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关心的问题:the beatles i will(the beatles were the most),本文通过数据整理汇集了the beatles i will(the beatles were the most)相关信息,下面一起看看。

the beatles i will(the beatles were the most)

年纪大了会有种奇妙的感受,感觉不是自己老了,并非那个曾是少年的自己不知不觉地步入老年。令人吃惊的反倒是,与自己同年代的人已经成了老人……尤其是,我周围那些美丽、活泼的女孩们现在大概都有两三个孙子了。一想到这件事,就觉得很不可思议,有时还会感到悲伤。虽说我从未因自己的年迈而悲伤。

为曾经的少女老去而悲伤,大概是因为我重新认识到自己在少年时怀有的梦一般的东西已经失去效力了吧。梦的死去,在某种意义上比迎来生命的死亡更加令人悲伤。有时我甚至觉得,这真不公平啊。

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女人——一个曾是少女的女人。但我不知道她的名字。当然她现在在哪里做什么我是更不清楚。我所知道的只有,她和我就读同一所高中,与我同龄(她戴着的徽章显示她与我同年级),应该对披头士的音乐很着迷。除此之外一无所知。

事情发生在一九 *** 年,那是披头士旋风刮遍全世界的时代。季节是初秋。高中的新学期开始,每天的生活终于安稳下来。她独自快步走在学校的走廊上。她的裙裾翻飞着,好像急着要赶去什么地方。我在老校舍漫长幽暗的走廊上与她擦身而过。除我俩以外没有其他人。她把一张唱片郑重地抱在胸前。那是一张《With the Beatles》的LP唱片(黑胶唱片)。唱片套上是那张披头士四名成员的黑白照片,他们的脸一半隐在阴影中,令人印象深刻。在我的记忆中,这张唱片不是美国版也不是日本版,而是英国原装版。不知为何这给我留下了鲜明的印象。

她是个美丽的少女。至少在当时的我的眼中,她是个十分美丽的少女。个子不很高。长长的黑发,细细的腿,散发着好闻的香气(不,这可能只是我的错觉,说不定她身上并没有什么香气。不过总之我是这么认为的,感觉擦身而过时闻到了一阵芬芳)。她撩拨了我的心弦——那个把《With the Beatles》唱片抱在胸前、不知名的美丽少女。

我的心脏沉重、快速地跳动,我感到呼吸困难,像沉到池底一般,周围的声音离我远去,只听得到耳朵深处那微弱的 *** 。就像有谁在急急忙忙地告诉我一件极为重要的事。但这一切都发生在十秒或十五秒这样短暂的时间里。事情发生得如此突然,以至于我在意识到时它已结束。而且那里本该有的重要讯息也如同所有梦的核心一般,消失在了迷宫里。人生中重要的事莫不如是。

高中微暗的走廊,美丽的少女,翻飞的裙裾,还有《With the Beatles》。

我只在那时见过这少女一次。之后一直到高中毕业的几年里,我再也没见过她的身影。这想来极不自然。我就读的是坐落于神户的山上的一所规模颇大的公立高中,一个年级有六百五十名左右学生(我们是被称为“团块世代”的一代,所以人数众多)。因此大家并不互相认识,反倒是不知道姓名与相貌的人更多。但即便如此,我几乎每天去学校,频繁地经过走廊,自那以后竟一次都没再与那美丽少女擦肩而过,这实在是说不通。况且我每次走在学校的走廊上总会留心周围,期待着她的出现。

她莫非像烟一样消失到哪里去了?或者说我在那个初秋的午后看到了没有实体的白日梦?抑或是我在微暗的学校走廊遇到少女,将其美化,即便再次见到她也认不出来(在这三个假说中,最后那个是可能性最高的)?

那之后,我与许多女性相识、亲密交往。而且每次与新的女性见面时,我总是无意识地希求着再次在自己的心中唤醒那个瞬间——那个一九 *** 年秋天我在学校微暗走廊里邂逅的光辉瞬间。心脏重重地、默默地跳动着,呼吸困难,耳朵深处听见微弱的 *** 。

有时我能如愿以偿,有时却无法实现(遗憾的是, *** 总不响起)。有时又像是把它攥在手里,最后却徒然丢失在某个街角。但不论是哪种情况,重现那种感受对我而言起着一种“憧憬的水准仪”般的作用。

若是在现实世界中无法获得哪种感受,我就会在自身内侧悄悄唤醒过去那种感觉的记忆。就这样,那时的记忆对我而言成了最贵重的感情资产之一,可以说是我活下去的依靠。就像在外套的大口袋里悄然沉睡的温暖的小猫仔。

再谈谈披头士吧。

披头士名满天下是在我遇见那名少女的前一年。翌年,也就是一九 *** 年的四月,披头士的歌曲雄踞全美音乐排行榜的一到五位。在流行音乐的世界里,这是前所未有的事。当时排行榜的一到五位是:

(1) Can’t Buy Me Love (真爱无价)

(2) Twist and Shout

(3) She Loves You (她爱你)

(4) I want to hold your hand

(5) Please Please Me

单曲唱片《Can’t Buy Me Love (真爱无价)》在美国光预约就卖出了120万张。在实体唱片发售前就达成了两百万销量。

当然在日本披头士的人气也很高。打开收音机,里面传出的几乎总是披头士的歌曲。我也很喜欢那个时代的披头士的歌曲,当时他们的人气歌曲我大多记得。如果让我唱,当然也唱得出。那时坐在桌前学习功课(或是装出一副学习的样子)时,总把收音机开着听音乐节目。

但说实话,我从来都不是披头士的狂热歌迷。从未自己主动地去找他们的歌来听。虽说听他们的歌几乎都要听腻了,但那都是被动地流入耳中、顺畅地通过意识的流行音乐,只是从松下收音机小小的扩音器中流淌而出的青春时代的背景音乐罢了。说是音乐壁纸也不为过。

从高中到大学,我从未买过披头士的唱片。当时强烈吸引我的是爵士乐和古典乐,要专心听音乐时,我总会选择这些曲子。我会把零用钱存着去买爵士乐唱片,去爵士咖啡馆听迈尔士·戴维斯(Miles Davis)、和塞隆尼斯·蒙克(Thelonious Monk)的音乐,去听古典音乐会。

我因一次偶然的机会主动去买披头士的唱片,并认真聆听他们的音乐,是之后的事情。但那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要说不可思议也的确不可思议,我一直到三十五岁,才把《With the Beatles》这张唱片从头到尾听过一遍。虽说那位抱着唱片走在高中走廊上的少女的身影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但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想过要听那张LP唱片。不知为何,她抱在胸前的那张乙烯盘的沟壑里究竟刻着怎样的音乐,我丝毫不感兴趣。

到了三十五岁这个既不算少年也称不上青年的年纪,我第一次聆听这张唱片,当时我想的是,这些音乐绝对算不上让人屏住呼吸的绝妙音乐。专辑中收录的十四首歌曲,其中六首翻唱自其他歌手,披头士原创的八首曲子中,除了保罗创作的《All My Loving》,其他的都很难说是优秀(我是这么认为的)。对The Marvelettes的《Please Mr. Postman》和Chuck Berry的《Roll Over Beethoven》的翻唱都很不错,即便现在听都让人由衷赞赏“不愧是披头士”,但毕竟是翻唱。热门单曲并未收录其中,披头士这种专门为新歌制作唱片的挑战精神或许值得赞赏,但在我听来,若要论音乐的清新,之前那张几乎是即兴创作的出道专辑《Please Please Me》要更胜一筹。

但他们的第二张专辑占据英国音乐排行榜首位长达二十一周之久(在美国,这张专辑收录的歌曲和英国的略有不同,专辑名称也改成《Meet The Beatles》,封面设计基本相同)。仿佛穿越沙漠的人渴求新鲜的水一样,大众迫切渴望更多披头士的音乐,而且四人那张脸庞一半隐于阴影中的照片也给人留下极好的印象,想想还真有可能出现这种盛况。

吸引我的事实上是郑重地把那封面抱在胸前的一位少女的身影。如果没有披头士的封面,说不定她对我的魅惑也不会如此鲜明强烈。音乐就在那里。但存在于那里的其实是某种包含着音乐、却超越了音乐的什么东西。当时那一瞬间的情形,在我心中的底片上留下了鲜明的图像。留存在我心中的是只存在于那个时代那个场所那个瞬间的精神的光景。

翌年,也就是1965年发生的对我来说最重要的事,既不是约翰逊总统批准“滚雷行动”、导致越南战争跳过逐步升级直接全面暴发,也不是在西表岛上发现了新物种西表猫,而是我交了个女友。我和女友在高一时同班。当时我们并没有在一起,到了高二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才开始交往。

我一开始想拒绝的,但是请别误会,我长得并不帅气,不像什么出名的运动员,学习成绩也并不起眼。唱歌不动听,也不能言善辩。所以从学生时代一直到出社会都未曾有过被不特定的多名女性喜欢的经验。虽说不是什么值得自豪的事,但这是我在这不确切的人生中极少数能够肯定的事之一。虽说如此,不知为何不论何时何地,总会有女性对我感兴趣并接近我。这样的女性在学校的一个班里大约会有一个。她们究竟对我的何种特质感兴趣,或者说有好感,说实话我无从推断。但无论如何,我与她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亲密的时光。她们有的是我的好友,有的则发展出了亲近的关系。这个女友就是其中之一——也就是说,是发展出亲近关系的第一个人。

我的第一个女友是个身材娇小、魅力十足的女性。那年暑假,我和她每周约会一次。在一个午后,我吻了她又软又小的嘴唇,隔着胸罩用手抚摸她的 *** 。她穿着白色无袖连衣裙,发丝散发出柑橘味洗发水的芬芳。

她对披头士的音乐丝毫不感兴趣。也不喜欢爵士乐。她喜欢听的是曼托瓦尼乐队(Mantovani)、帕西费斯乐队(Percy Faith)、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安迪·威廉姆斯(Andy Williams)、Nat King Cole之类的,都是些非常和缓的音乐,可以称得上是中产阶级的音乐(在当时“中产阶级的”这种说法没有歧视的含义)。到她家去玩时,可以看到家中摆满了这样的唱片。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轻音乐。她把自己喜欢的唱片放在转盘上播给我听。起居室有非常气派的大型立体音响装置。然后我们就在沙发上接吻。那天下午,她的家人们都出去了,家里只有我们两人。在这种场合下,说实话不管播什么音乐都无所谓。

一九六五年的夏天留在我记忆中的是白色的连衣裙,柑橘味洗发水的芬芳,还有带着硬邦邦的钢圈的胸罩的手感(在当时,比起 *** ,胸罩更接近于要塞的代名词),帕西费斯乐队流畅演奏的《夏日之恋》。现在只要听见《夏日之恋》,脑海中就会浮现出那张又软又大的沙发。

顺带一提,我俩同班时的班主任在数年后(应该是一九六八年。我记得是罗伯特·肯尼迪被暗杀那会儿)用家中门框上端的横木上吊自杀了。是社会学老师。据说自杀原因是思想走进死胡同。

思想走进死胡同?

是的,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半期,的确有人因为思想走进死胡同而自杀。虽说这样的人并不多。

我和女友在那个夏日的午后,以帕西费斯乐队浪漫而流畅的乐曲为背景音乐在沙发上笨拙地抱在一起时,那名社会学老师正在朝着那致死的思想的死胡同走去,或者说是向着那个沉默、坚固的绳结一步一步地向前迈进,感觉真是不可思议啊。有时甚至会让人产生一种抱歉的心绪。不论是否达成,他一直都在努力地公正对待自己班里的每个学生。虽说我从未与他有过私人层面的亲密对话,但他给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

一九六五年和前一年一样,也是属于披头士的年份。一月是《I Feel Fine》,三月是《Eight Days A Week(一周八天)》,五月是《Ticket To Ride》,九月是《Help》,接下来是十月的《Yesterday》,这些歌都荣登全美音乐榜。在我的印象里,只要侧耳倾听就能听到他们的歌。是的,披头士的音乐不留缝隙地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就像绵密贴附的壁纸一样。

如果播放的不是披头士,那就是滚石乐队的《Satisfaction》、飞鸟乐队(The Byrds)的《Mr. Tambourine Man(铃鼓先生)》、The Temptations的《My Girl》、The Righteous Brothers的《Youve Lost That Lovin Feelin》、沙滩男孩的《Help Me, Rhonda》等。之后登上热门歌曲榜单的是戴安娜·罗斯(Diana Ross)和The Supremes的单曲。松下收音机就这样一首接一首地播放着令人心荡神迷的美妙歌曲,在我的身后不断回响着。从流行音乐的角度来看,那的确是令人屏息的美好的一年。

有人认为,流行音乐最能深深地、慢慢地、自然地渗入心灵的时代是人生中最幸福的时期。可能的确如此。也可能并非如此。可能流行音乐也不过是流行音乐罢了。而我的人生,说到底也不过是经过粉饰的消耗品罢了。

女友的家在我们经常收听的神户广播电台附近。她父亲从事医疗器械的输入或是输出的工作。具体我不清楚。总之有自己的公司,而且经营得还算兴隆。他们家在海岸附近的松林里。据说曾是某位企业家的避暑别墅,他们买下后改建成现在的模样。从海上吹来的夏季午后的风沙沙摇曳着松林。那大概是最适合听《夏日之恋》的环境了吧。

那之后过了许久,我常常在电视台的深夜节目中观看美国电影《A Summer Place(畸恋)》。主演是特洛伊·多纳胡和桑德拉·狄,这是一部模式化的好莱坞青春爱情电影,不过拍得还不错。电影于一九五九年公映。电影的主题曲马克斯·斯坦纳(Max Steiner)作曲、帕西费斯乐队演奏的《夏日之恋》。电影中也出现了海岸的松林,合着交响乐团圆号的演奏,在夏日午后的风中沙沙摇曳。每每观看这部电影,我的眼前就会浮现出在风中摇曳的海岸松林、世界里健康的年轻人、高涨 *** 的隐喻。但这不过是我个人的见解,或者说只是偏见。

在电影中, *** 的狂风席卷特洛伊·多纳胡和桑德拉·狄,导致他们遭遇了种种现实的困难。他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误会,之后又经历和解,重重障碍如浓雾般消散,最后两人喜结良缘。在当时的好莱坞电影中,幸福的结局就是结婚。实现合法的 *** 环境。但是当然,我和女友最终并没有结婚。我们当时不过是高中生,听着《夏日之恋》在沙发上笨拙地抱在一起。

“欸,你知道吗?”沙发上的女友像要向我坦白似的小声说道,“我啊,嫉妒心很强。”

“嗯。”我应道。

“这一点我希望你能知道。”

“好。”

“嫉妒心强有时特别痛苦。”

我沉默着抚摸她的头发。嫉妒心强究竟意味着什么,它产生于何处,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当时的我完全无法想象。比起这个,我脑海中考虑的净是自己的感受。

顺带一提,特洛伊·多纳胡这个英俊的年轻电影明星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前半期获得了巨大的人气,之后沉溺于 *** 和酒精,没再创作出好作品,某一时期甚至沦为流浪汉。桑德拉·狄则长期苦于酒精依赖症。多纳胡和当时的人气女演员苏珊娜·普莱舍特(Suzanne Pleshette)在一九 *** 年结婚,但八个月后就离婚了,狄则与歌手鲍比·达林(Bobby Darling)于一九六〇年结婚,两人于一九六七年离婚。当然这与《畸恋》这个故事没有任何关系。而且,这跟我和女友之后的命运也毫无关系。

我的女友有一个哥哥和一个妹妹。妹妹是初二的学生,比姐姐高了五厘米。就像其他相对于年龄来说个子过高的女孩一样,她一点都不可爱。戴着一副镜片很厚的眼镜。

但我的女友好像很疼爱这个妹妹。女友说“这孩子在学校的成绩很好”。顺带一提,女友的成绩还算过得去。大概跟我差不多吧。

有一次女友的妹妹加入我们,三人一起去看了电影。当时的情况不得不这样。我们看的是音乐电影《音乐之声》。电影院很挤,那是一部70毫米电影,屏幕弯曲、宽敞,我们坐在前排,我记得看完后眼睛酸痛。女友很喜欢这部音乐电影里的音乐。她买了一张电影原声大碟,听了许多遍。不过我却更喜欢John Coltrane演奏的魔术般的《My Favorite Things》,不过这种事说了也没用,我自然不会在女友面前提起。

她妹妹似乎对我没什么好感。每次见面时,她总是用一种奇妙地缺乏感情的眼神——像是盯着在冰箱里放了很久的鱼干、判断它还能不能吃的眼神——盯着我。被她这么盯着,我总是莫名觉得心中有愧。不知为何,我觉得她每次看我时都完全无视我的外表(我的外表的确没什么好看的),宛如透视般直直看进我的灵魂深处。可能就是这种感觉让我心中产生愧疚吧。

和女友的哥哥见面则是之后的事了。他比女友大四岁,当时应该已经超过二十岁了。她既没有把哥哥介绍给我,对他的事也几乎绝口不提。每谈到哥哥,她总会转移话题。事后想来,这种态度多少有些不自然。但我不甚在意。我对她的家人没什么兴趣,我感兴趣的是与她相关的其他更为切实的事。

我同她的哥哥初次见面并交谈,是在一九六五年的秋末时节。

那个周日,我到女友家接她。我们几乎总是以去图书馆学习为借口去约会。所以我往背包里装了看起来跟学习相关的东西。简直像初犯者制造的蹩脚的不在场证明。

那天早上,不管我在玄关怎么按门铃,都没人来开门。隔了一段时间,我再次按响门铃,不久后屋里传来了悠闲的脚步声。总算有人来开了门。正是她哥哥。

他比我高一点儿,身材偏胖。并不是松松软软的那种胖,而是像运动员由于什么原因无法运动,长出了多余的赘肉,他的胖法不知为何总有种暂时性的感觉。肩膀很宽,脖子被衬托得细长。头发像刚睡醒一样,皱皱巴巴乱成一团。发质较硬,处处可见头发嚣张地翘起。他的头发长得盖住了耳朵,看着像两周前就该去理发店了。他穿着宽松的深蓝色圆领毛衣、膝盖处突出的Daley运动裤。他的外表与我那总是头发整齐、打扮得体的女友形成鲜明对比。

他像是觉得刺眼一般把眼睛眯起,看了我一会儿。就像久未见阳光、毛发失去光泽的动物。

“嗯,你大概是小夜子的朋友吧。”我还没张口,他便这样说道。随后他清了清嗓子。虽然他的声音听起来像没睡醒,但我觉得里面包含了几分好奇心。

“是的。”我告诉了他自己的名字,“我和她约好十一点过来拜访。”

“小夜子现在不在呀。”他说。

“不在?”我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

“嗯,不知去哪里了。现在不在家。”

“但是我和她约好今天十一点过来接她。”

“这样啊。”她哥哥说。随后他像是要看时间似的抬头看了看一旁的墙壁。可那里并没有钟,只是一堵粉刷着石灰的白墙。于是他无奈地把视线转回我身上。“可能的确如此,但总之她现在不在家。”

我不知该怎么办。看样子她哥哥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缓缓打了个哈欠,搔了搔后脑勺。我觉得他的一个个动作都很徐缓。

“我家现在没有人。”他说,“我刚刚起床时发现家里除了我没有其他人。大家好像都出门了,但具体去了哪里我也不知道。”

我沉默着。

“父亲可能去打高尔夫了。两个妹妹可能去哪里玩了。但是连母亲都不在,这就有点奇怪了。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发生。”

我没有发表意见。毕竟是别人的家庭。

“但是既然和你约好了,小夜子应该很快就会回来。”她哥哥说,“来家里等吧。”

“太麻烦你了,我就在附近随便转转,过一会儿再来。”我说。

“不,不麻烦。”他斩钉截铁地说,“你再按玄关的门铃,我再跑来开门,这样反而更麻烦。好了,快进来吧。”

没办法,我进了屋,他把我带到起居室。就是摆着沙发的那间,夏天我和她在沙发上抱在一起。我坐在了那张沙发上。女友的哥哥坐在对面的安乐椅上。随后他又慢慢地打了个哈欠。

“你是小夜子的朋友吧?”他哥哥像是反复确认事实一般又问了我一遍。

“是的。”我再次答道。

“不是优子的朋友?”

我摇了摇头。优子是高个子妹妹的名字。

“和小夜子交往有趣吗?”他哥哥边用稀奇的眼神打量我的脸边问。

因为不知如何回答,我只好沉默不语。但他一直在等着我的答案。

“我觉得很开心。”我终于找到了还算恰当的言语。

“虽然开心,却不有趣?”

“不,不是这样的……”我开口否认,却不知该怎么接下去。

“算了。”她哥哥说,“有趣也好开心也罢,二者并没有什么太大区别吧,大概。话说,你吃早饭了吗?”

“吃了。”

“我要去烤面包吃,你要吗?”

“不用麻烦了。”我答道。

“真的?”

“真的。”

“咖啡呢?”

“不用了。”

虽然我想喝咖啡,但我不想和她的家人——尤其是在她不在的时候——产生更深的关系。

他默默起身,走出房间。可能是去厨房做早餐了吧。不久后我听见房屋深处传来盘子和杯子碰在一起的喀哒喀哒声。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静待她的归来,我的双手置于膝上,这姿势不论谁看了都会觉得端正吧。时钟的指针指向了十一点十五分。

我再次回忆了一遍,我们真的约了今天十一点来这里接她吗。但不管怎么想,约定的地点和时间都没有搞错。前一天夜里我们刚刚通电话确认过。她也不是那种把约定随随便便忘掉的没有责任心的人。而且在周日的早上把她哥哥独自留在家里,全家人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件事也有些不可思议。

我不明所以,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默默消磨时光。时间的流逝慢得可怕。厨房里时常传来响动。拧水龙头的声音、汤匙搅拌着什么似的喀哒喀哒声、哪里的柜子被打开再关上的声音。总之他属于那种不论做什么都会发出很大声响的类型。但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他声响。没有风吹,没有犬吠,沉默像看不见的泥慢慢塞进我的耳朵深处。所以我不得不一次次吞咽唾沫。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听音乐。《夏日之恋》也好《雪绒花》也好《月亮河》也好,什么都行。不用太奢侈。只要放点什么音乐就行。但在别人家里也不能擅自打开立体音响。要不读点什么吧,我环顾四周,既没找到报纸也没找到杂志。我翻找起自己的背包。但不知为何,那天偏偏忘了放书。一般来说我应该会放上一本读到一半的文库本。

包中找到的还算能读的,就只有《现代国语》的副册读本了。没办法,我将其取出,哗啦哗啦地翻动书页。我算不上“阅读家”,并非系统、细致地读书的人,但我属于那些不读点铅字就没法打发时间的人之一。我没法这样一动不动干坐着。读读书或是听听音乐对我来说是必要的。如果没有书可读,只要是印刷品就行,不论什么我都会拿过来。电话本、蒸汽熨斗的使用说明也未尝不可。与它们相比,《现代国语》的副册读本算是相当优秀的读物了。

我随性翻书,读着收录其中的小说和随笔。里面虽有几篇外国作家的作品,但大多是日本近现代作家的作品,比如芥川龙之介、谷崎润一郎、安部公房等作家的名作。所有这些作品——除了较短的文章,大多是选段——的最后总跟了几个问题,它们大抵没什么意义。“没意义的问题”指的是从逻辑上难以判断正误(或者说无法判断)的问题。我怀疑连文章的作者都无法判定。

比如说“通过这篇文章,作者表达了自己对战争什么样的态度?”、“作者如此描写月的圆缺具有何种象征效果?”之类的。这种问题,怎么回答都可以。描写月的圆缺就只是写了月的圆缺,并没有什么象征效果,恐怕谁也不能断定这个回答就是错误的。当然也存在着一个类似最大公约数般的“比较合乎道理的回答”,但在文学上“比较合乎道理的回答”是否就是好的,此处应当存疑。

虽说如此,但为了打发时间,我还是在脑中一一回答了这些问题。大多数情况下,我的脑海中——以精神自立为目标而每天走在烦闷的成长道路上的大脑——浮现出的总是些“虽然不合乎道理,但也绝对不能说错误”的答案。说不定这种倾向正是我的学习成绩总不突出的原因之一。

这时,她哥哥回到起居室了。头发依旧气势汹汹地四处乱翘。不过可能因为吃过早餐,他的眼睛已不再是昏昏欲睡的样子。他手中拿着喝了一半的咖啡。那是个白色的大马克杯,杯子上印着第一次世界大战时的双叶战斗机的图画,操纵席前方有两挺机关枪。这应该是他专用的杯子吧。我无法想象女友用这个杯子喝东西。

“真的不要咖啡?”他说。

我摇摇头。“不用了,真的。“

他的毛衣的胸口处撒了些面包屑,运动裤的膝盖部分也有。恐怕是因为肚子太饿所以无法顾及面包屑、大口大口地咬着烤面包的缘故。这一点女友应该也无法接受。她是个身材娇小的少女。我喜欢娇小的女性,我们因此相处和谐。

她哥哥望着墙壁上方。这次墙上挂着时钟,指针指着将近十一点半的位置。

“还没回来啊。真是的,到底去了哪里呢。“他说。

我无言以对。

“你在读什么?”他指了指我手中的书问道。

“现代国语的副册读本。”

“哦。”他微微皱了皱眉头,说,“有趣吗?”

“没什么有趣的,只是没别的可读罢了。”

“那个,借我看看。”

我从矮桌的上方把书递给他。他左手端着杯子,右手接过书。我担心咖啡洒到书上,感觉有这个危险。但咖啡并没有弄撒。他把杯子放在桌上,发出一声脆响,随后用两手捧着书哗啦哗啦地翻着。

“现在读的是哪篇?”

“芥川龙之介的《齿轮》。书上印的不是全文,而是选段。”

他稍微思索了一会儿,说:“《齿轮》我没有好好读过。很久以前倒是读过《河童》。《齿轮》讲的是一个很黑暗的故事吧?”

“嗯,是他在死前写的。”

“芥川是自杀的吧?”

“是的。”我说。芥川在三十五岁时服毒自杀了。《齿轮》是在昭和二年、作者死后发表的——副册读本的解说里这么写着。这是近乎遗书的作品。

“哦。”我女友的哥哥说,“你可以读读这篇文章吗?”

我惊讶地望着他的脸。“读出声来吗?”

“嗯,我从以前就喜欢别人读书给我听。我不太擅长阅读文字。”

“但我不太擅长朗读。”

“这种事,没关系。读得不好也没事。按照顺序读出声来就可以。反正我们都没什么别的事可干。”

“这是个相当神经质的、阴暗沉闷的故事。”我说。

“偶尔也想听听这样的故事呀。不是有个说法,叫做以毒攻毒嘛。”

他越过桌子把书递给我,端起那个印着德军十字标志的双叶战斗机马克杯,啜了一口咖啡。然后深深地靠进椅背,等着朗读的开始。

就这样,我在那个周日的上午,为女友那古怪的哥哥读起了芥川龙之介的《齿轮》的选段。没办法,即便如此我还是多少生出点热情。我读的是最后那章小标题为“飞机”的章节。副册读本上选录了“赤光”和“飞机”两章,我只读了“飞机”。共有八页,最后一行是:“有谁能在我睡着时勒死我吗?”写下这句话后,芥川就自杀了。

读完最后一行也没人回来。电话铃没响过,也听不见乌鸦的叫声。周围一片阒寂。秋日的阳光透过蕾丝窗帘照亮了起居室。唯有时间缓慢却切实地前进着。女友的哥哥品味着我读完的文章的余韵,抱着胳膊闭上双眼。

“我没有力气再写下去了。这样活着只剩痛苦而已。有谁能在我睡着时勒死我吗?”

不论好恶,这的确不适合在晴朗的周日早上朗读。我合上书,看了眼墙上的钟。指针已转过十二点。

“可能是记错了。总之我今天先回去吧。”我说。接着我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吃饭时间不能待在别人家里,从小母亲就这样教导我。于是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不论好坏,它已浸染到了身体里。

“你好不容易来一趟,再等三十分钟如何?”她哥哥说,“三十分钟后如果她还没回来,你再回去。”

他的语调带着奇妙的清晰回响,于是我又坐了回去,把双手放在膝上。

“你读得很好。”他赞叹道,“没人这么说过?”

我摇摇头。从来没人说过我朗读得好。

“如果没有深刻理解内容,不可能读成那样。尤其是结尾的地方,读得真好。”

“啊。”我暧昧地答道。我觉得自己的脸有些红了。在不该被夸奖的地方反倒被夸了,我感觉有些不舒服。但当下的氛围让我觉得自己有义务再待三十分钟,充当他的谈话对象。这个人恐怕需要和谁谈谈。

他身体前倾,双手的手掌像祈祷似的合在一起,突然说道:“问个奇怪的问题,你有过记忆中断的经历吗?”

“记忆中断?”

“对,就是从某个时点到下个时点之间,完全记不起自己究竟在哪里做了什么。”

我摇了摇头。“没有。”

“自己做过的事,按时间顺序记得一清二楚吗?”

“最近的事大体上都记得。”

“哦。”说着,他咯吱咯吱地挠了挠后脑勺,然后说,“一般来说都是这样吧。”

我默默等他说下去。

“说实话,记忆完全不知所踪的经验,我有过好几回。比如说下午三点记忆突然中断,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已经到了七点,中间的四小时我究竟在哪里做了些什么,完全记不起来。而且这并非什么特殊事件引起的,比如头部遭受重击,或者喝酒喝到烂醉之类的。并没有发生这种事,我只是过着平凡普通的生活,冷不防地记忆就消失得无影无踪。而且我完全无法预测它会在何时发生。也不知道记忆消失的状态会持续几小时或是几天。”

“诶。”我随声附和道。

“打个比方,比如你正在用录音带录莫扎特的交响曲,重听时却发现从第二乐章中间到第三乐章中间的声音不翼而飞,听到一半突然消失,大概就是如此。说是消失,但并非无声的空白持续着,而是啪地飞走了。今天的明天是后天,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你明白吗?”

“大概吧。”我不确定地说。“

“如果是音乐的话,虽然不方便,但也不会带来什么实际影响,但这发生在现实生活中,就相当麻烦了……这样说你能明白?”

我点点头。

“就像到了月亮的内侧却空手而归。”

我再次点点头。对这个比喻我也不怎么明白。

“这是一种遗传性疾病,像我症状这么明显的病例还蛮少见的,据说几万人中会有一个,生来就有发病的倾向。多少会有些差异性。我初三时去大学医院的精神科看了医生。我妈带我去的。这病还有个名称,长得像故意找麻烦似的,我很久以前就不记得了。到底是谁起的那名字呢。”

他停了一会,接着说。

“总之,是记忆的排列出了问题的疾病。记忆的一部分——就是刚才比喻的莫扎特交响曲的一部分——放进了错误的抽屉里。一旦放错了抽屉,就很难再找出来了,毋宁说根本不可能。医生是这么跟我说明的。并不是什么会危及生命或是脑子渐渐坏掉的重病,只是对日常生活会有些影响。然后他把病名告诉我,又开了些药让我每天喝,这玩意儿有什么用呢,只是安慰罢了。”

女友的哥哥停下来,默默盯着我的脸,似乎是想确认我是否理解了他的话,宛如从窗口窥视家中一般。然后他接着说道:

“迄今为止,这种事一年大概发生一两次,不算很频繁,但问题不在于次数。问题在于,发病会给现实生活带来具体的障碍。即便只是偶尔,这种记忆丧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而且完全不知道它会何时发生,这对于本人来说是相当困扰的。这你明白吧?”

“欸。”我暧昧地答道。我好不容易才能跟上他用这么快的语速说着如此奇妙的经历。

“比如说当它发生时,也就是记忆嗖地消失的时候,我拿着锤子不顾一切地敲击哪个讨厌的人的头,这就不单单是‘麻烦事’了,对吧?”

“是啊。”

“我当然会被警察处置,即便我说‘其实我没有那段时间的记忆’,他们也不会相信的吧。”

我暧昧地点点头。

“事实上,我有好几个讨厌的人,还有些让我特别上火的,父亲就是其中之一。但在我神智清醒的时候不会用锤子敲父亲的头。我会克制自己。但在记忆中断时究竟会干出些什么,我就不清楚了。”

我没有表达意见,只是微微歪着头。

“医生说没有这种危险。也就是说记忆丧失时不会有其他人格控制我。多重人格是杰基尔博士和海德那种。我则一直是我。记忆丧失期间,我也一直作为我自己,十分普通地行动着。只是录下来的音乐从第二乐章中间到第三乐章中间啪地跳过了。所以在这期间,我不可能拿出锤子敲什么人的头。我会像平常一样克制自己,大致上按照常识行动。莫扎特不会突然变成斯特拉夫斯基。莫扎特一直都是莫扎特,只是就结果而言其中的一部分被错放进哪个抽屉里罢了。”

他停下来,从双叶飞机马克杯里喝了一口咖啡。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喝一口咖啡。

“但是啊,这种事不过是医生说说而已。对于医生的话,我不知道该信多少。高中时,我很担心自己在什么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用锤子暴打某人的头部,担心得不得了。高中时代嘛,大家都不太了解自己,就像生活在地下管道里一样。如果再摊上记忆丧失这种事,怎么可能受得了嘛。不是吗?”

我默默点头。可能的确如此吧。

“就这样,我渐渐地不怎么去学校了。”女友的哥哥接着说,“我越想就对自己越害怕,最终连学校都没法去了。然后母亲把我的特殊情况向老师进行说明,虽然我的出勤率不达标,但学校把我当成特例批准我毕业了。学校也一定想让这个有着麻烦病症的学生赶紧离开吧。不过我没去念大学。我的成绩没那么差,应该能找间大学读的,但我实在没有外出的自信。于是,自那以来,我就一直这样待在家中无所事事。我几乎不出门,顶多就是牵着狗在家附近散散步。可是,现在我的恐惧心理却在逐渐增长。我还想着等心态平稳一点,就找间大学去读书来着……”

他停了下来。我也沉默不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好像明白了为什么女友总不愿提起哥哥。

他说:“谢谢你为我读书。《齿轮》挺好的,虽然阴暗,但时不时有些话语深入人心。你真的不要咖啡?很快就能做好。”

“不,真的不用了。我差不多该走了。”

他又看了一眼墙上的钟。“等到十二点半吧,如果谁都没回来再走也不迟。我待在二楼的房间,到了那个时候你自行离开即可。不用在意我。”

我点点头。

“和小夜子交往有趣吗?”女友的哥哥再次问道。

我点点头,说:“有趣。”

“什么地方有趣?”

“她身上有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我答道。这是相当诚实的回答。

“哦。”他如同沉思一般说道,“是啊,可能的确如此。她是我有血缘关系的妹妹,遗传基因的一部分与我相同,自出生起就一直和我生活在这同一屋檐下,但还是有很多我不了解的东西。怎么说呢,我不了解她这个人的构成成分。所以如果可以的话,请你去理解她。不过其中或许有些部分保持未知就好。”

他端着咖啡杯从椅子上起身。

“祝你成功。”女友的哥哥说。然后他晃荡着没端杯子的手离开了房间。

“谢谢。”我说。

时钟的指针指向了十二点半,依旧没人回来,我一个人到玄关,穿上运动鞋离开。我从松林前走过,来到车站,乘电车回家。这是个安静得不可思议的秋季周日的午后。

两点多的时候,女友给我打来电话,说:“约定来我家接我的时间,是下周日吧。”虽然我难以认可,但她说得这么斩钉截铁,或许的确如此吧。可能是我稀里糊涂地记错了约定。自己搞错了时间,提前一周去她家接她,我老实地为此道歉。

但我并没有告诉她自己在等她的期间与她哥哥的对话——说是对话,其实我只是倾听者罢了。我没告诉她自己朗读了芥川龙之介的《齿轮》,也没说从她哥哥口中得知他患有记忆中断、丧失的疾病。我觉得这种话还是不说为妙。而且我有种直觉,说不定女友的哥哥并没有告诉她这件事。如果他没告诉妹妹,那我也没有理由告诉她。

和女友的哥哥再相见,是大约十八年后的事了。那时我已三十五岁,和妻子两人生活在东京。

从东京的大学毕业后就这样定居下来,我工作挺忙的,几乎没回过神户。

我为了去取修好的手表,在黄昏前爬上涩谷的坡道。我想着事情,心不在焉地走在路上,正在此时,一个与我擦肩而过的男人从背后叫住我。

“不好意思。”他说。口音毫无疑问是关西腔。我停下脚步转过身,那里站着个我没印象的男人。年纪可能比我大一点,身高比我高一点。穿着厚厚的粗花呢外套,里面是圆领的奶油色开司米毛衣,下身是茶色的奇诺裤。头发剪得短短的,体格如运动员般紧致。晒得挺黑(像是打高尔夫晒的),多少有些造作、庸俗,不过大体上算容貌端正,可以称得上帅气。周身散发出一种过着富足生活的氛围,应该是养尊处优吧。

“虽然想不起名字,不过你莫非是我妹妹以前的男友?”他说。

我再次端详他的脸,可还是想不起来。

“你妹妹是?”

“小夜子。”他说,“高中时应该和你同班。”

此时,我的目光停留在他奶油色毛衣的胸口处那块像是染上番茄酱似的污迹。他的外表干净整洁,所以这块污迹映在我的眼中仿佛一种异质物。我想起了那领子宽松的深蓝色毛衣,胸口处浮夸地落满了面包屑,想起那个睡眼惺忪的二十一岁青年。人的癖好、习惯即便时过境迁也不会改变。

“想起来了。”我说,“是小夜子的哥哥吧。有一次在你家见过面。”

“对,你还为我朗读了芥川的《齿轮》。”

我笑了起来。“不过在这样拥挤的人群中,亏你能认出我来。我们只见过一次,还是那么久以前的事了。”

“我啊,只要见过一次的人的脸就绝不会忘记。这方面的记性从以前就特别好。而且你跟以前相比几乎没变。”

“你倒是变了很多。”我说,“感觉印象不同了。”

“发生了很多事情啊。”他笑着说,“我有一段时间特别执拗。”

“小夜子怎么样了?”我问道。

他有些为难地移开了视线,缓缓吸了一口气,然后呼出。就像在测定周围空气的密度一样。

“在这样繁忙的街道中间站着聊天也不像话,要不要找个地方坐会儿?如果你没有急事的话。”他说。我答道没什么急事。

“小夜子不在了。”他平静地开口道。我们去了附近的咖啡馆,隔着塑料桌坐下。

“不在了?”

“死了。三年前。”

我一时丧失语言。口中可以感觉到舌头缓缓膨胀变大。我想咽唾沫,却无法顺利咽下。

最后一次与小夜子见面,是她二十岁的时候。她在不久前刚拿到驾照,让我乘上丰田皇冠(这是她爸爸的车),开车带我上了六甲山。虽然她开起车来还有些不安,但握着方向盘的样子看起来十分幸福。车上的广播放的还是披头士的歌。我对此记得很清楚。那首歌是《Hello Goodbye》。“你说再见,而我说你好”。如我之前所言,他们的音乐在那时像壁纸一样把我们包得严严实实。

那个她已经死了,变成灰了,现在已经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任何地方了,我难以接受这个事实。该怎么说呢,我觉得这实在很没有现实感。

“死了,为什么?”我用干涩的声音问道。

“是自杀。”他似乎在慎重地选择语言,“二十六岁时,她与保险公司的同事结婚,生了两个孩子,之后自杀了。当时才三十二岁。”

“留下了孩子?”

女友的哥哥点了点头。“大儿子和小女儿。她丈夫照顾他们。我也常常去看望孩子们。是好孩子啊。”

我还是无法接受这个事实。我那个曾经的女友留下幼小的两个孩子自杀了?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他摇了摇头。“谁也不知道原因。当时她看起来没什么苦恼的样子,也不显得意志消沉。她的健康没有问题,夫妻关系不错,孩子们也可爱。而且类似遗书的东西一点儿都没留下。她把从医生那里拿到的安眠药攒起来,然后一口气吞下。所以那是有计划的自杀。一开始就准备死了,花了半年时间慢慢把药攒起来。我想那应该不是一时冲动。”

我沉默良久,他也沉默着。我们沉溺于各自的思绪中。

那天,我和女友在六甲山上一家旅馆的咖啡店里分手。我去了东京的大学,在那里喜欢上了一个女孩。我直截了当地坦白了这件事,女友一言不发地抱起手提包站了起来,然后就这样头也不回地快步走出咖啡店。

最后我乘坐缆车独自下了山。我想她应该是开着那辆白色的丰田皇冠回去了。我记得那是晴朗的一天,从缆车的窗户望出去,神户的街市一览无余。风景很美。但那已经不是我见惯的街市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小夜子。之后她大学毕业,就职于一家大保险公司,和同事结婚,生下两个孩子,然后吞下一把安眠药自杀了。

我知道自己迟早都要与她分别。虽说如此,但与她共度的那几年是我的美好回忆。她是我的初任女友,我喜欢她。女性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也是她教给我的(大致上)。我俩一起尝试了许多新体验。我们共有一段只有在十几岁时才能拥有的美好时光。

但现在说这些只能让人痛苦,最后,她没能在我耳中摇响那特别的铃。无论我再怎么侧耳倾听,终究都没有听见那声音。很遗憾。但我在东京遇到的一个女性却摇响了那个铃。那并非能够根据道理和伦理自由调整的东西。那是在意识,或者说是灵魂深处随性发生的事,并非人力所能改变。

“我啊,”女友的哥哥说,“从未想过小夜子有可能自杀。我有些轻视她,觉得即便世界上的人一齐自杀了,她也会独自苟活。幻灭也好心理阴影也罢,我并不觉得她属于独自一人承担这些东西的类型。说得直白点,就是给思想浅薄的女人。从小我就不怎么在意她,她对我估计也是如此。可以说我俩脾气不相投吧……我反倒更喜欢小妹妹。但是啊,现在一想到曾对小夜子不好,我心底就十分后悔。我可能不太了解她。可能我在乎的只有自己。虽说凭我的力量无法拯救妹妹的性命,但至少能稍微理解她一点吧,对于那个将她引向死亡的东西。至今我一念及此就十分痛苦。自己的傲慢和自私更是令我心痛得无法忍受。”

我无话可说。我大概也对她一无所知吧。大概我和他一样,心中想的只有自己。

女友的哥哥说:“你当年读的芥川的《齿轮》中写道,飞行员由于只呼吸高空的空气,逐渐无法忍受地面的空气……里面有这样一件事吧。叫飞机病。我不知道这种病是否存在,但这篇文章我至今依旧记得。”

“话说,你那记忆丧失的病,现在好些了吗?”我试探着问他。恐怕是为了从小夜子的话题转移到别处吧。

“啊,那件事啊。”女友的哥哥微微眯起双眼,说,“说来也怪,某个时候突然消失了。医生说这种遗传性疾病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进展,没有治愈的可能性,可是毫无征兆地,它突然就好了。就像附身物被驱除一样。”

“那真是太好了。”我说。我是真的觉得太好了。

“那是和你见面之后又过了不久的事,那之后记忆再也没有丧失过。随后我的心情也逐渐平复,一帆风顺地进了一所普通大学,顺利毕业,之后继承父亲的事业。虽然有几年绕了远路,但现在总算不落人后了。”

“那真是太好了。”我重复道,“最后你并没有用锤子敲你父亲的头。”

“你也净是记得这些有的没的。”他说着,高声笑了起来,“不过啊,我碰巧因为工作上的事来东京出差,在这么大的城市里突然与你擦身而过,想来真是不可思议。我只能将其解释为缘分了。”

的确,我说。

“话说,你在干什么呢?一直住在东京?”

大学毕业后马上结了婚,之后一直住在东京,现在靠写文章生活。

“写文章啊。”

“嗯,大致上。”

“是吗。嗯,说起来你的朗读真是不错。”他似乎信服了,“还有,我这样说可能会给你增加负担,不过如果你愿意听听我的想法的话,我认为小夜子最爱的人是你。”

我无言以对。女友的哥哥也没再开口。

就这样我们分别了。我接下来要去取修好的手表,前女友的哥哥则要去涩谷站,他缓缓走下坡道。然后那个穿着粗花呢外套的背影,被吸入了午后混杂的人群。

那就是最后一次了,之后我再没有见过他。我们因为偶然见过两次面。中间隔了将近二十年的岁月,在相距六百千米的两个城市。我们隔桌而坐,喝着咖啡,谈了几件事。它们并非平时喝茶聊天时会谈及的话题。其中暗示了些什么——类似于我们活下去这一行为的意义。但这终究不过是由偶然所促成的一种暗示。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将我们两人有机结合在一起的要素。

“问题·两人的两次相遇和谈话象征性地暗示了他们人生的何种要素?”

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抱着《With The Beatles》的LP唱片的美丽少女。她还依旧翻飞着裙裾,走在一九 *** 年的那条微暗的高中走廊上吗?依旧是十六岁,依旧把印着约翰、保罗、乔治、林戈的漂亮的唱片封面郑重地紧紧抱在胸前。

更多the beatles i will(the beatles were the most)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