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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你世界侵权案终审回放(迷你世界侵权案终审结果出来了吗)

  案 例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州网易公司、上海网之易公司诉深圳迷你玩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深圳迷你玩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删除游戏中230个侵权元素,并赔偿网易公司5000万元。

▲图片来源:《我的世界》微博公告终审判决书

  本期《珠江拍案》邀请了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陈冰华律师做客,透过这个案例了解何为“不正当竞争”。

▲主持人 悟空(左)  陈冰华 律师(右)

到底什么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主持人 悟空

5000万元的巨额赔偿!这是国内游戏侵权纠纷案件最高判赔数额,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有如此高的赔付金额呢?

  陈冰华 律师

  有如此高的赔付金额,主要是因为三点:

第一点 案涉的侵权行为是“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就意味着赔付的金额与侵权方因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获利多少直接挂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所以,侵权行为的定性是高额赔付的依据和基础。

  ▲图片来源:《我的世界》微博公告终审判决书

第二点 侵权行为恶劣,侵权程度高。法院认为,《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在玩法规则上高度相似,在游戏元素细节上有诸多重合,已经超出合理借鉴的界限。迷你玩公司通过抄袭游戏元素设计的方式,直接攫取了他人智力成果中关键、核心的个性化商业价值,以不当获取他人经营利益为手段来抢夺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认为这个侵权行为的程度非常严重,才会在判决书里面有这样的表述。

  ▲图片来源:《我的世界》微博公告终审判决书

第三点 被告经法庭提示仍拒不提交基于侵权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在赔偿数额的确定上,法院认为迷你玩公司作为侵权方,理应掌握经营所得相关数据,却无正当理由拒绝向法院提供,应当承担不利推定的法律后果,根据第三方平台显示《迷你世界》下载量、收入数据等优势证据,综合多种方法计算均显示迷你玩公司侵权获利远超网易公司诉请赔偿数额,遂全额支持其赔偿诉请。

  主持人 悟空

  其实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一般的企业主、经营者比较容易在哪里涉及到不正当竞争呢?又该如何去避免产生这样的纠纷?

  陈冰华 律师

有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日常好容易被忽略的,就是企业名称的问题。

企业在注册的时候都要有自己的企业名称,但是企业的名称是不能胡乱起的,如果你起的企业名称刚好是当时某知名品牌或者是知名企业的名称,可能会基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而面临被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规定,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 (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 (包括简称等)、姓名 (包括笔 名、艺名、译名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并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显著特征的标识,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 “有一定影响的标识”。

人民法院认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的标识是否具有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应当综合考虑中国境内相关公众的知悉程度,商品销售的时间、区域、数额和对象,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 围,标识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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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陈冰华  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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