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文:杨继刚
来源:转型刚刚好
“钱紧”,成了近期两起热点事件的关键词。
一是某省村镇银行储户提款难问题,央行金融稳定局对此进行了回应,表示将积极配合地方做好流动性风险监测和应急保障,指导分支机构履行维护区域金融稳定的责任,并于7月15日先期启动了分类垫付资金安排;二是有超过22个省市出现烂尾楼业主“强制停贷”事件,根据广发证劵的研究估计,目前违约房企停工面积平均占比20%左右,违约房企约占行业总产能25%,据此估算行业停工面积约为行业施工面积97亿平米的5%左右(较高估口径),总量约为5亿平米。
无论是提款难,还是强制停贷,所涉及到的每个家庭、每个人都有一个心酸的故事。某种程度上而言,这都是在为当年激进的金融工具创新与房地产市场的狂飙猛进买单付费,只不过,该买单的不在,该负责的缺位,苦了每一个正处于事件中心的个体。如果不是个案,如果成为 *** (比如,“强制停贷”事件中,部分购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如果先前的合同、协议与流程合规,那么,我们除了谴责部分银行与开发商的“无良”,还要追问一个关键问题:监管去哪了?要知道,国内金融业仍属于强管制模式,在监督体系方面,属于“一元多头”与分业监管体制:既有央行作为货币当局的金融监管,又有银保监会、证监会的行业监管。层层监管之下,仍出现种种违规事件,问题到底出在哪?
企业管理中也面临相同的问题:员工绩效不佳,管理者给个差评并不难,但如果缺少过程指导和纠偏,给个绩效差评的意义何在;员工出现违规,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问题是,为什么过程中没有及时发现问题,到最后再追责为时已晚;公司出现某大客户投诉事件,老板不得不亲自出马去“灭火”,尽管到最后危机解除了,但老板的疑问是,公司搞了那么多客户服务与监督制度,为什么没有效果;公司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各个部门开会协商解决,没想到开会成了踢皮球,每个部门都说不管自己的事,但问题是,说好的质量监管形同虚设。有监管,没做到;有监管,没效果;有监管,还出错。如何从管理层面解决监管失效问题?
“监管失效“引发的思考之一
有监管规则是一码事,监管执行是另一码事
无论是村镇银行取款难,还是烂尾楼业主购房款强制停贷事件,监管规则是有的。比如,村镇银行要按照央行和银保监会的要求,履行各项合规审查,有自查,有第三方审计,还有监督部门的例行检查;再比如,烂尾楼业主的购房款理应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这也是监督体系的一部分,监管部门可以通过检查措施发现问题。但现实的尴尬在于:有监管规则,但却起不到监管效果。
从管理的角度看,有监管规则是一码事,监管规则执不执行是另一码事。监管规则为什么不能得到执行?第一是监管规则不当真,或者从一开始就没当回事,只是作为条款在那摆着,对上应付领导,对下回应诉求,明规则是“不要这么做”,潜规则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后潜规则战胜了明规则,大家心照不宣,只要别出事就好;第二是监管规则不执行,对所有机构都不执行的概率不大,但“选择性”执行却非常有可能,所谓“选择性”执行,显然是监管规则的执行尺度不一,有的地方严格,有的地方放松,最后就变成了“人治”模式(看情况),这就麻烦了;第三是监管规则有漏洞,就像软件中Bug的存在一般,监管规则不可能尽善尽美,也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迭代和更新不及时,执行就会遇到问题。
管理者要怎么做?
一是将监管责任做实,如果因监管不到位造成的问题,监管体系(机构/人)要承担责任,而且对监管不力的追责,要同步于问题本身的直接追责;
二是将监管过程透明,什么节点进行监管,发现了哪些具体问题,整改效果如何等等,都有标准的流程和记录,让监管过程公开透明;
三是设立对监管体系的“监管”,从部门职能属性看,监管部门也是组织职能体系的一部分,这就意味着,监管体系本身也要受到监管,那么谁来监管,如何评价监管体系的绩效,也是企业需要解决的。
“监管失效“引发的思考之二
事前监管与事中纠偏,比事后监管更加重要
监管体系设立的初衷,显然不是为了最后的惩罚,而是为了预防和纠偏。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事前监管、事中纠偏,比事后监管更加重要。以某省村镇银行取款难事件为例,最大的问题在于,缺少了事前监控与事中纠偏,等最后出了问题,当事方又想掩盖,又出现了给储户赋红码的怪事,这就是典型的欲盖弥彰。反过来看,某集团为什么能多年“操纵两省5家村镇银行,利用第三方平台以及资金掮客等方式非法吸收并占有公众资金,篡改原始业务数据,掩盖非法行为”,如果事前监管到位,事中纠偏及时,这样的事还能发生吗?
从管理的角度看,事前监管最大的价值,在于当事方和监管方达成共识:先把丑话说在前头——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什么事做之前要知会,什么事做完要备案等等。千万不要以为,当事方和监管方对这些都会有高度的共识。即便是有规则在先,监管部门也要实现履行告知义务,就像每次登录手机上新的APP,都要有一个“已阅,同意”的步骤一样,点击“确认”这个动作不可少,这是事前监管的价值所在。事中纠偏的最大价值,在于将问题发现和解决在萌芽状态。我们不能对所有的问题都做“有罪推定”,事实上,很多问题在最初阶段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就是没有及时发现和纠偏,会让问题一步步滑向不可挽回的局面,而监管部门的事中纠偏,就是要将这些不值一提的小问题及时发现,帮助当事部门及时解决,这也是事中监管对整个组织的最大价值。
管理者要怎么做?
一是强化事前监管,监管部门要改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事前多沟通、多交流,尽量把丑话说在前头,并通过合规内容培训、案例分享、考试等方式,就监管内容和细则达成共识;
二是调整事中纠偏,除了定期的节点监管,还要有不定期的临时监管,发现问题不是急于打板子,而是帮助当事方改进提升;
三是通过已有监管问题的处理,持续优化监管体系,哪些漏洞要补上,哪些监管没价值,哪些监管措施流于形式,哪些监管手段已过时,监管体系也要不断迭代更新。
“监管失效“引发的思考之三
监管防火墙不能就一道,暂停键要有隔离仓要建
每个电脑都有“防火墙”。防火墙的最大价值,就是帮助电脑防范病毒攻击,确保数据安全。对组织而言,防火墙同样重要。以烂尾楼业主强制停贷事件为例,将业主购房款打入指定的监管账户,这本来就是为业主正当权益所设立的防火墙,但很显然,部分楼盘的购房款,并未打入监管账户,而是被开发商挪作他用,这道防火墙就形同虚设。问题是,第二道、第三道防火墙是什么?如何发现购房款被挪用?如果在发现挪用后,第一时间通过监管措施确保业主的正当利益?显然,有些楼盘的第二道、第三道防火墙全失效了,这才有了烂尾楼,才有了受害业主的强制停贷通告。
防火墙为什么失效?首先,“防火墙”年久失修,或者压根就没被当作防火墙,成了部分地方的行业惯例,这样的防火墙没有意义;其次,有些地方真的就是这一道防火墙,当“购房款打入监管账户”这道防火墙失效后,再无其他防火墙可用,烂尾房业主的正当利益也无法保障;还有,监管体系自身也需要“防火墙”,如果监管体系不作为,长久不能发现问题,甚至出现了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就是监管体系自身的防火墙“带病毒”,这样的监管,迟早要出事。
管理者要怎么做?
一是定期检查和更新监管“防火墙”。财务体系、审计体系、质量体系、纪检体系、公司管委会体系等等,多到防火墙,才能层层保障,确保公司本身不出问题;
二是要配套“暂停键”与“隔离仓”。“暂停键”本质上是预警指标,就是出现哪些现象和问题,监管体系就要马上检查防火墙,通过及时叫停的方式,让损失最小化;“隔离仓”的本质,是将出现的安全与合规问题,与组织进行切除,不至于影响主业务流程和运营体系,确保公司受到的影响最小,不能因为监管,就把整个公司的经营停掉;
三是给监管体系安装“防火墙”。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对监管体系的监管”,不能让监管体系变质,这对于企业健康成长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