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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遇见你

我遇见你--从小到大的故事

“人生就像初雪过后的原野,没走一步都是新的,并且每一步都会留下清晰的脚印。”我忘记了这是谁说的,也忘记了出自何处,我只记得当初读的时候脑海里涌出过一片雪原,连呼吸仿佛都变得纯净自然。我想不管我走多远,不管我走大路还是小路,不管我遇见什么故事,只要脚下他们当就足够。

听见“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

在动画片《西游记》还没有看到剧终的时候,平日里一块玩耍的小男孩到我家里来“走,别看了,该去上幼儿园了!”我假装听不见,一边更卖力的帮家里扫地,一边用耳朵窥向猴哥的动向,“你自己去吧,我地还没扫完呢!”好像我口是心非是天生的呀,当时我也好奇姐姐包里花花绿绿的小册子,我也想过端端正正的坐在小凳子上,最终教姐姐的老师也变成了我的老师。老师翻开一本比我们的小花书的大一些的同样色彩斑斓的书,给我们念句子,“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我不知道烟村,也不知道亭台,可我知道二三里,四五家还有十枝花啊,我想姐姐的小学堂里也有我知道的东西,并且沾沾自喜,我随后断断续续的去上过我记忆中几乎无痕的幼儿园课,最终也没有把那本图画书讲完,我可能更喜欢猴哥、八戒,甚于“子鼠、丑牛”。可那句“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却在我脑海里生根,当时我不知道朗朗上口这个词,只觉得的好玩,嗯、是怪好玩。

背过,“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面是北,右面是南”

拿到小学课本的那一瞬间,我心里有点抗拒,可我毕竟不是五六岁的小孩子了,我当时已经七岁有余了,我明白抗争无效了,我再也不能有限的边扫地边看电视边问我妈下顿饭吃啥了,因为我有一个书包了,书包里除了要背诵的课文,就是要学会写在四线三格本子里的字母。要么它们压到我,要么我打倒它们。

里面有一篇课文时这样的:“早晨起来面向太阳,前面是东,后面是西,左面是北,右面是南。”我已开始就忍不住面向太阳,手舞足蹈,很欢乐的样子,可真实情况却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现在这篇小短文是我明辨方向的利器。要是早上,我就面向太阳找南北,下午就背对太阳,开始丢太阳有一点点喜爱,连同那脆生生的纸张的声音。

学到《大公鸡》这一课,家里大哥突然要听我北一遍“大公鸡,有礼貌,见了太阳就问好,太阳公公 *** 笑,奖它一顶大红帽。”可我忘了白天老师怎么教的“奖”,我读成了“虾酱”的“酱”。被哥说了一通“不好好听老师讲”之类的。那时候书本对我而言真实可触到即为教科书练习本,它们是沟通家和班集体的桥梁。你该背的早晚得背过,反正老师问完之后家里人还是想听听呐。我更愿意书本当我“患难与共的好哥们儿”,毕竟我麻溜背完便可以大摇大摆去见我真了不得的猴哥了。

拥有过第一本草绿色封皮的课外读物

大哥过年回家,给家里长姐买了鹅黄色棉衣,给我的则是一本草绿色弥漫封面的、古典美人静思立于封面的、一本家喻户晓的儿童必读书――《唐诗三百首》。我仍清晰记得,封面上印的那首隽永小诗“银烛秋光冷画屏轻罗小扇扑流萤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当时就觉得那美人应该就是织女,可真好看,可我怎么她有点黯然神伤呢?那时年幼,我以为最大的自由莫过于上天揽月,却不

知道这世界上,各人有各人的隐晦和皎洁,不足为外人道也。时至今日,唐诗三百首也就翻了几十余首,背过十余首,但我拥有书的那段日子,就像自己是个可上天揽月的奇女子。“待我全背过这三百首,谁考我我也不怕了。” 听妈妈用手指着读我的新课文 新学期总是伴着墨香到来。记忆里总有暖灿烂的的阳光,记忆里那是一个冬日的热炕头,妈妈是扎着乌黑的麻花辫,还是留着齐耳短发忘了。但是那暖黄色的背景墙我记得格外清晰。那暖黄色像是一抹鹅黄,像是一块年糕或是玉米饼子,又像是成垛成垛的麦秸堆。妈妈边用手指着边一个个字念出来并不是流畅的,但我的心却格外舒心欢畅。就是那一种说不上来原因的舒服,如果你一定要问我为什么,只能说可能是我让妈妈想起了她在家里当闺女的光景,而我也恰好享受拥有一个童心未泯的妈妈的温暖片刻。那时的阳光呀,一定在我妈妈脊背、肩膀、头发稍儿、眼角、脸颊、手指上跳跃,那时的阳光呀,一定在我的新课本的纸页上跳跃,那时的阳光呀,一定在妈妈手指抚摸过的那首诗上面跳跃。“小竹排,顺水流,鸟儿唱,鱼儿游,两岸树木密,禾苗绿油油,江南渔米香,小小竹排画中游。”那时阳光有没有拂上这首诗,那着首诗所带来的欢畅乐符有没有抚上妈妈脸庞呢?这些我无从得知,我只知道这些都是我的无价之宝。透过指缝的阳光,身旁读诗歌的人儿,还有娟娟的诗歌和静默的课本。 这些都是我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我的灵魂深处的静谧方塘,是我可以随时可以眺望的原野。妈妈用这个扎根于我脑海的印象告诉我,故事都是要一个字一个字轻叩的,要一个字一个字吟读的。每一首诗都是一个扑面而来的新世界,除了用心体验,不然没法推开掩着的门。

老师送我一本橘红色作文书

那是我初中一年级,语文老师是个口齿伶俐眼神或顾盼流转或怒发冲天的美女老师。一天他说给我们集体买了作文辅导书,一本二十元,交钱可随意挑选图书。迫于没有多余买书的钱,我就没有对作文书表现的很眼馋。我要是想看,借一下同学的就好,我没必要一定要拥有自己的一本书,等同学们挑完自己中意的书,我依然很镇静,我不知道年少的我眼中到底有没有钦羡,还是真的心如静水,即使色彩斑斓的书渐欲迷人眼,我也清晰的的明了,喜欢不一定拥有这个道理。

课间,她进来了,老师朝我的座位走来,我甚至没有看清她手里拿的什么,一本书赫然躺在我的书桌前,书的封面是橘红色的,上面有切开的还带有一直绿叶的半个橙子,那么明晃晃,很暖很亮却不刺眼。“这厮多出一本书,人家给多了,那就送给你吧。”我第一次看纸质这么硬,这么光滑,这么洁白的读物,它和我的那些校园文艺中学生读写是不一样的。原来不同的书带给人的温暖也不一样,一本精致的书往往能给人更多的暖意。那么我也做一个温暖的人吧,就像这本散发柔光的书。

现在呢,在大学读书生活的我有能力买自己喜欢的书,也可以替喜欢的人买一本合适的书,但在这一路上,那些与书有关的小事儿,曾温暖了我童年,鼓舞了我少年时代,在书里寻找小时候的光芒,我有预感,重逢就在我真正安静下来的时候。安安静静,不慌不忙地去寻找,或者比寻找更重要的是预约一场遇见,遇见一本书,翻到某一页,想起旧时光。如此,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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