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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案解说栏目(讲离奇案件的节目)

《今日说法》相信大家都再熟悉不过了,从1999年开播以来,讲述了无数案子,其中不乏奇案悬案,今天给大家整理了《今日说法》中八大逆天奇案,虽然真相不像“梦境擒凶”那样带着诡异色彩,但过程也称得上离奇了。

案例1 :监控盲区消失的女人

期号:20140824

2012年12月26日下午14点左右,圣诞节的后一天。

一个名叫李红的年轻女子在走出厦门火车站附近一间商厦后神秘失踪,2台手机都联络不上。她的家人随即报警。

根据其家人的说法,李红当天中午午饭后,就出门前往厦门火车站附近的商贸城更换前两天买的手表,此后就从人间蒸发。

警察蜀黍前往商贸城走访,营业员对李红有印象,她是一个人来的,并且换完手表后就离开了,没有什么异常。

警察蜀黍调取了商贸城的监控,发现了李红从商贸城离开的身影。

接着警方又在商场外的视频监控中发现了她。而这,后来被证实是她留在人世的最后一段影像。

首先,有必要介绍一下这个商场附近的情况。

这个商场靠近厦门火车站,在一条单向行驶的车道旁。商场出口往东20米就是一个社区监控探头。而往西走一段距离,有一家快捷酒店,酒店的门口有探头。

而这两个探头中间,相隔50米,也就是这50米的监控盲区,让这个案子变得扑朔迷离--警察蜀黍调取了李红失踪前后时间段的视频,却完全找不到这个人!那也就是说,李红的身影就是在这50米的盲区内,消失的。

我们都知道,火车站是车水马龙人流密集的地方,而且下午2点是大白天,一个大活人不可能凭空不见。但那又要怎么解释她就此失踪了呢?

根据生活常识,有以下几种可能:

1.有可能她去了50米盲区内的商店,然后从商店的后门(如果有的话)离开。于是警察先排除往西到酒店门前道路上的两家商店。这2家店一个是咖啡馆,一个是户外用品商店。咖啡馆店员均声称没见过她,而户外用品店老板表示也没见过她,因为来他们家的都是男性顾客,如果有女士进来一定有印象。

2.坐公交车走了。但是这50米内没有公交车站。

3.打车或者坐私家车走了。这个有可能。

4.由于窨井盖丢失,掉到下水道里了。(别笑哈哈哈)但是在和路政部门确认过之后,那段时间没有下水道窨井盖丢失,也就是说明没有人掉到下水道的可能。

所以只剩下第三种可能是成立的。

我们先把她是如何消失在这50米的盲区内的问题放一边,来先排查下受害人的资料。

李红,24岁,离异,厦门打工,和弟弟一起住。KTV陪唱女,高危人群,社会背景十分复杂。

警察蜀黍排查了一整圈,包括她前夫(渣男)、在追她的男人们、同事等等等等,都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然后警察又查了她的话单,发现她在失踪前连续接到过3个来自同一个电话号码的电话。一查这个号码,发现是没有登记户主信息的那种街边可买的手机号。这个号码很可疑,可是对于警察来说又是一个dead end。

于是,这个案子进入了僵局期。

没办法,警察只好回到我们上一个问题了-也就是“李红到底是怎么消失的?”

而唯一的可能,就是第三种可能--她上了私家车/的士。

前面说过,她失踪的这条路是一个单行道。在火车站前,双向12车道,中间有高架桥,有护栏,在盲区50米内没有可供掉头的路口。虽然理论上也可以认为她翻护栏去了街对面,但是街对面刚好也是一个大商场,有摄像头,也没有看到她。

这也就意味着,警察得排查这一时间段通过附近探头的所有私家车。这时候,探头就成为了唯一能够帮助警察绿色谜团的工具!

但这个时间段通过的车几千辆,要怎么才能找到那辆带走李红的车呢?更何况视频也不是高清的,排查起来和大海捞针一样。

让你们直观感受下探头能看到的是什么情况。

小学数学应用题告诉我们,路程=时间*速度,那么时间=路程/速度。

看到这个提示,大家有没有什么想法了呢?

对。

既然已知这段路上没办法掉头,也没有额外的路口,那么在监控盲区这一区域内,两个相邻道路探头之间通过的车子数量就是一定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两个探头之间的距离是一定的!

然后警察蜀黍计算了一下在当日车流密集度的情况下,平均通过两个道路探头的速度是60km/h,而正常通过这个距离的时间是30秒。

当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因此,所有车辆通过的时间应该是接近的。最后,通过逐一排查,警察锁定了一辆用时接近1分钟的越野车。

虽然锁定了疑似车辆,但是警察没有证明这辆车和失踪的李红有直接关系的证据。

于是就顺藤摸瓜,摸清了车主的信息,发现车主居然是个有前科进过监狱的人员,以下简称A,嫌疑度又加深一层,现在开一家婚纱店。

再接着调查车主在案发期间的行程,发现此人家住厦门岛内最南,却在最北租了一套公寓。而最离奇的是,租公寓也只住了10天,连押金都没要就退房,退房的时候还把房间打扫的十分干净。房东大妈表示:这种事情我租房子这么多年也没有见过。

然后警察就进入出租房,进行地毯式搜寻,在卫生间和床垫上提取到疑似血迹,但无法证明是否是李红的。

同时警方又从房东大妈那里得知,退房时A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还拉来了另外一个男子B,两个人一起非常迅速的搬好了家。

警察继续调查,发现B是A在监狱服刑期间认识的狱友。并且得到消息,这两个人近期要带另外2个年轻姑娘去外地,为了防止嫌犯A继续加害女性,警察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将A和B请进了警察局协查。事实证明这两个人果然有问题。

B一进局子就开始不正常发言,说一些什么:“我做了坏事但是我现在不想说,你打我两巴掌我就说”的话。而A则一言不发。

然而协查也是有期限的,除非有证据,否则过了一个时间段就必须放人。这时候一个警察就提出利用犯罪心理,将A带到出租房去看看。结果一到那个小区,A的心理防线就彻底溃败。交代了事实。

事实是这A和B出狱以后虽然也能渐渐跟上社会的生活节奏,但是还是嗜赌成性。A甚至连自己的婚纱店都输了。

于是两个人就想到从女人身上搞点钱。而A一年前曾经在受害人李红的KTV玩过,也认识 了李红。A和B就觉得这种娱乐场所的女性可能手上的钱都挺多的,就准备从她那里下手。

案发当天,A用购买的一次性电话联系李红,(就是之前那个3通电话)叫她出来喝茶。然后在那个监控盲区内载上了李红,拉她到事先租好的公寓内,要走了李红的银行卡和密码,可是一查发现她的卡上只有几百块钱。

A和B恶向胆边生,就把李红杀了,抛尸大海。同时警方在卫生间的一个塑料置物架的角落,提取到了李红的一点点人体组织。

那警察怎么知道消失的时间段?答:他们调取了下午2-3点通过这2个探头的几千辆车的视频,进行逐一比对。工作量也是很大有没有。

案例2:作案者几人?

期号:20150212

我们都知道,各类凶杀案中,犯人遗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是警察蜀黍锁定凶手的重要线索。然而在接下来这起案件中,线索在一定程度上却影响了警方的侦查。

2014年1月27号,临近大年三十,本该是千家万户团聚过年的日子。而河北保定的一个村庄里,却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

被害者为本村30岁男青年梁强,刚刚从外地务工回乡,独居。梁强被发现时俯卧于自家大门旁边,门缝开10厘米空隙,死者姿势像是正要爬出门。他颈部被砍2刀,死因是动脉大出血失血过多。

根据尸检显示,他死于1月25日,而由于住的偏僻且独居,直到27日村民才发现他被害。

警察来到现场,发现他家里景象极其血腥。血脚印从他的卧室一路蔓延到尸体边,而炕上和附近血迹斑斑,十分恐怖。

同时,警察在他的炕上发现,他的被子被整齐的切了一个口,而手机、钱包等物也散落在床上,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钱包里只有银行卡,没有现金。

依据被子上的缺口,警方推测,梁强是在床上睡觉时被人砍中,因而被子上留下了齐整的缺口。

接下来,案件中的一个重要线索被发现了。

警察发现,案发现场的屋门的暗锁没有被破坏的痕迹,这也就是说凶手不是从门进入房间了。

而接下来,警察蜀黍在房间的窗框上发现了本案最重要的线索--两枚新鲜的中指和无名指的指纹。

经过排查,这两枚指纹不属于死者和他的家属,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凶手留下的。同时在指纹的附近,警察又发现了几处不完整的脚印。这脚印是布纹质地的,意思是凶手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或者袜套这类的东西。而在院子里,警察又发现了另外一种鞋底有骷髅头的脚印。

综上,警察发现的指向凶手的线索是:

1.两枚新鲜指纹。

2.一种布纹脚印。

3.一种骷髅头脚印。

于是吊诡的事情就出现了。两种脚印也就意味着有2个凶手,但是为什么一个凶手十分具有反侦察意识穿着鞋套,却留下了指纹,另外一个凶手没穿鞋套?

虽然觉得奇怪,但是警察蜀黍觉得骷髅头鞋底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而看护现场的一个村干部留下的相同脚印让警察们找到了卖这种鞋的鞋摊。鞋摊老板表示:这个款式我只进了8双,都卖出去了。

警察四处寻访,却只找到其中4位卖家,案件陷入僵局。

不从线索入手,那来分析一下杀人动机。

忘记说一点,警察在屋外的围墙上也发现了有人攀爬留下的痕迹。

梳理一下:

根据现在的线索,可以推断的是:2位凶手,攀爬进入梁强家,从窗户跃入,砍杀梁强。梁受伤后逃出房间,却因失血过多倒在家门口。凶手一人穿骷髅头鞋。

而从动机的角度说,排除变态杀人狂的可能性,杀人动机基本上只有:情杀,仇杀和财杀。

梁强在外地务工,24日才回到村子,24日的主要活动就是在村里的棋牌室打麻将,25日凌晨就被害。可见杀他的人必定是知道他回来了,起了杀意。

警方排除了情杀的嫌疑人(因为指纹不符),仇杀的嫌疑人(指纹不符)。剩下一个很诡异的嫌疑犯A。

这个A到现在楼主都觉得他简直诡异至极。

A是梁强24日一起打麻将的牌友,A在接受警察询问是说:梁强24日晚9点曾经接过一个电话,听语气似乎是和对方在吵架。而同时和梁强、A一起打牌的另外两位村民也证实梁强接过电话。

但当警察调取梁强的话单时,发现9点多根本没有打给梁强的电话!后来,另外两名村民表示接电话这件事是A事后提醒他们的。

而且A也曾经的25日中午(此时梁强已被害)在3缺1约牌时,别的村民要叫梁强过来打麻将,而A却抢过电话与梁强“通话”,并表示梁强不舒服不来了。

简直诡异至极有没有!

尽管A的嫌疑很大,但由于A体型较胖,不具备 *** 入室的可能,且因为和脚印比对不符,他的嫌疑也排除了。

情杀仇杀都排除,那就剩下财杀了。

调整思路后,警方收集了全村知道梁强回来的87个男性的指纹,和现场遗留的指纹一一比对。

对指纹是一件非常非常艰难的事情,大家平常看美剧好像“哔”一声就对好了,其实真实情况是非常艰辛的,因为现场的指纹往往很难非常完整,需要一个特征点一个特征点的去对。

本案中,87个指纹10多天了才比对完2/3。

在指纹比对的同时,警察在凶案现场墙根的一个角落一块石头下,找到了一个只抽了一半的烟。这其实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农村人大多节俭,不会抽烟抽剩下一大半就扔掉。

而这个牌子的烟也不是被害人平常抽的,因此警察推断极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最终,凶手果然就在这87个人里出现了,而他的DNA也和半截烟上的DNA相符。

而令人震惊的是,真正的凶手只有一个人。

这就是凶手刘勇。

凶手B在村里是个大家都知道的老实人,家境不好,依靠在村里打零工为生,已婚,有一个女儿。而他的杀人动机真的就是为财。

事实真相是:刘勇在案发当天在棋牌室打麻将输了300元,而这300元是他女儿的看病钱。B输完钱后心情郁闷怕回家被老婆骂,所以在离开棋牌室碰见返乡的梁强就动了抢劫的心思。

当晚,刘9点多 *** 进入梁强家,拿了块木板准备把梁敲晕后实施抢劫,在不安和兴奋的作用下他抽了一支烟。结果抽到一半,老婆打电话叫他回去睡觉。于是他用墙角的石头掐灭了烟,又 *** 走了。

回去睡到半夜3点,刘勇被那个抢梁强钱的念头占据了大脑,按他的说法是:“什么也不想管就是想要抢他钱”。于是带上自家的菜刀又一次 *** 进入梁强家。

然后他发现卧室门锁了,于是就在屋外脱下了自己的鞋,翻窗进入了屋内,拿走梁强的2000元现金,准备开门离开。

没想到门的声响惊动了梁强,刘一不做二不休就砍伤梁强。梁强受伤后逃向大门,刘勇居然还在屋外穿好了鞋,然后走过去朝挣扎着的梁强砍了第三刀。

案例3 :殡仪馆不可能事件

期号:20131006

这个案子案情的曲折绝对让你无法想象。办案警察更是直言:做刑警一辈子都很难碰上一起这么复杂的案件。

2010年7月13日。山东商河。

孙集乡的一块废弃农田因为处于偏僻地带,很少有人涉足。而在这一天,有村民在这块农田游荡时,在农田中的一处鲜有人知的机井里发现了异常,随即报警。

警察蜀黍赶到现场时,被眼前的景象给震惊了。

只见只比篮球直径大那么一点点的机井里头下脚上的插着一具高度 *** 的 *** 男尸。

警察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尸体从狭小的机井里“拔”了出来,发现尸体由于高度 *** ,已然面目不清。但从死者身形判断,死者大概30-40岁,身高1.83,体重90kg。

现场因为是废弃农田,荒芜不堪,几乎没有任何有价值的线索。而尸体被“取”出后,警方在机井底部找到了一柄工具斧。

经过尸检,死者是由于脑后遭到重击所导致的粉碎性骨折而死。死亡时间判断为3个月至1年前,也就是2009年7月到2010年4月之间。现场发现的斧子上没有血迹和指纹。

综上,警察蜀黍现在掌握的情况如下:

1.30-40岁壮年男性,身强力壮。所以凶手应该是具有一定行动能力的青壮年。

2.抛尸在一处连村里人都很少知道的农田机井里,可见凶手熟悉周边情况,是本地人或是曾在本地来往过的人。

3.死者 *** ,说明凶手不希望死者的身份被别人辨别出来。

无名尸类型的案件最重要的切入点就是寻找尸源。

于是结合上面的第二点,警察蜀黍开始排查孙集乡周边村镇是否有失踪人口。与此同时,警方发现的那把斧子也大有玄机。

大家看看这把斧子,和我们平常看到的斧子的区别是什么?

最明显的应该就是斧头和斧柄交界处的加固铁片。这种斧子一般不用于家用,所以警察就到孙集乡附近的五金店排查。终于找到一家店铺有售卖这种类型的斧子。

老板表示:这种斧子进了13把,已经不记得卖给谁了。但是是在2009年年底进的货。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线索,因为这说明命案发生在2009年年底之后,将死者死亡日期压缩了整整5个月。

接着又有村民表示,2010年1月28日曾经在废弃农田看到过暗红色类似血迹的物质。

于是警方推测,案件应该是发生在2010年1月期间。

而负责查找失踪人口的警员发现,孙集乡失踪的17个人的DNA都和死者不符,他们还检查了全国失踪人口数据库里的DNA,比对后也均不符。

这也意味着,通过尸源破案的思路被迫中止了。

那么,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绿色无名尸案呢?

由于找不到尸源,警察蜀黍就改变策略,决定通过逆向思维的模式来破案。

而在这个案子里,依旧结合凶手应该熟悉本地情况的推测,大开脑洞的警察蜀黍们忽然意识到,失踪的人不一定是被害人,也有可能是干了坏事 *** 的凶手啊!

于是他们就横向对比在2010年年初左右失踪的孙集乡本地人,果不其然,一个具有作案可能的人浮出水面。

王X,30多岁,离异,在当地开养鸡场为生,欠有巨额外债。失踪于2010年年初,但此人身材只有165,十分瘦小,与刻画的嫌疑人有些出入。

此人最令人生疑的地方在于,他曾于失踪前半年买了一辆崭新的轿车,可是却把几乎全新的车拉到修理厂进行“整车喷漆”。

而后来由于他失踪了,车也丢在汽修厂没去拿,于是警察蜀黍就找到了那辆车,是一辆红色的桑塔纳。

进行了极其仔细的搜寻后,警察蜀黍在轿车的后备箱角落的一片枯叶上有了发现。

这片叶子上的一点点暗红色物质引发了警察的注意。

考虑到车的喷漆是红色,有没有可能是油漆溅到上面了呢?警察观察后发现,油漆变干后会变得十分硬,而叶子上的物质似乎并不硬,所以极有可能是血迹!

拿回法医处分析后,经过4次的反复尝试(因为实在太小了),法医大大终于提取出了完整的人体DNA组织成分!和尸体一对比,果然就是同一个人的。

至此,王X的嫌疑陡然上升,他不是个凶手,也是个帮忙运尸的帮凶。而警察蜀黍采用的逆向思维策略也取得了成功,通过找凶手来确定死者。

那么死者是谁呢?还是要按照王X的社会关系来排查。

王X本人失踪半年多了,根本找不到他。于是警察调出了他的话单,发现他在2010年年初和两个天津人联系密切。继续调话单,发现这两个天津人其中一个人的手机在2010年1月24日就停机了。这个停机的人会不会就是被害人呢?

又经过一轮走访调查,死者的身份终于确定了--就是那个手机停机的天津人,以下简称A。据A的家人反应,A在2010年1月左右和同乡人B一起外出打工,失去联系。

后来返乡的B却告诉A的家人A失联后独自前往外地打工了,所以家人就没有在意。而巧合的是,另外一个天津人B就是王X话单中频繁联系的另外一人!

所以天津人B的就成为了警方重点怀疑的对象。在证据的面前,B终于交代了案情。

真相:

2009年7月,天津人A和B被山东人王X以10万元雇佣到商河暗杀一个叫张本岭的男子。然而没想到这个张本岭的命格十分硬,车祸、在车上安装爆炸装置都没有要了他的命。

到了2010年1月,杀人的筹码已经增加到14万元,可A、B在又一次暗杀中还是失败了。这时,王X突然告诉B,你和A两个人互杀,活着的那个人可以得到全部的赏金。

于是B就趁A不备,在郊外用斧子重击其后脑致其死亡。然后王X利用自己的轿车后备箱和B一起将尸体运到废弃农田的机井里抛尸。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王X成为了杀人通缉犯。

但你们以为这个案子就这么结束了吗?并没有!

因为在过了2年以后,经过无数次关系人的排查和暗访,期间还经历了全国清网行动,警察仍然没有找到失踪的王X!这是不符合常理的,因为一个人在外是需要开销的。

王X的银行账号、汽车、身份证在失踪后一次都没有使用过,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也都没有见过他,那么他到底躲到哪里去了?

在这个案子里,警察蜀黍发现,王X失踪后曾经给全村男性熟人发了一条群发短信,而这条短信就成为了揭开这个谜团的第一扇门。

短信的内容看上去没有什么问题,很符合一个畏罪 *** 罪犯的情况。所以在2年的过程中警方并没有特别在意,然而有一天,一个警察蜀黍忽然发现了短信中最不合常理的一个地方--称谓!

我们都知道,农村的辈分是很分明的,而他发短信的对象多半是他的叔叔爷爷辈的。在王X的村里,民风还相对保守,若按短信开头的“兄弟”称呼自己的叔爷辈是极其没有礼貌的一件事。即使是群发,也可以叔爷辈群发,兄弟群发啊。

福尔摩斯大大曾经说过:当你排除调所有不可能的,剩下的那个即使再不可思议,那也就是唯一的可能。

于是,结合各方面情况,警方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短信不是王X自己发的,而这也就说明,王X其实不是失踪了,他应该也早已不在人间了。

那么杀他的凶手又会是谁呢?

首先怀疑的对象自然就是那个和王X合伙杀A的天津人-B。因为他们之间是单纯的金钱关系,以利益为驱动。但调查后发现B并没有杀人的作案时间。

这时候警察忽然想起了一个人。

你们还记得那个被王X雇了A和B去暗杀的张本岭吗?

在调查AB暗杀案的时候,张本岭曾经在协查中无意说了一句话。而这句话印在一个做笔录的警察蜀黍心里。他说的是:这两个 *** 还想炸死我,要是我的话就把他烧了。

“烧”死一个人其实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往往会发展成火灾引起大家的重视。那么还有什么手段能够轻易地烧掉一个人又不会被人发现异常呢?

那就是在殡仪馆火葬场烧!

警察蜀黍再查,发现这个张本岭在本地经营丧葬服务的店已有10多年,而他的一项日常工作就是拉附近村子的死人去殡仪馆火化。

然而在我国,要火化一个人是有十分严格的程序的。非正常死亡的需要警方出具死亡证明,因病等自然死亡的需要村委会等出具火化证明。

假定王X已经死亡,那么他死亡的日期应该就是在他失踪不久。那么他具体是几月几号失踪的呢?经过多方寻访,一个村民回忆王X失踪的那天,当地的天气是大雾并伴有小雪。警方找到气象局,发现2010年年初只有3月9日下过雪,并且也有大雾。那就可以推测出,王X失踪的日期就是2010年3月9日!

接下来,警方又奔赴本地和临县殡仪馆调查3月9日后10天由张本岭拉来火化的人员名单。查来查去发现他拉来的5个人都有完整的火化手续。这就奇怪了,难道张本岭不是凶手吗?

警察蜀黍继续脑洞大开,他们调取了张本岭近年来火化人员的所有名单。终于,在2008年12月的名单里面,一个丁姓老年人的名字引起了警察的注意!因为这个丁姓老人的名字在2010年3月9日在临县火化人员的名单上也出现过,而拉尸体去火化的,也正是张本岭!

一个人不可能死两次,也不可能被火化两次。而老人家属表示,老人是2008年12月因病去世的,早已火化。所以2010年3月9日被火化的,就不可能是老人,而很有可能是失踪了的王X!

警方同时还发现,王X雇人来杀张本岭的原因是因为王X与张妻有染,二人合谋欲除掉张本岭。

张妻也表示,2010年3月她回家发现冷天,可是家里沙发上的坐垫却不见了。问张本岭,他也支支吾吾的。于是警方仔细查看了张家的沙发,终于在一个角落发现了几点喷射式血迹,证明属于王X。

在证据面前,张本岭承认了自己的确利用多余的空白火化证明,在杀死王X后,将尸体送到了殡仪馆烧了。杀人动机是:和他老婆出轨,却还敢派人来暗杀他,是可忍孰不可忍。

至此这个堪称“奇葩中的极致”的案中案终于告破,王X雇凶杀张本岭,没想到反被张本岭杀掉。杀手A和B为了金钱互杀。

案例4:金蝉脱壳

期号:20150119

2014年5月8日,江苏徐州赵家集村的村民清早6点起床,发现村里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情--一辆小型面包车侧翻在村道边的旱水沟内,已经烧得只剩下车架了。随后,他们报了警。

在等待警察蜀黍来的时候,村民中的眼尖者突然提出了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发现--驾驶座上好像有个人形!

随后警察的现场勘查也证实了这一点。车内发现了一具已经烧得高度碳化的尸体,面容肢体烧毁极其严重,只能隐约看见个人形。

不过警方还是从尸体残留物中找到了男性的外生殖器,并据此判断死者大约40多岁上下。

死者随身物品已经全部烧毁,没有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只剩下一个烧坏的手机和一个皮带扣。

而根据村民的说法,昨晚大家睡觉前没有发生火灾,晚上也没有听见车祸声响。于是警方推断,事件应该发生在5月7日深夜至5月8日凌晨。

到此为止,这起案件似乎看上去是一起单纯的交通事故--村道夜晚没有路灯,道路狭窄,驾驶员不小心侧翻旱水沟内,并且掉入1米多高的旱水沟昏迷。昏迷中汽车发生爆炸,酿成悲剧。

然而在警方对车进行进一步检查时,意想不到的情况却出现了。

车辆发生燃烧主要有2个可能,其一是发生自燃,其二是人为纵火。但发生自燃的车有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发动机和油箱必定会被烧毁。而现场这辆车的油箱和发动机却完好无损。这就说明,这辆车是人为纵火导致燃烧的,而车上的死者很有可能就是被人谋杀的。

就此,案件由单纯的交通事故变成了一起刑事案件。

接下来,就要确定死者身份了。很自然的,通过现场的车牌,警方找到了车主--徐州本地人牛广俊。

牛广俊的妻儿证实牛的确失踪了,随后他们前往现场认尸,牛的儿子发现现场的皮带扣和手机是属于他父亲的。于是警察推测牛广俊已经被杀了。

然而随着调查牛广俊的个人背景,警方发现牛广俊在2013年年底至2014年年初购买了4家保险公司的保额高达150w的人身意外险。

而牛妻对此的解释是,牛因为从事装修行业,经常外出,所以对购买保险一事一直比较注意。

接着,现场发现的重要物证改变了整个案情的走向,并且直接锁定了真正的凶手。

在高度碳化的尸体上,警察发现了一小撮死者的头发。这一撮头发位于大脑的后枕部,由于头靠车的靠背,没有和空气直接接触,所以没有被烧掉。

而更奇怪的是,这搓头发的长度居然长达6厘米。普通男性的后枕部头发都是较短的,长达6厘米只有可能是死者的发型是中长发。于是,警方将头发上的DNA和牛广俊儿子的DNA进行比对。

与此同时,法医大大还发现,死者的头骨上有多处被钝物打击的痕迹,其中几处还造成头骨粉碎性骨折。

而这种程度的骨伤是不可能在车翻下旱水沟发生的,因为旱水沟高度仅1米多,车辆不可能进行多次翻滚导致头在车里碰来碰去。

也就是说,死者是死于头骨粉碎性骨折,之后和汽车一起烧焦的。而DNA的结果也显示,死者并非牛广俊。

那么,死者到底是谁?失踪的牛广俊又去哪了呢?

既然身为车主的牛广俊不是死者,且车烧毁后又下落不明,警方有理由认为牛广俊是这起烧车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是一路调取监控追踪,从徐州一直追到新疆,终于把牛广俊捉拿归案。

补充一下:现场遗留的长发说明死者应该是从事艺术行当,或是流浪汉。

事情的真相是这样的。

牛广俊投资失败,欠高利贷50万还不起,于是就想到了杀人骗保这一个办法。他在徐州寻觅了很久,终于在一个菜市场附近锁定了他的“替死”目标--一个流浪汉“憨子”。

憨子在附近居民眼中是一个好人,他虽然脑子有些问题,但是几年下来却从来不打扰大家的生活。大家平常还时不时会接济他一些食物衣物。

而牛广俊就在5月7日的晚上,来到了憨子身边,用砖头重击他的头部,将失去知觉的他拖上自己的车。把车开到旱水沟里后,牛把手机,皮带扣,衣物等放置在憨子的身上,一把火连车带人烧了。

案例5:致命的4.3公里

期数:20130406

这个案件发生在12年前。

2003年5月17日,厦门。

由于昨夜下过的一场瓢泼大雨,城里的空气十分清新。而一通自首电话,却揭开了一个就发生在昨夜大雨之中的离奇案件。

时年22岁的年轻男子洪火灶报案称,自己昨夜酒后驾车撞了人,然后逃逸的路上车子翻到了一条路的沟里。现在前来自首。自己的车是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是闽C69372。

警察蜀黍按照洪提供的翻车地点,前往了发生翻车事故的现场(以下简称B街)。很快就找到了洪火灶的车仰翻在一个2.67米深的路旁的涵洞沟里,车头有烧焦的痕迹。

而接下来,警察却发现了一个出乎意料的东西--在车的旁边约2-3米处,竟然有一具面朝下俯卧的裸体女尸。

下图右侧长方形区域就是女尸的位置。

此外,女尸身上还缠绕着一圈黑色橡胶。让警察感到奇怪的是,洪报案时并没有说车旁边醒目位置就有女尸。追问洪火灶女尸的事情,他却开始一言不发。

那么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是交通事故,还是奸杀案呢?

可是这起案子的诡异之处远远不止于此。

哪里诡异了呢?就在于那个车牌。

当刑警蜀黍看到那个车牌的时候,忽然想起来在洪火灶报案的前一天晚上,也就是下大雨的16日晚间9点多,交警大队曾经转报过来一起发生在另一处A街的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一辆微型货车撞倒行人并逃逸,现场交警蜀黍捡到的车牌也是闽C69372!

而这起事故让交警觉得“离奇”到都“不认为是一个交通事故的现场”的原因在于,现场除了车牌,破碎飞溅的车玻璃和一双女士皮鞋,被撞的人居然不见了。

那么把A、B两处的现场一合并,很显然我们就得出了结论:撞人的就是洪火灶驾驶的69372货车,而被撞的女子,就是那个在B现场的女尸。

补充一点:前面说过车头被烧焦,而且旁边的女尸上也有被烧的痕迹。

A、B两处相距4.3公里,那么这个被撞的女性到底是遇到了什么,忽然从A街跑到了B路,还被 *** 了衣服呢?

刑警蜀黍们于是正式开始调查女尸的尸源。很快就有一个郭姓男子称自己的20岁的女儿于16日晚间8点出门接朋友后回家喝酒失踪,经过认尸,郭姓男子确认死者就是他的女儿-小郭。

而另一路刑警则走访A街交通事故的报案人,一个发廊女。发廊女表示,当时看到货车撞到了那个女子,然后就逃跑了,撞完人后,被撞的女孩也不见了。于是她就报了警。

同时,对小郭的尸检也表明,她是死于“创伤性休克”,且死前未遭受性侵害。这是符合交通肇事被撞后死亡的死因的,但死者家属却表示无法接受这一结果,因为尸检无法解释为何小郭是裸体的。

根据现在警方获得的信息,比较可行的推断是:洪火灶在A街撞了小郭后,发现她已经死了,于是就把她搬到自己车上,为了给自己脱罪,他扒光了小郭的衣服,伪装成她是被奸杀的情况,然后自己再假装翻车?

但是这个说法却有一个致命的漏洞--如果洪要脱罪,他为什么不干脆直接把尸体藏起来,还要留在自己车的旁边等着别人发现呢?还有死者的衣服去了哪里?

于是刑警蜀黍就沿着A街到B路这一段4.3公里的路段反复寻找,终于在路上找到了小郭的衣物。同时警方又在B路翻车现场的树林里找到了小郭的手机。

而此时,在B路附近,又有目击者表示亲眼看到洪的小货车以约20km/h的时速开着开着忽然翻入山沟里面去。这就说明洪的翻车并非伪造。也就推翻了上述的猜想。

根据洪火灶的供述,他翻车后就爬出了驾驶室,然后打了个电话给自己的朋友孙某,孙某就开车过来将洪载走了。第二天上午他才自首。

而根据警方调取洪、孙二人的话单,发现洪是在16日晚上9点21分给孙打的电话。

目击者发廊女曾经说过,小郭被撞前似乎是因为等朋友,一直在打电话。小郭的手机话单也显示,她最后一通电话是21点11分打的。

那也就是说,洪火灶在这10分钟里从A街到了4.3公里外的B路,时速大约是20km/H,符合目击者关于他的描述。

综上,梳理一下:

1.A到B处相距4.3公里,而洪开了整整10分钟。有没有存在中途抛弃小郭衣服的可能?

2.洪的朋友孙某当时是不是也在车上?如果是这样的话他们就有了一人开车一人抛衣服的可能性。

于是刑警蜀黍开始调查孙某。发现孙某当天晚上并不具备作案时间,而就是对于孙某的调查,终于让案情峰回路转。

在调查孙某的过程中,警察依旧调取了他的话单。发现在16日晚间孙的手机就几乎没停过,一直在和人打电话。而他打电话的对象,居然是洪火灶的堂哥洪X。警方找到洪X,他马上就交代了当晚发生的事情。

当晚9时许,洪火灶酒后驾车,在A街撞上小郭后,开车行进到B路时发生翻车事故。洪爬出车后给孙某打电话求助,孙某在去现场的路上联系了洪火灶的堂哥洪X,两人一起赶到事故现场,接上了洪火灶。

然后在听说洪火灶之前在A街撞了人,于是一行三人就驾车返回A街。结果交警正好在勘查A街的现场,洪火灶十分害怕方向盘的指纹会让警察找到自己。惊慌之下,他们就去找了洪的表姐-区人大代表吴秀敏求助。

吴秀敏知道后,就带着洪火耀一起回到B路查看情况。到了现场吴洪二人才发现,现场居然还有一具裸体女尸!情急之下,他们两人决定将车烧毁。

案情到此,所有秘密都揭开了。但似乎还是无法解释小郭是如何平移了4.3公里并被 *** 衣服的。

更加诡异的是,上面我们已经说过,根据计算,洪开4.3公里用了将近10分钟,时速只有20码左右,而洪在案情大白后自述,自己撞人后是一路狂奔的,这和事实是严重不符的。那么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于是警察蜀黍们有了一个大猜想并且做了一个实验。

动脑时间到,同志们根据现在得到的信息,来想想小郭是如何被平移4.3公里的呢?

大家还记得一开始提到的小郭身上的橡胶圈吗?这个橡胶圈很可能就是将她平移4.3公里的工具。

警察蜀黍的猜想是:

当晚在路口被撞后,洪火灶的车前挡风玻璃由于高速撞击粉碎,而那个橡胶圈就是用来固定密封挡风玻璃的。

由于玻璃碎裂,橡胶圈脱落,一头套在了小郭的身上;而当时正在下暴雨,雨刮器开着,橡胶圈的另外一头就卡在了雨刮器的上面。

被撞后,小郭被正面卷到车底下,腰上又被橡胶圈套着,所以当洪火灶一路狂奔的时候,小郭实际上是被吊在车底一路拖行的。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洪火灶觉得自己是在狂奔,但车速却很慢的原因:因为车底还拖着一个人。

这个猜想由刑警蜀黍做的实验中得到了验证。

他们找来同款式的面包车和符合小郭重量55kg的重物,用挡风玻璃橡胶圈以20km/h的速度行驶了4.3公里,沿途中重物并没有脱落。可见这个猜想是成立的。

而如果大家仔细观察小郭沿途脱落的衣物,可以明显看到边缘有被磨损的痕迹,符合拖行时衣物与地面摩擦造成剥落的情况。

当然最重要的证据来源于小郭的尸体。由于家属完全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法医再次进行尸检。

这次在小郭的尸体锉平面(就是和路面摩擦的那一面)组织中找到了和沿途相符的沙土,甚至她的骨头都受到了磨损,同时也在骨骼中找到了相符的沙土。

至此,这个离奇的平移4.3公里的谜题被彻底解开。

对了补充一下:为什么尸体身上有灼烧伤呢?是因为当天下雨,车的汽油随着雨水飘到尸体上,也就引来了部分火源。

而她的手机则可能是因为被撞前在打电话,从挡风玻璃飞到车内,在翻车时又飞到树下的。

最后的结局是:洪火灶因交通肇事逃逸、毁灭证据罪等被判15年外加赔偿11万元;洪的表姐因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2年6个月;堂哥洪X被判2年。

案例6:19年前的罪恶

期号:20130511

7岁,本该是一个孩子最天真烂漫的年纪。而在1994年的7月12日,一个7岁男孩却经历了他生命中最残酷的一天,由此他的人生轨迹也被彻底改变。

午后,7岁的勇勇和4岁的弟弟宽宽跟着他们的妈妈肖学琴一起去镇上赶集买东西。肖学琴一家4口人,生活在四川开江的永兴镇。

丈夫老赵是在工地做工的,家庭生活和睦。走在镇上的大街上时,路边一户人家正在热闹地打牌,其中一个人还招呼肖学琴进来玩。

这时候,肖学琴做出了她人生中最错误的一个决定--走进了屋子。两个幼童则在房门口等着妈妈出来。

不一会,屋子里的人渐渐都离开了,可是肖学琴还是没有出来。两个孩子正等得有些不耐烦了,忽然屋里传来了激烈的打斗声和吵闹声。

勇勇和弟弟两人就跑进屋子查看情况。让他终身难忘的场景出现在了眼前:他的妈妈正在被几个男人按在地上毒打,还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刀直接刺向他妈妈肖学琴的后背,顿时鲜血喷涌而出。

两个孩子见到这种情景吓得目瞪口呆。他们边哭边冲上去试图保护自己的妈妈,却因为人小力薄反而被那几个男人捉住,关到了一个黑乎乎的房间。

他们俩试图逃跑过,但又被坏人给捉了回去。关了很多天后,勇勇和宽宽被坏人们买到了福建莆田。从此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

事发前一家人的合影

而老赵,在当天下工回家时,发现家里冷冷清清的。一开始他以为妻子带着两个儿子回娘家了,可是在问过娘家人后,发现母子三人并没有去过。

这下老赵着急了,开始在镇上四处打听。镇上有几户人家私下被大家叫做“人贩子”不时就会有小孩消失在他们家的屋檐下。

老赵怀疑其中一个叫蒲际建的最有可能拐走了自己的妻儿。于是他报了警,警方传唤蒲等人来问话,他们却一口咬定没有拐卖儿童,鉴于没有证据,加上当地在90年代有不少女性带着孩子离家出走,警方就没有深究。

而老赵也认为自己的妻子带着儿子远走他乡了。老赵原本温馨的小家庭瞬间破裂,他的父母也因为受打击太大相继去世。

找了两个月后,老赵在家谱中记下:“母子带起跑了。”

到了福建以后,勇勇和宽宽先是在一个叫“阿和”的中间人家里住了几个星期,然后很快分别被不同的人家买走了,从此音信全无。

在被卖到异乡的岁月里,勇勇一直无法忘记那个下午发生的罪恶。母亲生死不明,自己和弟弟也分开了。

而养父一家又时常毒打虐待他,让他坚定了迟早有一天要找到自己亲生父母的想法。

于是勇勇用画笔画下了自己印象中目击到的场景。长大后的勇勇前往了广东,并成为了一个雕玉工。同时他也开始通过网上的志愿者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

通过多方努力,以及凭借自己在吃川菜时吃到的折耳根和腊肠,勇勇确认自己的家乡应该是四川。

期间他多次回到四川,寻找记忆中模糊的地名,但都无功而返。当地的报纸也对他进行了长篇报道。而也就是这个报道,为勇勇终于找到自己的家埋下了伏笔。

老赵在家庭破碎后也前往外地打工,于是这篇报道让肖学琴的家人看到了。由于母子三人同时失踪是十分罕见的情况,事发时间也十分接近,肖学琴的家人很快就确定:勇勇就是他们家的大儿子,于是他们就联系了志愿者。

很快,老赵也接到了亲戚的信息,赶回了四川。勇勇第N次踏上回四川寻家的道路,这一次,他终于回家了。

经过DNA鉴定,勇勇和老赵确实是父子关系。

勇勇把当年亲眼所见的事情告诉了父亲和家人,于是,在相认的当天下午,父子二人就前往派出所报案。

那么接下来,就到了让那些犯下罪行的恶人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了。

然而,除了“拐卖”这一事实清晰,证据充足以外,勇勇所看到并记录下的肖学琴被伤害的场景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能够证明。

警察蜀黍决定从拐卖链条入手,逆向探寻发生在19年的事实真相。

首先要找的就是那个莆田的中间人“阿和”。

勇勇对于阿和的回忆只限于他们家的二楼有一间佛龛(因为当地的风俗)。警察到当地多方寻访,终于锁定阿和是个外号,只知道他来自莆田高阳村。然而这个村很大,分了许多个大队,房子也全是新盖的。

勇勇在村里找了整整一个星期,也没有找到和记忆吻合的房子。而现在,找到阿和的唯一可能,就是通过他的养父。

警方在对他养父进行教育后,养父和勇勇一起继续挨家挨户的找着阿和。终于,他们找到了。

而通过阿和,警察很快顺藤摸瓜找到了当年将勇勇和宽宽卖到福建的人贩子--就是当年那个曾经被怀疑的蒲际建。这个蒲际建曾经以为拐卖儿童被判入狱,刚刚出狱,又被警方抓获。

蒲在被抓后,终于交代了当年他和另外一个凶手廖定杰犯下的罪恶。

当天下午,二人残忍的杀害了肖学琴,并且将其分尸装入三个编织袋,埋入蒲际建家院子里。后来蒲曾经挖出其中2个袋子的尸骨进行焚烧,剩下一个袋子他忘记埋在哪个位置了就作罢。

于是警方开始在蒲际建的院子里进行掘地三尺的挖掘。在第三天的傍晚,警方在菜园的青草之下,终于找到了肖学琴的遗骨。

结局:蒲际建、廖定杰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拐卖儿童罪被逮捕。中间人郑智现也以拐卖儿童罪被逮捕。其它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警察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结局的结局:警察蜀黍最后也找到了勇勇的弟弟宽宽。

案例7 :供暖道里的干尸

期号:20140406

2012年12月10日,吉林辽源正处在一年之中最寒冷的时节,室外温度只有零下30度。

这一天,一个供暖管道工人来到一处居民区的地下管道进行维护工作的时候,闻到了一股奇怪的腐臭味。于是他用头顶的照灯在漆黑狭窄的管道内查看,结果却看到了让他毛骨悚然的景象。

在不远处的管道和墙壁的夹缝中,一只干枯的手赫然指着他。维修工顿时吓哭,马上报警。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来到现场以后才发现,发现枯手所在的地下管道极其狭窄,宽高都不到1米,还具有一定的坡度,只容许一个人匍匐前进。警方爬到枯手边,发现了尸体。

尸体已高度 *** 成干尸状,没有头,没有双下肢。躯干部分早已腐烂不堪,死者一只手指向前方,好像在控诉着什么。

由于管道过于狭窄,警方没办法在不破坏尸体的情况下展开调查,于是只好从地面上向下挖坑,把尸体取了出来。

挖出来以后,警察又在现场的深处找到了死者的头颅,双下肢,一把菜刀,女式胸罩和一个转运珠戒指。

很快,根据尸检,法医大大确认,死者为女性,30岁左右,身高160cm,死亡时间大概在2009年。死亡原因是根据断了的舌骨判断出的--被人扼颈掐死的。

而发现尸体的现场又不像是杀人第一现场,更像是抛尸现场--这是因为,现场空间极其狭窄,成年人在里面尚且无法直立行走,更别说杀人了。

死者奇怪的姿势据推测是因为凶杀拖着她的尸体在洞里爬行,所以当尸体腐烂后,还保持着原来的伸手状。

综上所述:死者是在别处被人掐死后拖到地下供暖道里藏尸了整整3年的时间。

干尸的手就处于右侧管道和墙壁的缝隙位置。

接下来,就是确定尸源。通过对比辽源当地3-5年内失踪的30岁左右的女性,警方很快就找到了被害人--张巧巧。

张巧巧失踪的时间是在2009年9月10日。而报案人是她的丈夫孙向辉和她工作的窗帘店女老板。

据其家人朋友反映,张原本定于2009年9月10日和她的老板一起出差前往沈阳出差,可是女老板表示在车站等到火车都走了也没见到她人来。

于是老板就到她家去找她,没想到她丈夫孙向辉却说昨晚12点他回家的时候就没有看到张巧巧了。而且还发现张巧巧收拾好的去出差的行李包也不见了,还以为她直接去出差了。

张由于平时人缘很好,经常和朋友在QQ上互动,在9月9日晚10点多时曾明确和朋友说自己明天要出差,要早睡。为什么在10点多到12点她丈夫回来之间的短短2个小时,却忽然出门了呢?

当时,接到报警的警察也曾经在张巧巧家进行过仔细的搜索,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屋内没有发生打斗等场景。假如孙向辉所说的是事实,可见张巧巧是平静离开家的。

而外围调查也显示,孙张二人家庭生活和睦,孙也十分孝顺岳父母。张失踪后,她的丈夫孙向辉似乎一直在失去妻子的痛苦中独自生活,两人的孩子寄放在孙的岳父岳母家。由于两家离得近,孙几乎天天去岳父家吃饭,3年来工资卡也都一直放在老人处。

那么到底是谁杀死的张巧巧呢?

发现尸体的地点距离张巧巧家非常近,可以想见,张巧巧如果出门的话,应该是在家附近就遭遇了不测,并被凶手拖入井下的。凶手能够不引起人们注意的杀人并抛尸,那么他的活动范围应该就是在张巧巧家一带。

警察排除了周围可疑的邻居和张的前男友,最终还是将怀疑的目光放到了丈夫孙向辉身上--因为实在很难理解,为什么一个明明说要去睡了的女性会在晚上10点多还要出门办事,并且会带着自己的行李呢?

接下来,警察的调查更加说明了孙向辉身上的重重疑点。

警察蜀黍发现的疑点如下:

1.窗帘店老板反映,9月10日当天她去张巧巧家里时,发现张巧巧的包包不见了一个。而老板之前曾经和张聊天过,张说去沈阳天气很热,不想带平常经常背着的那个大包,想带个小包。但在张家里剩下的那个没有带走的包是那个小包!

2.孙向辉是煤矿工人,具备在黑暗狭窄的地下道里作案的能力。

3.张巧巧的家人一开始不同意二人结婚,因为孙家境很一般。而后两人未婚先孕了,才勉强同意。

4.婚后虽然孙对张家人都很孝顺,但却沾染上 *** 的毛病,还曾经偷了岳父的存折。被发现后,孙的财政大权完全由张巧巧把持,银行卡也都放在岳父家,每天身上只有10、20块钱。

5.岳父表示,张巧巧的尸体发现后,他也曾怀疑过是不是孙干的。曾经问过他,孙回了一句:“怎么可能是我。我背不动她。”

也就是这句话让警方决定抓捕孙向辉。

问答时间:大家知道为什么吗?

这个问题其实没什么悬念。因为正常人脱口而出的话应该是类似:“我们感情那么好我们这可能呢?”这样的,但孙却说了一句“我背不动她”简直让人匪夷所思。

在被带回局里后,孙很快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孙一直是一个极其敏感小气的人。因为娶了一个比自己条件高很多的又漂亮的老婆,他总担心老婆会和别的男人跑了,于是天天疑神疑鬼。

刚好张巧巧又人缘好,常常在孙面前说一些自己和朋友出去玩的事情,这就 *** 到了孙的神经。其实张巧巧的做法无可厚非,有时候通过开些小玩笑 *** 下老公让老公吃点小醋,都是很正常的。

没想到孙却都当了真,还常常把生活中的巧合和玩笑做对应,自以为掌握了妻子出轨的真相。也因为他性格内向,于是才会把这种压力都寄托到 *** 上。

9月9日那天,孙回到家时张巧巧已经睡着了。孙之前就怀疑妻子和自己的领导在家里发生过关系,想到张第二天要出差,他就想到可以利用出差离家出走的借口掩盖自己的罪行。

于是他在床上掐死了张巧巧,并且抛尸家附近的那个地下供暖管。此后三年,一直装无辜,还照常孝顺张的父母。

最后由于孙积极赔偿,积极坦白罪行,配合调查,被判死缓。

案例8:绝不放过你-31年前的凶手!

期号:20130901

1981年8月10日,上海静安区的建华旅馆中弥漫着一股难闻的气味。这座旅馆是用地下室改造的,异味让旅客们抱怨纷纷。很快,服务员就被叫来寻找臭味的来源。

巡视一圈过后,确定味道来自42号房间,服务员敲门,无人应答。于是打开房门,见床上卧着一个男子。服务员惊奇的意识到连着两天,这个男子都保持着同一姿势!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正值夏季,尸体早已腐烂。根据男子遗留的工作证,死者为来自山东的采购员小李,今年28岁,入住时间为1981年8月8日。

死者脸颊部有七处烧灼样伤口,法医大大认定死因是电击,死亡时间就是小李入住的当晚。案发现场早已被破坏,因为连着2天都有服务员进屋打扫卫生。然而刑警们没有放弃,继续努力搜寻房间的角角落落。

凶手用电击杀人,很显然是利用了屋内的插头。找来找去,屋子里只有电灯处有一个插座,插座旁有一个通风口,警方在通风口里找到了用小李携带的提货单包裹着的小刀、电线。通风口的叶片上提取到了4枚残缺的指纹,其中只有一枚具有比对价值。

与家属联系过后,发现小李随身携带的200元手表,200多元现金都不见了,丢失金额在当年等于某些家庭一年的收入。

根据现场分析,死者显然是在睡梦中被人电击杀死,42号房为三人间,小李入住时屋里已经住了一个人,但此人之后未结账就离开了。

当年还没有身份证,大家在外面住宿都是用工作证,介绍信这类的东西。这个离开的人登记的姓名是李义清,登记的工作单位是吉林省吉林市一个乡镇中医院,后经证实此单位根本不存在。据此,上海警方认为,此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没想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过了半个月,8月26日在浙江嘉善县的魏塘旅馆又发生了一起电击杀人未遂事件,受害人冯守安被电击后惊醒呼救,才逃过一劫,可是凶手却逃跑了。

到了9月,江西上饶和九江也接连发生两起旅社电击杀人案。短短一个多月连发多起电击案,公安部表示极度关注,由于作案手法类似的案件在80年代有13起,警察蜀黍就想是不是有连环案的可能呢?

于是就对几起案件中登记住宿的笔记做了对比,发现江西的两起和上海的建国旅社案的笔记能够吻合,遂由上海警方领衔并案处理。而浙江那起案件由于凶手未曾留下笔记,所以暂时没有考虑并案。

警察蜀黍分析,这个凶手手段凶残,并且连续作案多起,有可能是有前科的。目前警方只掌握到他的一枚指纹,根据服务员描述制作画像,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协查通报,并要求监狱劳改场等地的上报符合相貌特征的人员的指纹进行比对。

最后全国一共汇总了40万个疑似对象的指纹上来比对。当年没有电脑,大家只能靠放大镜显微镜用肉眼去识别,花了3个多月的时间,还是没有找到相符的指纹。

但王学仁等刑警蜀黍没有放弃,还是一直在四处走访排查,希望能够找到犯人,但都没有收获。

时间一晃而过到了2012年,当年和王学仁一起寻访的许多老刑警都相继去世。而进入21世纪后,随着刑侦技术的提高,指纹库的建立,这个逍遥法外31年的罪犯,终于浮出了水面。

2012年4月18日一大早,来上班的上海指纹库的刑警蜀黍小刘就激动得不行了。因为在前一天他刚刚把这枚31年前的指纹投放到刚刚联网的江西指纹库中进行比对,居然给比对上了!

指纹的主人叫艾红光,江西人,63岁,对上的指纹是83年此人因抢劫罪入狱时留下的。

此人就是当年犯下连环电击案的真凶。

很快,警方在江西一个工地将其捉拿归案,并再次提取了指纹,和31年前现场指纹进行比对。

但艾红光和警察之间的较量才刚刚开始。

艾红光在审讯中一开始是坚决不承认,连连喊冤,说自己在80年代从未到过上海。

尽管警察手上握有指纹这一铁证,但还是需要艾的口供。艾红光在多轮劝说审讯后终于开口了。但是他所说的情况也是让警察跌破眼镜。

他说80年代他曾经在上海金山区犯下一起电击未遂案。当时那个人被他电了以后就醒了,于是他就跑了。

但是作为当年连环案的侦查员,王学仁认为他说的是假话,因为当年上海地区除了建华旅馆案以外没有再发生任何电击杀人未遂案件。

但是大家还记得那段时间发生的电击未遂事件还有另外一起吗?发生在浙江嘉善的魏塘旅馆。那么是不是艾红光为了混淆警方视听给自己脱罪,利用真信息混搭假地点的手法,故意将发生在嘉善的案件移花接木到上海呢?

警察决定去找当年的受害人冯守安一问究竟。冯守安已80多岁了,还健在。回忆起当年的事情,他依然记忆犹新。当晚他很早就睡了,也没看清楚隔壁床睡的人长什么模样。

他就在睡梦中忽然感觉到脖间一阵冰划过的刺痛感,他马上醒来用手一拨,拨到一根电线,然后大喊救命,那个凶手竟然又一次拾起掉在地上的电线想再电他,冯一边挣扎一边呼救,然后服务员来了之后,那个凶手就跑了。

冯说的大部分细节都能够和艾红光说的对应上,但这还不够。于是警方找到当年的魏塘旅馆。30多年后旅馆只剩下了外围结构,正在等待拆迁。警方发现魏塘旅馆的确是外围有围墙,3层楼高。但更具体的现场早已找不到了。

这时候,77岁的王学仁忽然想起,当年他前往嘉善走访时,有群众曾经说看到有人从旅馆 *** 出来,趟水浑身湿淋淋跑走的。魏塘旅馆的后墙的确临着一个小河,于是警方找到了突破口。

再审艾红光的时候,警方详细追问他是如何逃跑的。艾一开始支支吾吾,最后说道:“翻过去是一条小河还是小溪什么的不知道,我就趟水走的。”如此只有罪犯才能知道的细节都能吻合,可见发生在嘉善的电击未遂案正是艾红光所为!

于是警方调整策略,将底牌亮了出来--你当时可是留了指纹在通风口啊!指纹这东西每个人独一无二啊!

最终艾红光哭着求警察给他一条生路,并承认了自己当时在上海用电杀害小李,在江西杀害另外两人的事实。

就这样,几代刑警共同努力,终于将这个恶贯满盈的罪犯给逮着了。

正义有可能迟到,但永远不会消失。

当然奇案远不止列举的这些,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去看看,老牌节目,好不好看,就不用我多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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