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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后是烟花爆竹的销售旺季,同时也给了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可乘之机。广州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詹少卿昨日在市人民 *** 新闻发布会上明确了广州哪些地方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并表示节前正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打非行动。
詹少卿表示,市安委办采取摸排溯源、双节督查、高压打非、统一行动和每日一报五项措施,全面细致部署旺季打非工作,凡是现场核查不符合要求、培训考核不过关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一律不予以经营许可。应急、公安、交通、市监、供销总社等部门主动联手,建立市、区两级烟花爆炸“打非”联动工作机制,做到信息第一时间共享,指令第一时间传递,铁拳第一时间出击,打非成效明显。截至目前,广州市共打掉非法储存窝点47个,没收非法烟花爆竹42.6215吨,立案11宗,拘留18人,其中行政拘留15人、刑事拘留3人。
在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安、广场、街道等人员密集场所免费向广大市民、游客发放。同时广泛宣传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精准打击非法售卖烟花爆竹。
究竟广州市哪些地方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詹少卿给出了详细解答。
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中心五区范围内以及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从化区、增城区部分区域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和白云国际机场周边村社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增城区由各区人民 *** 确定禁止燃放区并向社会公告。
同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下列及其周边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二)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图书馆,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范围;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养老机构、商场、市场等;
(六)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以及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机动车停车场等场所;
(八)其他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文、图、视频: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庆 王燕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 马俊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