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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工地打架事件(广西南宁斗殴事件)

6月25日上午,根据自治区高级法院统一部署,全区法院对近期审结的38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26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宣判的5起重大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南国早报选取4起进行详细报道。

案例1:寻求非法保护,开设 *** 六年

2006年至2017年底,1975年出生的韦树松,以分干股、请吃喝、给小利等方式笼络、吸收象州县百丈乡一带的“两劳”释放人员及社会闲散人员,通过实施开设 *** 牟取暴利,逐渐形成一个以他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韦树松被奉为“松哥”、“松叔”,拥有发放工资、安排吃喝、组织 *** 、分股送钱送物等权力。韦树松手下有十几人,有的充当秘书角色,有的负责安排 *** 放风,有的负责追高利贷等事项。他们以陆继强家、“祥和诚信投资”信息部作为“办公地点”。

韦树松一伙以打游击战方式在百丈乡不同地点开设 *** 长达六年之久。他们还强占村集体树山,承包周边一带岭地刮松脂,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该组织成员违法犯罪,由该组织出资“摆平”。

多年来,他们实施寻衅滋事、绑架、强迫交易、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致2人轻伤,1人轻微伤,造成被殴打村组织成员、群众害怕打击报复而辞职或不敢报警,对百丈乡一带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威慑。

为逃避打击,他们还 ***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保护伞”寻求非法保护,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判决:2019年6月25日,忻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韦树松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罚金111万元,并处没收财产150万元。其余16名同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的十九年六个月。

案例2:控制走私通道,设卡收取“过路费”

近年来,广西龙州县边境的走私货物车辆为逃避查缉,绕行与541、564县道等公路串联的龙州县龙北农场场部、龙北农场三块地、四块地、龙州镇自清村、武德乡近梅村陇轻屯、陇巧屯等乡村道路。

2016年下半年,为控制上述走私通道,收取“过路费”,1990年出生的覃亭(在逃)和赖世华,纠集了一伙人,多次实施犯罪,逐渐形成了一个以他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犯罪组织以“公司”自称,犯罪所得用于发放工资、辛苦费,并支付因病、因工受伤成员的治疗费、组织成员的娱乐消费,以及购买汽车、枪支、钢管等犯罪工具。

覃亭、赖世华一伙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买卖枪支等犯罪活动扩张势力范围,控制了龙州县龙北农场场部、龙北农场三块地、四块地、龙州镇自清村、武德乡近梅村陇轻屯、陇巧屯等走私通道,他们日夜设卡、守卡,向走私车辆收取“过路费”或“罚款”。自2016年下半年至2018年春节前后,他们攫取125万元的非法利益。

判决:2019年6月25日,崇左市宁明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赖世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4名同伙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高的十五年。

案例3:侮辱折磨被害人,勒索赎金才放人

1985年出生的程建文以非法为他人追索债务为业,经常采取非法拘禁、暴力殴打等手段进行逼债。他和韦忠杰以提供免费住宿、 *** 等方式,笼络了一帮人听从其指挥,密谋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他俩为首的一个恶势力团伙。

该团伙在2015年至2018年4月间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宜州城区多次实施抢劫、 *** 、绑架、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

2017年5 月6日,程建文等人得知一个叫谢某的人要去购买 *** *** ,就约定去抢劫他的 *** 。当然,他们宜州区庆远镇城中中路谢某家附近守候,当谢某来到后,将他劫持上车,驶往宜州区刘三姐镇湖长村附近砖厂。途中,因谢某激烈反抗,他们对谢某捆绑、蒙头后,对他进行殴打、电击致不省人事。之后,他们拨打120,把陷入昏迷的谢某交给医护人员,然后携带从谢某身上抢来的一块 *** 后分散逃窜。

2017年4月29日晚,程建文等人持刀绑架了购买 *** 的覃某,绑架到宜州区刘三姐镇湖长村湖长砖厂的一个砖窑里关押。用火机烧脚指头、电棒电击、逼迫 *** 衣服唱歌跳舞,他们通过种种手段侮辱折磨被害人,逼迫被害人打电话给亲友交钱3万元赎人。未能得逞后,他们将赎金降至3000元。次日下午,听说被害人的姐姐已汇钱后,他们才将被害人放走。

判决:2019年6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绑架罪、贩卖 *** 罪、非法拘禁罪等,分别对程建文等12人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

案例4:强占市场威胁打砸,强迫摊主交摊位费

桂林市兴安县界首老市场原属于一家公司,后来这家公司因欠银行的贷款逾期不还被起诉,界首老市场于2015年11月30日被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裁定拍卖,但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处于流拍状态。

2016年6月28日,该公司股东的三名股东向唐星景、唐庆林借款96万元,借期为一个月,若到期未能偿还,将以他们的车辆作抵押,并由唐星景、唐庆林收取界首老市场及界首新市场四年的摊位管理费进行偿还。后来,三股东果真到期不能偿还债务,唐星景、唐庆林等人收取了两个市场2017年的摊位管理费约70万元。

2017年8月份,界首老市场被法院依法拍卖,买到该市场的一方在市场内张贴了所有权已经转让的公告,并向每名摊主送达了一份法院裁定进行告知。但是,唐星景、唐庆林在明知界首老市场已经被依法拍卖的情况下,仍组织人员收取2018年的摊位管理费。而且,他们还要求摊主交纳2000元押金参与摊位投标,并任意提高管理费收取标准。如遭拒绝,他们便一哄而上,进行威胁、辱骂、打砸,摊主们害怕报复只好就范,还不敢报案。2018年2月11日,民警从唐星景驾驶的越野车搜出两支自制猎枪及四发子弹。

判决:桂林市兴安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对唐星景等7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唐星景等人上诉,2019年6月25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丨刘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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