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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撰文 | 刘艺龙
12月23日晚,江西省纪委省监委联合江西广播电视台摄制的四集电视专题片《“赶考”路上》,播出第一集《有腐必反》,首次披露了省公安厅原常务副厅长叶国兵、九江市委原书记刘积福的案件详情。
政知君注意到,叶国兵、刘积福都充当了黑恶势力“保护伞”。
直到走进留置室,才从前一晚宿醉中惊醒过来
叶国兵出生于1961年2月,在公安系统任职超过了40年,曾先后担任九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江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2013年9月,叶国兵出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2019年8月,任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
2021年1月,叶国兵转任江西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4月,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八督导组进驻江西,不久后,叶国兵被查。他被指没有党性修养,只讲江湖义气,热衷吃喝,甘于被“围猎”,有求必应,送礼必收,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利用手中权力大肆敛财,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仍顶风违纪,以身试法,不知收敛。
2021年12月,叶国兵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上述专题片披露,2021年4月11日,叶国兵被江西省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带走。他一路上浑浑噩噩,直到走进留置室的那一刻,才从前一天晚上的宿醉中惊醒过来,自己一直担惊受怕的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
“我是九江公安最大的‘污染源’”
叶国兵的落马,起因是九江以严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查。
专题片指出,该团伙盘踞九江20余年,在当地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纪检监察机关在核查该案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了一个时隐时现的身影,他就是叶国兵。
叶国兵在专题片中说,“在九江公安工作期间,我对严某某涉黑涉恶团伙保而不侦,同这个团伙成员狼狈为奸,造成这个团伙做大成势,我也成为了他们的‘保护伞’,可以说我是九江公安最大的‘污染源’。”
九江市政法系统原副处级干部魏凌,是严某某团伙骨干成员,他甘当黑恶势力“马前卒”,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拉拢腐蚀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他们盯上的重点目标就是叶国兵。
据办案人员介绍,叶国兵嗜酒如命,特别喜欢喝洋酒,魏凌时不时拉上三五个“酒友”陪叶国兵过酒瘾,还成箱成箱地送上高档洋酒,很快就取得了叶国兵的信任,成为他吃喝圈里的常客。
叶国兵把大部分时间耗费在酒桌上,对工作却提不起劲头。他带着魏凌出席各种酒局、饭局,介绍领导干部和民警给他认识,为黑恶势力团伙的采砂等业务提供帮助。在这期间,叶国兵和魏凌的关系也逐渐演变成了 *** 裸的金钱和利益关系。
叶国兵说,“开始有这种超大幅度的年节的礼金、红包,习惯性收下,后来大家知道我喜欢字画、瓷器,就会送上这些东西与我‘交流’、‘切磋’,让我欣赏欣赏”。
在叶国兵等人的站台撑腰下,有的公安机关对严某某团伙盗采砂石、强迫交易、欺行霸市、放高利贷等违法行为,以及违规经营歌舞厅、麻将馆和 *** 洗浴场所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致使该团伙成了影响九江发展的“大毒瘤”。
叶国兵在专题片中忏悔道:“我本来应该成为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保护神’,但是我却成了和黑恶势力狼狈为奸、纵然他们危害一方的人,我玷污了我自己头上的警徽。”
据报道,截至目前,已有53名涉严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73岁的“老厅长”退休后搞虚假拍卖
同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还有原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刘积福。专题片指出,刘积福是江西省留置对象中年龄最大的。
公开资料显示,刘积福1949年7月出生,今年73岁。他曾先后担任九江市市长,九江市委书记。
2005年6月,刘积福离开九江,到了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后担任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直至2010年1月卸任。2021年10月,已经退休11年的刘积福被查。
刘积福在专题片中说道:“到了九江担任市长,市委书记后,自己以功臣自居,就头脑发昏,就忘乎所以。那个时候,我的思想蜕化得很明显,开始就接受了一些下属平时年节送的礼,还有一些民营企业家平时行的贿。”
退休后的刘积福并没有闲着,仍利用原职务影响力,挖空心思敛财。
据办案人员介绍,刘积福经常受他人之托找老部下办事,自己则从中收受巨额 *** 。他还以家属的名义先后注册30多家公司,以“老书记”“老厅长”的身份游走于政商之间,经常与个体老板谈合作,找商机,期望发大财,赚大钱。
退休后的刘积福采取不出资或少出资的方式,与个体老板合作探矿、找矿,还到一些私人企业 *** ,担任所谓的“战略顾问”,参与有偿中介,高息放贷,推销货物等活动。什么来钱快就干什么,谁给钱就为谁办事。
为了掩人耳目,刘积福还把一批画打包买下来,运到北京搞虚假拍卖,找了一批个体老板,黑社会组织骨干成员,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参与竞买,一场拍卖会就赚了五、六百万元。
2022年8月,刘积福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刘积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出让、承接工程、职务调整、工作调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10.06万元。
2017年至2021年,刘积福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承接工程、招聘入职、银行贷款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共计5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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