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临近春节
关于烟花爆竹“禁燃令”是否松绑
再一次成为舆论的热点话题
▽
根据目前各地公布的方案
有部分地区明确
部分时段可燃放爆竹
有地区则明确了
可燃放和禁燃放区域
还有的地方则再度强调“禁燃令”
一起来看看上海的最新通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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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本市烟花爆竹管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公安局发布《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明确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等。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
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
根据《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现通告如下:
一、禁止在本市外环线以内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在外环线以外区域的下列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5、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6、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
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8、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9、区人民 *** 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区域、场所。
三、重污染天气期间,本市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六、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鼓励市民通过“110”报警电话等途径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特此通告。
上海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9日
资料:东方网
编辑 | 沈彦菲
责编 | 沈彦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