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人类最早的对于美的认识是没有任何幻想色彩的,工艺美术的观念最早正是从这种建立在形体和效用之间的思考而来。关于这一点后来的哲学家曾作过总结,如古希腊第一位从社会科学观点看待美学问题的哲学家苏格拉底曾认为:“美必定有用,有用就美,有害就丑”,稍后不久我国战国时期的哲学家墨子也提出“有用则巧,无用则拙”的审美观。
考古学和美术史常有人称原始社会早期的是指生产工具,为人类最早的美术。经过打磨、加工的石器生产,孕育着人类早期的审美意识,包含着智慧和力量,但严格意义上还不算美术,还是讲究实用的功能。
原始社会,图腾和原始歌舞已经出现,二者均起源于巫术活动,它们是原始社会极具代表性的审美形式。当时,人们已经可以制作石器和陶器,上面刻有很多美丽的花纹,它们不仅仅用来装饰器物,更重要的是表达原始人对部落图腾的崇拜
图腾起源于原始社会的巫术活动。山顶洞人时期就有撒红粉的活动(一种祭祀活动),山顶洞人选择红色酒,旨在吓唬野兽,保护自己。撒在地上的红粉图案一开始毫无意义,后来渐渐实现符号化和图像化。他们把认为能够保护自己的动物图案画了下来,这就是图腾最原始的形态。
原始歌舞和图腾一样,都来源于巫术活动。原始社会,巫术活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活动,它的形式多种多样,祭祀、求雨、祈福都离不开它。原始人认为,任何事情都是由一种看不见的神秘力量引起的。每当发生难以预测的事情时,如天逢大旱或大涝、突然爆发疾病时,原始人都会让部落里的男女老少参加巫术活动,由部落里最具权威的巫师代表全部落向神灵祈愿。在进行巫术活动时,最重要的就是巫师施法。许多史料都有这样的记载,“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周礼·春官》,“昔葛天氏之乐,三人操牛尾,投足以歌八阙”《吕氏春秋·古乐》。不难发现,这些所谓的“施法”就是具有神奇魔力的唱歌、舞蹈、咒语。王国维曾经说过:“楚辞之灵贻以巫而兼尸之用者也。其词谓巫曰灵。盖群巫之中必有象神之衣服形貌动作者。而视为神之冯依,故谓之灵。
所以,难道艺术或审美,就只是宗教和巫术的衍生品吗?当然不完全是。
据新华社电出版的《科学》杂志介绍,欧洲、美国和南非科学家在南非印度洋沿岸的“布隆博斯洞穴”中发现了最古老的珠宝——钻孔贝壳,经测定它们距今约7.5万年,被早期人类串起来作为项链戴。科学家发现,这些豌豆大小的贝壳在相似的位置上都有小孔和磨损印记,洞穴中的古人类很可能还仔细挑选出特定尺寸的贝壳。据称,该发现将人类开始使用珠宝的历史往前推了约3万年,此前已知的最古老人类饰物出现于距今约4.5万年前。
在南斯拉夫的沙尼达尔人的头骨上发现过这装饰品,在我国峙峪遗址中,也发现过这类装饰品。不过,最会打扮的要算距今5万年的山顶洞人。他们的装饰品是小型兽牙、小烁石、骨关等。出骨管外,山顶洞人都在装饰品上钻一小个孔。看样子,穿孔是为了系带。佩带一窜需要很高技术才能制成的装饰品,就可以显示自己的本领,容易吸引异性。
没有宗教和巫术的信仰,人们也产生了审美,为了追求生殖崇拜、繁衍崇拜,还有愉悦感。
那么【美】究竟是什么?
被称之为美的事物都必定能给我们带来某种程度的愉悦 *** ,那么是否可以就此把美的本质说成是一事物所具有的能给人带来 *** 的属性呢?在美学发展的历史上,还确实有人对美做这样的理解。比如休谟在《论人性》一书中就说“所以 *** 和痛感不只是美和丑的必有的随从,而且也是美与丑的真正本质”
【美】是人对于事物的一种正面评价,而「审美」则是给出「美」或「不美」这种评价的评判标准。我们说「美」这种评价是主观的,因为从客观上来看,「审美」这种评价标准是由一个人的阶层、经历、教育、环境等超多因素构成的,而且这种评价标准会随着这些因素的改变而改变。我们目前可以总结出的一些具有普适性的审美标准,是从人类应对自然选择的进化过程中提炼出来的,即利于生存的、安全的、健康的,就是美的。就像「美」这个字的组成,一只大羊,可以解决一个部族几天的温饱问题。我们也会自然地喜欢新鲜的、饱满的果实,以及坚固的房屋。由此延伸,我们可以推测「美」是用来评价一个人想要的事物的。比如过去皇家所用的雕花家具、器皿、御膳,普通百姓求而不得,进而这些精致的物品,就成了「美」的代言,同时这些事物也象征着生活的富足。这种现在在现代依旧行得通。富人、明星等有影响力的人的生活,以及他们所拥有的家具、工具和玩具,都会受到普通人的追捧,这也是为什么广告都喜欢找名人来做的一个重要原因。
之所以人们会觉得审美是有高下的,是因为人是社会性动物,而社会是会根据每个个体或团体的能力、权利和财力来区分阶层的。阶层有高低,每一个阶层的人都在向高层看齐,所以就强行把高阶层人士的审美当作高层次审美、低阶层人士的审美当作低层次审美。过去物质匮乏,普通人只用得上非常朴素、容易制作的器具。复杂的纹样需要专门的匠人花费一定的精力来完成,注定是皇室、贵族和富商的专属,逐渐成为一种身份象征,所以大家看到这种有复杂纹样的东西都会觉得它是「好东西」。
美是进化的起点和终点。
美是对宇宙和自然无序的反抗。美不是一种客观存在,只存在于人的观念当中,是人主体性和能动性表现形式。美分为自然之美,体现了一种秩序和规律。是对人类智慧的启迪之本源。分为社会之美,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和谐,是人类社会进化的终极目标之一。
美,源于自然,高于自然。高于自然正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必然结果和要求。没有对美的追求,人类不过是有智慧的动物。人之为人是对美的追求。真是自然的普遍存在,善是社会性动物之本能。美才是人伟大和区别于动物的根源。智慧是宇宙之最美。创作是智慧之最美。欣赏美是达成人类神性的普遍途径。失去美的创作和欣赏,人不过是一堆血肉,一个个孤立的原子和粒子而已。
巫术也好,艺术也罢,都是人类为了追求更好的生活,更舒适愉悦的情绪而衍生出来的必需品,开心的时候用艺术形式来放大,难过的时候,用伤感文学来表达;绝望的时候,看到小草发芽的生机,会重新找到生存下去的动力;所以人,会拥有发现【美】的眼睛,感受【美】的心灵。审美,追求美,是人类可以富有希望的生存下去的快乐本质,感悟到生命力、信仰、敬畏、愉悦、身份代表、崇拜、向往和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