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芷江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蒲某钦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被告人蒲某钦继续退赔被害人宋某损失的人民币26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家住芷江的90后女子蒲某钦于2021年2月与家住芷江的80后男子宋某相识。同年11月,蒲某钦以给宋某介绍女朋友为由,让其添加了自己昵称为“淘子”的微信小号,随后蒲某钦以“淘子”的身份同宋某谈起了恋爱,而宋某怎么也没想到,远在天边的“淘子”就是近在眼前的蒲某钦。很快,“淘子”美丽的微信头像和甜言蜜语让宋某迅速“坠入爱河”,就在宋某以为可以抱得美人归时,却全然不知自己正慢慢走进一个被精心设计的骗局。不久,蒲某钦用“淘子”的名义以需要钱周转、亲人去世需要钱办丧事等理由向宋某借钱,在2个多月的时间里,被爱情冲昏了头的宋某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先后8次给蒲某钦的微信小号转账人民币28500元。而此时的宋某不仅没有觉得自己被骗,反而还认为自己“英雄救美”的行为将会更快地拉近二人的距离,于是宋某提出了见面要求。担心事情败露的蒲某钦自然不敢赴约,所以面对宋某的多次邀请,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后来干脆将宋某的微信拉黑了。发现情况不对劲的宋某再三思索后于2022年1月25日向芷江县公安局报了警。在公安局里,蒲某钦对自己的诈骗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很后悔。当日,芷江县公安局将依法扣押的2500元案款发还给了被害人宋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蒲某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8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蒲某钦如实供述其罪行且认罪认罚,又退赔了被害人部分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综上,遂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被告人蒲某钦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目前本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本案被告人蒲某钦利用被害人宋某急于找女朋友的心理,竟把自己的微信小号“淘子”伪装后以女友的名义介绍给宋某,让宋某误以为“淘子”就是自己的女朋友,导致宋某不仅被欺骗了感情,还被骗了大把的钱财,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法官提醒:如今手机上的各类交友软件在给大家的交流娱乐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为了一些不法之徒的“狩猎场”,他们利用网络四处行骗,诈骗手段也是层出不穷。但网络毕竟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骗取他人钱财一样会受到法律严惩。所以,网络交友需谨慎,擦亮眼睛多提防,辨别能力要提高,避免财物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