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学校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压实学校防控主体责任。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压紧压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一把手和法人负责制,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专人专班负责,落实落细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等各项防控要求,按照“一地一策”、“一校一策”原则,细化落实本地本校防控方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严格落实校园防疫管理措施。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等重点场所的通风消杀工作。加强技术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和做好防护,严格防范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积极应用信息化手段,严格校门出入管理。督促落实好校内部门、院系单位、教职员工和学生各方责任,切实做好重点人员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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