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为宽慰父母
没有婚恋对象的年轻人
会这样做:
租个男/女朋友回家过年!
这样的⾏为可取吗?
期间收取的“见面礼”
是否可以合法占有?
请看法官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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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播 播放 00:00 / 00:00 正在直播 00:00 进入全屏 50 点击按住可拖动视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西影传媒西部电影频道共同推出以“影视赋能法治宣传·共筑平安欢乐中国年”为主题的2022春节短视频特别系列,以春节期间的热点话题为线索,开创全国首例通过经典影视桥段与法官以案释法相结合的普法栏目,向广大网友重点普及春节期间的法律常识,引导大家学法、遵法、守法、用法。
今天我们播放第二集,西安中院法官同江龙为我们普法——春节期间“租”男友或女友回家过年,是否有法律保障?期间收取的“见面礼”是否可以合法占有?
(视频中影视桥段来源网络,仅用于公益普法宣传,联系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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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贺雪丽
责编:白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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