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在中国哲学的历史中,许多影响广泛的学说都曾论及理性与情感的关系,它们的观点,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以理化情
持这种观点的,最典型的人物是庄子。
庄子开创了中国哲学的境界论传统。他提出“逍遥”作为人最高的精神境界。简单地说,“逍遥”是一种以对“道的真理”的认识为基础,对万物保持“以道观之”的独特精神体验的一种“道高物外”的境界。在这种境界中,人被要求做到“无情”。
庄子曾承认“人固无情”,这里面的“无情”,并不指完全消除好恶等情感,而是“不以好恶内伤其身”“常因自然而不益生”。道家认为,人在初生的时候,与“道”最为接近,心灵最为纯洁,因此也能保持“自然”的状态。老子曾以婴儿终日哭喊而喉咙不沙哑来新形容这种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人并不是没有情感,但情感的发动保有“道”的“绵绵若存”的特性,保持一种稳定的状态,不影响人的活动。
庄子认为,世俗意义上的“有情”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情感的泛滥,二是情感的作伪。
庄子笔下有这样一个故事:老子死了,他的朋友去看望他,哭了三声就走了。别人问他这样做的缘故,他表示:老子丧礼上出席的人太多,他们哭得也实在太伤心,所以,老子一定没有教会他们“道的真理”(对于这件事来说,道的真理意味着,死亡只是组成人身体的材料回归于道并进行新的循环的不可逆过程),才导致他们无谓地伤心,甚至其中还难免有作伪的成分。
关于情感的作伪,庄子说:在一个叫演门的地方,有一个好人,他为死去的亲人哭得真挚又伤心,因此被赏识做了官。过了一阵,他的乡亲有一半人哭丧哭死了。这深刻地揭示了世俗意义上的“有情”,有的可能只是会“内伤身”的“伪情”。
所以,庄子主张,人要通过对“道的真理”的体悟,放下自己的执着,不以事物对自己的工具价值作为事物的本质属性,从而解除由习惯所建立的事物与情感的联系,回复到人最初的情感状态,实现“复归于婴儿”。
二、理即是情
这是儒家的一般观点。
儒家最核心的观点,即孔子提出的仁,就是一种立足于亲亲之情,并可以遵循伦理秩序向外推演的人类间的爱,这种爱使儒家千百年为之奋斗。
在儒家思想中,并没有与西方的“理性”含义完全相同的概念。儒家提倡的诸德目中的“智”,依孟子的解释,是“是非之心”。即根据道德的普遍原则,对具体事务进行定性判断的道德理性。这与西方追求的,能够占有知识,破除意见的“智慧”截然不同。
儒家通常认为,人与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人类的伦理生活,所以,伦理生活中的知识是人最应该寻求的知识。并且,准确的伦理知识要建立在“人之常情”的基础上,比如,有尽孝之情,才能理解尽孝的正当性与方法。所以,“人之常情”是“是非之心”即道德理性的基础。
在儒家哲学的发展中,出现了董仲舒将人的伦理赋予天,实现价值存在化的进路;与朱熹将事物的最佳安排与其象征的伦理意义作为普遍的“天理”,建构形而上学的进路;还有陆王心学将“仁义礼智”等道德视为人的天赋,人可以直接依据此天赋观察与改造世界的进路。这些意味着,儒家的大部分流派都承认,人不能获得纯粹的知识,人的每一个认识,都具有伦理价值的内涵。
这些伦理价值无法脱离人的情感,并必将引起人的情感,所以这意味着,人无法脱离自己的情感,对事物进行纯粹的考察。
人的理性主要是道德理性,这种道德理性,以“人之常情”为基础,并且,人只能在“有情”的状态下进行观察,所以,理性与情感密不可分。
在儒家的某些论述中,理性与情感被视为一体两面。
比如,《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这里的“和”,就可以看做一个人在社会中经过自我调适之后的状态,儒家认为这是最理智的一种状态。
“理即是情”在这种意义上,就是说,情感与理性是一体的,理性只是情感的自我节制。
三、弃理任情
魏晋时期的“竹林七贤”是其代表。
魏晋时期,儒家提倡的礼教与操守成为统治者的遮羞布与公众的镣铐,所以,出现了一股以老庄道家思想为指导,要求真性情的解放的思潮,史称“魏晋玄学”。
在魏晋玄学中,最为激进的就是嵇康、阮籍等“竹林七贤”所提倡的“竹林玄学”。
嵇康、阮籍等人提倡“越名教而任自然”,表现对名教的道德规范甚至君主政治体制的反叛。认为儒家的“六经”不过是“臭腐”。认为名教与儒学智慧造成人“真性”的扭曲,使人陷入“理伪”。
所以,嵇康、阮籍等人要求将人的身心从公共礼法中解救出来,以真性情面对自然、社会与人生,该哭就哭,该笑就笑,提倡“触情而行”。这使他们的学说具有情感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色彩。
但是,“竹林玄学”把人性概括为“从欲即欢”,把“情感”引申为纯粹的“情欲”。后面的《列子·杨朱篇》甚至认为,人生的意义就在于利用有限的时间尽可能地享受。这样的发展所引起的反对力量,使这一学说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竹林玄学”虽然推崇老庄思想,但他们所认定的人之“真性”与老庄道家所认定的人之“真性”截然不同,当“情”成为“情欲”,老庄道家的超越追求荡然无存。
注:
1.在中国哲学中,不得不提的还有佛教哲学。但因我的了解有限,只能尝试在这里做出简单的说明:佛教追求的最高境界,是“有无双遣”的境界,即心无挂碍,即不执着于世界的存在(有),也不执着于世界的不存在(空)。令事物对自己展现一种似有似无的“幻”的状态,与事物若即若离。在这种状态中,要有普度众生的行为,有不能有普度众生的心念。这也是一种“无情”。这样以某种世界观对情感进行处理的方式,可以参照上述之“以理化情”来理解,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比如在心态上,佛教“无情”得彻底一些,但在行为上,佛教又要求其信徒进行特定的,从“有情”的角度来看,值得赞扬的行为。)
2.中国哲学以“境界论”为其特色,即要求“实践知识”的创作。这意味着,它对理性与情感之关系的表述,至少有以下两个特点:第一,其使用的语言,不是客观的描述,而带有主观的体验,这使读者只能在实践中反复体会其言外之意。第二,比起“一般意义上理性与情感的关系”,中国哲学更关心“理想层面上理性与情感的关系”,这是说,比起描述一般人的理性与情感的关系,中国哲学更愿意描述达到某种精神境界的人理性与情感的关系,并探求将理性与情感调整至这种关系的方法。比如,孟子的“万物皆备与我”,程颢的“仁者浑然与物同体”,庄子的“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就不是对一般人状态的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