定正月在农历冬十月。
汉朝初期沿用秦历。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即前104年),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又称“八十一分律历”),并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将冬季十月一日为岁首改为以春季一月一日为岁首。
东汉崔寔在《四民月令》载:“正月之朔,是谓正旦,……洁祀祖祢,进酒降神毕,……子妇曾孙各上椒柏酒于家长,称觞举寿,欣欣如也。”
《后汉书·吴良传》:(良)初为郡吏,岁旦与掾吏入贺(太守)门下。汉朝是我国统一后第一个大发展时期,南北的经济文化交流,使风俗习惯也互相融合,此后在文献上逐渐出现了岁首祭祀的记载。过新年的习俗活动,在全国民间也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丰富了,比如岁首祭祀、往来互贺已有记载等。
汉朝以后:
王莽篡汉后,规定十二月朔日为岁首,是为殷正。魏明帝曹叡也一度改为殷正。
唐朝武则天称帝后,改国号为“周”,采用周正。此后历代又改用夏正,以一月朔日为岁首。(注:武则天登基时间为690年九月初九,当年,竟然出现了两次“正月初一”:690年的2月15日、690年的12月6日。)此后,经历代发展,后人在早期历法基础上逐渐完善为当今使用的夏历。
辛亥革命以后,逐渐改用公历纪年(属阳历的一种,又称格里高利历)。后来为区别夏历和公历两个新年,鉴于夏历一月一日恰在干支历法中表示季节变迁的廿四个特定节令之一的“立春”节气前后,因此便把夏历一月一日由“元旦”改称为“春节”,公历一月一日改称为“元旦”。
『春节』一词,是在1914年民国 *** 内务部呈文中首次出现:“拟请定阴历元旦为春节“。自此,夏历岁首就由以往的“过年”改成了“春节”。1970年以后“夏历”改称为“农历”。
晋朝周处所著的《风土记》载:除夕之夜大家各相与赠送,称“馈岁”;长幼聚欢,祝颂完备,称“分岁”;终岁不眠,以待天明,称“守岁”。
南北朝时期,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长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贺。”
宋代孟元老《东京梦华录》载:“是夜,禁中爆竹山呼,闻声于外。”
明《万历嘉兴府志》中记载:“除夕,易门神、桃符、春帖,井隈皆封。爆竹,燔紫,设酒果聚饮,锣鼓彻夜,谓之守岁。”随着历法的不断发展,年节活动也得到了不断地丰富。魏晋时,出现了除夕守岁习俗,而到明代时期,放爆竹、接灶神、贴门神、贴春联、除夕守岁、十五赏灯会、猜灯谜等都已经开始盛行。
结语
春节在我国历史悠久,是指农历新年的第一天,即正月一日。历史上有元朔、元日、新元、元旦、正日、元辰、新正等叫法,是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的具有中华文明文化特征的重大节日,与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并称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
现在过的农历正月初一“春节”这一节日名称,在古代是没有的(古时一般称为过年、年节),最早出现于1914年民国 *** 的公函中。当前,春节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受到中华文化的影响,世界上一些国家和地区也有庆贺新春的习俗。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20个国家和地区把中国春节定为整体或者所辖部分城市的法定节假日。
『干支历』:又称星辰历、甲子历等,是一种用60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标记年月日时的古老历法。
干支历法历史悠久,主要由干支纪年、干支纪月、干支纪日、干支纪时四部分组成。从立春至下一立春为一岁,它以立春为岁首,交节日为月首。
干支历法是以十天干和十二地支依次相配,组成六十个基本单位,形成六十循环的纪元法。其将一岁划分为十二月建(十二月令),“建”代表北斗七星斗柄顶端的指向;二十四节气与十二月建是干支历的基本内容。
干支历『颛顼历』:为秦历名,是我国古六历之一。相传“颛顼历”在周朝末年已经制定好, 秦统一后颁行全国,以十月一日为元朔。自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共行一百十七年。
据说该历采用的是十九年七闰法,一回归年为365又1/4日(所以是一种四分历),一朔望月为29又499/940日,以十月为岁首,闰月放在九月之后,称后九月。
测制年代或为秦献公时(公元前366年),至秦始皇一统天下后遍行,经秦朝至西汉太初历制定(公元前104年)始弃。
颛顼历『朔日』:指每月的第一日。
『格里高利历』:公历纪年法,即公元,是一种源自于西方社会的纪年方法。原称基督纪元,又称西历或西元,是由意大利医生兼哲学家Aloysius Lilius对儒略历加以改革而制成的一种历法。1582年,时任罗马教皇的格列高利十三世予以批准颁行,因此也被称为格列高利历或格里高利历。
『儒略历』:是由罗马共和国独裁官儒略·凯撒(又译盖乌斯·尤里乌斯·凯撒、加伊乌斯·朱利叶斯·凯撒、裘力斯·凯撒等),采纳埃及亚历山大的数学家兼天文学家索西琴尼的计算后,于公元前45年1月1日起执行的取代旧罗马历法的一种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