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电导率是反映溶液性质的重要电化学参数,电导率仪主要用于测量液体介质的电导率。电导率仪广泛应用于污水处理、水质分析、环境监测、工农业生产等方面,因此省、市、县三级法定计量机构、部分企业和第三方实验室相继建立了电导率仪检定装置。开展电导率仪检定/校准工作,可以保障授权范围内电导率仪有效溯源和电导率测量值准确可靠。
JJF 1033—2016《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CNAS-CL01-G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对人员能力、设备的配备、环境条件、计量溯源性有具体要求。在电导率仪检定/校准过程中,满足上述条件是保证检定/校准结果可靠、有效的基本要求。根据CNAS-CL01-G0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和JJF1069—2012《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申请CNAS认可机构或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监控结果有效性的程序。实验室监控结果有效性工作的实施,既是满足机构认证认可的要求,又是加强自身管理、确保结果有效性的内在需要。
实验室应对监控进行策划和审查,监控结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a) 使用标准物质或质量控制物质;(b)使用其它已校准并能够提供可溯源结果的仪器;(c)测量和检测设备的功能核查;(d)使用核查或工作标准,并制作控制图;(e) 测量设备的期间核查;(f)使用相同或不同方法重复检测或校准;(g) 留存样品的重复检测或重复校准;(h) 物品不同特性结果之间的相关性考察;(i) 审查报告的结果;(j) 实验室内比对;(k) 盲样测试。实验室应通过与其它实验室的检定 / 校准结果比对来监控其表现。这种监控应进行策划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a) 参加能力验证;(b) 除参加能力验证之外的实验室间比对。
测量和检测设备的功能核查适用于无量值要求的设备,通过核查设备的功能,验证其与方法规范要求的符合性。而电导率仪检定/校准结果有量值要求,功能核查不适宜作为监控电导率仪结果有效性的质控方式;物品不同特性结果之间的相关性适用于检验检测领域,不适宜作为监控电导率仪结果有效性的质控方式;制作控制图和设备期间核查,可用于电导率仪检定装置,对客户送检的电导率仪不适用。笔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电导率仪质量控制方式进行探讨。
依据JJG 376—2007电导率仪检定规程,本单位配备型号为ZX123B,编号分别为2040、2065的电导专用交流电阻箱,标准值分别为148.1、1410μS/cm的氯化钾电导率溶液标准物质,以及温度计、恒温槽等配套设备。还配备了一台型号为SG7的高精度电导率仪,用于监控纯水的电导率。上述设备的计量性能均满足规程要求,并有效溯源;氯化钾电导率溶液标准物质不确定度满足规程要求并在有效期内;检定/校准时环境条件满足规程要求;人员经过培训,有能力开展电导率仪的检定/校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