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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过最温柔的一句话是哪句(你听过最温柔的一句话是哪句话)

「你回来了。」

我觉得世上真的没有比这四个字更温柔的话了。

1

我漂浮在天花板上仔细端详着此刻躺在地上和我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在这间狭小破败的出租屋里,她安静地躺在地上,紧闭着双眼,后脑勺下面还在汩汩不停地流出鲜红的血液,她的一只脚还搭在床上。

都要死了她还穿着那件该死的粉色毛绒睡衣,帽子后面吊着两只长长的兔耳朵,光着脚,没有化妆,右手边有一只散落的红酒瓶,酒喝得差不多了,只剩一点底。

虽然死成功了,但这种死法是我怎么也没有预料到的,我甚至觉得死成这样很 low。我原本打算吃一把安眠药再喝光一整瓶红酒,那样我就能像一个睡美人一样优雅地躺在床上感受死亡来临前的最后痛苦,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

可不知喝完酒后我的哪根神经搭错了,我放了一首枪炮与玫瑰乐队的《Yesterdays》,将音量开到最大,举着酒瓶在床上边唱边蹦,蹦得很高,笑得歇斯底里,这张平时连 *** 都咯吱乱响的破床更是惊天动地地叫嚣起来,我完全忘了它只有一米五的宽度。

当我意识到自己蹦到床的边缘时已经来不及了,我仰面倒下去的瞬间曾伸出手想抓住点什么,但抓住的只有空气。然后我听到我的后脑勺重重地磕在了离床不远的桌子角上,Oh my god!那可是张实木的桌子,紧接着就是头盖骨落地的声音,那种声音沉闷得像是砸在地上的米袋子。

这时候电脑里开始重复我最喜欢的那句歌词:Cause yesterdays got nothing for me, yesterdays got nothing for me……(因为昨日没有留恋……)

2

英国有一位医生叫山姆•帕尼尔,他是世界上第一个用科学实验证明了「灵魂」真实存在的人。

他在一个房间的天花板上放了一个小木板,在木板上放了一些小物体,然后他对 100 个病人做了研究,让他们处于濒死状态,再让医生奋力救活他们,说出他们临死前看到的景象。其中有 7 个人醒来后描述自己的灵魂离体,漂浮在天花板上,他们看到医生在抢救自己的身体,并能清楚地说出隐藏在天花板上的物体。

山姆医生证明了灵魂是客观存在的,可人们依然不相信他,说这是伪科学。可惜我再也没办法说话了,不然一定要向全世界证明他的言论是多么正确。

我飘出窗户,飞向天空,阳光穿过我透明的身体洒向大地,路上我遇到很多和我一样刚死还很新鲜的灵魂,大家都趋之若鹜的飞向城市上空,这场景让我想起了人们开车时经常会骂的那句话:赶着去投胎啊?

现在我相信了,不论什么话,都是有它一定的出处

我们飞了很久,飞过了层层云朵,飞过了九重天,终于看到了一条云雾缭绕的道路。路口有一个云朵做成的拱形门,类似安检那种,有两个穿白色衣服的人在两旁把守,大家排着队往里走。

排到我的时候,白衣安检拦住了我,冷冷地说:「请出示你的死亡证明。」

What?我一脸问号,我说:「这还需要证明吗?我要是没死还能虚无缥缈地站在这儿吗?」

他说:「不好意思,这是规矩,请去右手边的通道办理死亡证明,否则不能通过重生门。」

什么破规矩?活着要证明,死了还要证明?我嘟囔着走进右边的通道,通道尽头支着一张桌子,后面坐着一个戴眼镜的胖男人,这证明处可真简陋。

胖男人抬起头来,扶了扶镜框,透过厚厚的镜片端详了我一阵,然后慢慢地说:「被桌子磕死的啊?」

我火冒三丈,一巴掌拍在桌子上,「自杀,明明是自杀,才不是被那愚蠢的桌子磕死的。」

他笑笑说:「带钱了吗?」

我疑惑,「什么钱?死人还有钱吗?」

「没钱你怎么办理死亡证明?回去托梦给你家人,给你烧点纸钱吧,在这里提醒你一句,如果你想投胎好人家的话,最好让他们多烧点,路上要打点的地方还多着呢。」他假装自言自语地说:「升天这么久了,还真想抽口软中华啊。」

他这是让我给他烧条软中华吗?我也冲他笑笑,「不好意思,我只抽红双喜。」

3

我又回到了出租屋里,我的尸体还保持着那个姿势躺在地上,地上的血已经凝固,没有再流,我蹲在一旁看了半天,思考出一个意义深重的结论:其实我长得还是蛮好看的。

没错,我确实很无聊,生前我就是一个无聊透顶的人,别指望死后我能干出点什么有意义的事来,更何况死后还不用吃饭,不用花钱,我有大把的时间来无聊。

在床上缥缈地躺了一阵,我又思考出了一个意义深重的问题,如果一直没有人发现我已经死在这间破房子里,就没有人给我办葬礼烧纸钱,那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一直不能投胎?

这下可惨了,我可能即将成为一具无人问津的干尸,因为除了五年的租期到头房东会上门以外,基本上不会有人发现我死了。真难以想象到时候我已成一堆白骨,成群的蛆虫从我漆黑的眼窝里爬出来的惨状。

我说过了,我是一个无聊透顶的人,生前和家人极少联系,我没有同事,没有朋友,电话几个月都不会响起。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在某手机 APP 写稿赚取稿费,我拿这些钱买食物和酒,写作的时候常常喝掉一整瓶的酒,边写边喝,边喝边哭。现在阳台上还整齐地摆放着大量酒瓶,这大概是我屋子里摆得最整齐的东西。

我写的稿子通常都很阴郁,像在给自己找一个宣泄的出口。我给自己起了个很俗的笔名叫「洋气」,其实我一点也不洋气,大多时候都宅在家里穿着睡衣,不做头发不化妆,也不像其他女孩有那么多漂亮衣服和包包。

上一次参加同学聚会还是在三年前,我拎着过时的包坐在饭桌上,看着那些妖艳 *** 娇滴滴地谈论着化妆品和男人,竟插不上一句话,只能一杯一杯地喝酒。后来我把自己喝高了,满场子耍酒疯,他们给我拍了视频,还给我起了外号叫「闰土宅女」。

也许是因为在生活中无法过自己想过的人生,便妙笔生花把自己安插在角色中,所以我笔下的女孩都倍儿洋气,光鲜靓丽,洒脱不羁,个个女神范。

这种只能期盼在角色中过瘾的自卑与生俱来,所以才会惧怕与人接触,才会没有朋友。我想,就算有一天我打扮得再时尚漂亮,打心底里还是那个「闰土宅女」吧。

4

死后第三天,我的尸体皮肤开始发青,桌上吃剩的半块披萨混合着尸体的腐朽散发出难闻的令人作呕的气味,还好夏天已经过去,不然我可真不能忍受有苍蝇蚊虫啃食我的身体。

电脑里还在播放那首《Yesterdays》,真后悔死之前点了单曲循环,我开始期盼有人能发现我的尸体。

可也许永远都不会有人想起我。

正想着,电脑 QQ 有消息进来,这熟悉的「滴滴」声几乎让我欣喜若狂,我迅速飞到电脑前,QQ 对话框本就打开着,弹出一条陌生消息,「美女,夜如此寂寞,约吗?」

真想回一句: *** ,滚!

又弹出一条消息,是我一个读者发来的,「洋气姐,好久没见你发文了,最近忙吗?」

我有些恍神,临死前我有一篇小说《昨日没有留恋》正写到一半,或许我该把它写完,又或许我该给我的读者们写一封信,告诉他们我要去死。

嘘……好像有人来了,我蹑手蹑脚地走到防盗门前,发现现在的自己根本不需要蹑手蹑脚,我穿过大门,看到一个男孩顶着一头凌乱的头发站在门口,抬起手准备敲门,他还是穿着一件格子衬衫,满脸疲惫的样子。

他住在我的楼下,好像叫文成,也个是租客。但他比我有钱多了,他有一架钢琴,经常会在吃过晚饭后弹得叮咚作响。他弹琴的时候会开着大门,仿佛想让整栋楼都能听到他的琴声。有时候我上楼路过他家门口的时候会往里边瞅瞅,通过半掩着的门能看得到他在温暖的夕阳下闭着眼深情弹奏的样子。他的手指很好看,长长的,瘦瘦的。

我不知道他此刻为什么站在这里,但我激动得要命,这是我死后第一个来找我的人。敲啊,敲下去,也许就能发现我了。

正在这时,隔壁的防盗门开了,那个讨厌的老头拎着个垃圾袋走了出来,他看了男孩一眼,又冲着我的防盗门大声喊:「整日不出门,不工作,就知道开个音响放乱糟糟的音乐,吵得人耳根子都疼,真他娘的作孽。」

我挽起袖子对着那老头就是一顿九阴白骨爪,尽管一点用都没有,这老头,人都死了,也不知道积点口德。

文成抬起的胳膊最终放了下来,他深深看了一眼我的防盗门,然后低下头跑下了楼。

哎,别跑啊。我追了下去,一路追进了他的家门。

他跑进自己的卧室,捧起了床头上的相框,轻轻地拿手指抚摸过去。我探头过去,竟然发现那是我的照片,照片中我披散着头发坐在花坛里抽烟,照片拍得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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