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春节长假虽然过了,但是大部分市民还都沉浸在过年的喜悦当中,亲朋好友茶余饭后免不了要娱乐一下,打扑克牌搓麻将是当下比较流行的娱乐活动,不过适度娱乐没有问题,输赢一旦超过法定的金钱额度,就会涉嫌 *** 将会面临罚款和拘留。
正常娱乐和 *** 该如何区别呢?
快来了解一下,
避免假期无意“踩雷”!
治安处罚标准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以营利为目的,为 *** 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 *** 赌资较大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什么是“聚众 *** ”?
《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 ***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5年5月13日)中有这样的表述: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 *** ”:
(一)组织3人以上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那么问题来了:
陪妈妈,陪婆婆,打打麻将可以吗……
亲属之间“打着玩”
算不算“ *** ”?
亲属之间小赌例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
不以营利为目的,亲属之间进行带有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亲属之外的其他人之间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打麻将、玩扑克等娱乐活动,不予处罚。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标准吗?
一般来说,少量原则上应该是不突破各地规定的较大数额下限。
那楼下的棋牌室,
算不算“聚众 *** ”?
棋牌室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会构成“聚众 *** ”:
“聚众 *** ”是指,组织3人以上 *** ,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 ,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 *** ,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 *** ,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小编还要提醒一点,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 *** 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 *** ,或者开设 *** 吸引未成年人参与 *** 的,要从重处罚。
*** 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有什么代价
1.轻者治安拘留,长期以赌为业或开设 *** 等人员将被刑事拘留至判刑。新年春节在家远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这是参赌人员的共同代价。
2.违法犯罪记录伴随终生;
3.个人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4.家长 *** 被判刑,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参军、入党、出国、留学都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5.办理移民签证、大型招商参展活动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而犯罪记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6.除了上述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和个人子女受限外,公职人员参赌被处罚后还面临着党政纪处分,甚至开除公职;
7.形成前科劣迹记录在案,以后有违法犯罪行为从重处罚。
春节走亲访友一定要注意
快转给亲朋好友提醒一下!
(平安首府、宁波公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