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引用一段我觉得很精辟的发言:
“Nathaniel Branden教授指出, 我们之所以会持久的爱上一个人(短暂的不算,因为短暂的可能是因为一些错误的原因),本质上是因为他提出的“心理可见性原则”。就像一面镜子一样,如果你的灵魂真正的被一个人看见,你就会爱上这个人。当你发现,如果别人看我们的眼光跟我们内心深处最真实的自己对自己的看法是一致的,并且他们通过他们对我们的言行,表现出对我们的这种理解,我们就会有一种深深的被“看见”的感觉。”
大概这就是“与君初相识,犹如旧人归”的现代解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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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是只一种很普通很普通的感觉,就像看见一个不错的小东西想要把它据为己有一样,太正常了,而爱,却是很不寻常的东西。霍金说过“遥远的相似性”,每个人生而不同,独特的人生经历让每个人都成了最无可替代的那个存在,而且越是高级和复杂的灵魂,彼此之间相似度就越小,想要被理解和认同的那种共鸣感就越难得到。这种越难得到的东西,一旦它真的发生了,在一切你设想的可能性之外,却又那么的合理,给人的震撼和颤抖是难以用语言描述的。但前提是你经历过足够艰苦的试练,并且还没有倒下。罗曼罗兰说过:这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了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这种有点悲情又有点偏执的美好,大概就是爱之所以那么动人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