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非法人金融机构也必须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洗钱风险自评估一般包括什么),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非法人金融机构也必须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洗钱风险自评估一般包括什么)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非法人金融机构也必须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洗钱风险自评估一般包括什么)

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伴随国内外反洗钱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反洗钱监管体系也日趋完善,在反洗钱现场、非现场检查成为国内重要的反洗钱监管措施后,人民银行也逐渐扩大了这项检查工作的覆盖面。

来自人民银行的消息显示,目前央行已经制定《反洗钱执法检查三年规划(2020-2022)》,将总行直管机构及部分规模较大的银行、证券、保险、支付共184家法人机构纳入总行统一规划,并预计在三年时间内实现法人机构反洗钱执法检查的全覆盖。

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副局长王静曾在公开场合表示,预计到今年底,人民银行总行及各分支机构将在这一轮监管周期内,实现对全国1500家法人机构的反洗钱检查全覆盖。

受此影响,金融机构的自我评估检查也在加速推进。

一位曾为金融机构提供服务的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事实上,反洗钱检查早在2020年就已开始,今年是该项工作的阶段性收官年。整体看,金融机构对此工作的态度也比较积极,目前各项工作基本都在有序推进,不过针对不同类型的机构,各自完成的进度稍有不同。

“和证券、保险相比,从我们的观察角度看,银行对反洗钱检查的自我评估进度稍快一些。”该人士说。

根据《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自评估指引》,金融机构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于新自评估制度的首次自评估工作。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在各地区的分支机构也对当地金融机构的自我评估工作进度比较关注,分支机构通过调研、非现场走访等形式对此进行了跟进。

从调研结果看,有些金融机构完成了2020年度或2021年度的首次自评估工作,有些则尚在固有风险评估阶段,由于金融机构对反洗钱检查工作的进度推进不同,目前监管部门也在协助金融机构做好这方面工作。

在第二届陆家嘴国家金融安全峰会暨第十二届中国反洗钱高峰论坛上,王静表示,执法检查之外,人民银行将重点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在风险评估和前期检查发现问题的基础上,督促金融机构做好系统性整改。

有关资料显示,2020年起,人民银行就通过加强对执法检查计划的统筹,实现了反洗钱监管向法人监管模式的全面转型,突出对法人机构特别是机构总部的监管,大幅度压降对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检查及其他监管行动的数量。

2021年,法人机构在反洗钱检查中的占比已达80%,基于此,人民银行加强了反洗钱执法检查规范化建设。

从2022年第三季度公布的反洗钱行政处罚信息看,反洗钱罚单总笔数为162笔,共涉及22个省市的68家义务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其中,罚单总金额约1.02亿元,机构处罚金额约9734万元,个人处罚金额约488万元。

从处罚笔数和金额看,银行类金融机构反洗钱处罚139笔,共计7122万元,占比分别为86%和70%,在各类机构中位列第一。

在银行类金融机构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的处罚金额位列季度前三,分别为2941万元、1488万元、110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处罚金额增长幅度较大。

普华永道的统计表明,三季度,涉及“违反反洗钱规定/未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罚单共29笔,累计处罚金额1171万元,与第一季度处罚金额407万元、第二季度处罚金额389万元相比,该项内容均有大幅增长。

普华永道相关人士建议,结合处罚原因及处罚对象,未来各业务部门需要进一步检查自身反洗钱履职情况,并承担相应的工作,避免产生不利后果。

记者了解到,近期人民银行正在对反洗钱处罚裁量基准进行修订,这将进一步细化处罚认定标准,为依法行政提供基础。

王静表示,下一步,人民银行要在继续完善监管评估方法、扩大评估覆盖范围的基础上,加快形成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分类运用各类监管措施的监管框架。

他表示,这一框架的主要目标是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机构,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对同一金融机构在时间纵向尺度上建立“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持续动态监管机制。

(编辑:孟庆伟 校对:颜京宁)

更多非法人金融机构也必须开展反洗钱风险自评估(法人金融机构开展全面洗钱风险自评估一般包括什么)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