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盘点每一位劳动者必须知晓的劳动法常识
年底年初是人才流动的高峰,但很多朋友对于和自己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法都是一知半解,甚至包括一些已经工作很多年的“职场 *** ”。
虽然大家知道要查劳动法,但厚厚的一本不知从何下手,找到了相关条例,又可能产生误解。
无论是工作的人,还是自己创业的人,劳动法的常识是必要的,不被“坑”,也不要“坑”别人,HR就更不用说了,尤其是HRBP,时不时会遇到复杂的Employee Relationship case。
以下帮大家梳理了最常用的常识性知识。
要入职啦——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你的分手方式有“解除”和“终止”2种方式。无固定期限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也不允许约定终止,在解雇时只能选择合同解除,解雇难度大大增加。即便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也享受了特别照顾,即使在企业发生破产重整、严重经济困难、搬迁等情况下需要集体裁员时,也要求必须优先留用签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由于无固定期限合同无法终止又难以解除,造成劳动者的工龄无限延长。劳动法律中诸多标准和工龄挂钩,例如员工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计算直接挂钩,工龄越长,医疗期越长,病假工资标准越高,又如经济补偿金根据工龄计算,工龄越长,经济补偿金越高。试用期不是“廉价期”,更不是“实习期”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当事人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分手&跳槽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需提前三天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离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期满的;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劳动者退休、退职、死亡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实际已不履行劳动合同满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者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可以终止。劳动法关于辞退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 *** 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注意如果劳动者合法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算不算加班?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标准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日工作时间和周工作时间组织生产和工作的一种工作时间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在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周期内,劳动者某一具体工作日或工作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个小时或40小时,但是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体工作时间不超过总体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现在很多用人单位是盯上了这一条哈哈)带薪年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注意,这里的法定带薪年假,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更多劳动中的小知识(有关劳动的问答)相关信息请关注本站,本文仅仅做为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