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023年春节将至,为繁荣年货市场,活跃社会经济,规范市容秩序,营造整洁有序、安全稳定的节日环境,经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研究决定,对靖远城区部分路段适当开放作为年货集中疏导临时安置点,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设置区域
(一)年货市场设置区域:钟鼓楼后广场、怡园古城、西大街(北大街路口至华尖子段)、东大街(原百货大楼门口)、南大街(真善美超市门口、原国税局门口、烟草公司门口)。
(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设置地点: *** 十字(1个)、元亨路(七馆一中心段2个)、钟鼓楼广场西侧(1个)、原小汽车站门口(1个)、原生资公司门口(1个)、城关宾馆门口(1个)、风雷街(13个)。
二、设置时间
(一)年货市场经营时间:2022年12月30日(农历腊月初八)至2023年1月27日(农历正月初六);
(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经营时间:2023年1月11日(农历腊月二十)至2023年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
三、摊点登记
(一)临时便民年货市场:2023年1月1日前,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靖远县客运中心二楼)进行登记,摊位号按申请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2023年1月6日前,持《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按申请登记的先后时间顺序,选择经营位置。
四、经营要求
(一)申请的摊位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经营,严禁将摊位倒卖、转让谋取利益;禁止危险物品及带有不健康、 *** 、欺骗色彩的商品进入,一经发现,坚决取缔,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只允许经营烟花爆竹,禁止经营其他商品;禁止在经营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
(三)各摊点必须严格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地点、位置规范经营,不得超区域、超时限经营;不得抢占地盘、欺行霸市;不得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和休息、干扰正常的交通秩序。
(四)各摊点禁止使用高音喇叭等音响设备招揽顾客;不得随意搭建帐篷等经营设施,经营结束后不得在经营场地堆放经营物品,确保摊位周边卫生干净整洁,对违反或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进行处罚或取缔。
(五)如遇 *** 重大活动需要和突发事件,各经营户应无条件随时配合调整经营时间或关闭临时便民年货市场、烟花爆竹临时经营点。
(六)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兜售商品的,将由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请广大市民和经营者相互转告,积极支持配合,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特此通告
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