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刚刚休完元旦假期,
很多人会想元旦工资怎么算呢?
现在让我给大家说明下,
干货文章仔细阅读哦~
01
元旦假期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元旦放假安排通知如下:1月1日(星期六)至3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需要注意的是,元旦期间高速公路不是免费通行的,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安排,只有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高速才是免费的。
有出行计划的朋友们,要注意规划好路线哦。
02元旦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时制度加班工资具体如何计算呢?
首先要了解日工资、小时工资折算方法:其次根据加班的时长就可以算出加班费:
简单举个例子:
小刘月薪4500元,如在工作日之外每日加班6小时,其加班工资应按以下方式计算:
在1月1日加班4500÷21.75÷8×6×300%=465
在1月2、3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的4500÷21.75÷8×6×200%=310310×2=620
小午3天加班费共计465+620=1085元
03加班安排应谨慎
这些法律风险HR要注意
1 . 凭借电子邮件证据能否认定存在加班?
孙某为了证明存在休息日加班,向法院提交了大量的电子邮件截屏,孙某对该证据的解释为,由于每周需要总结工作量、工作进度等,因此,在每周日会制作周工作总结,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领导进行发送,所以电子邮件显示出每周日发送的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其存在休息日加班。
法院并没有采信孙某所称电子邮件可以证明存在加班的主张。
首先,电子证据存在易于更改的特性,日期、时间都存在进行更改的可能,在没有进行公证、没有进行有效证据保存的情况下,仅是当事人自己制作的邮件截屏,不能使法院充分相信电子邮件发送的时间为原始记载的时间;
其次,加班是一种持续的工作状态,而电子邮件所能显示出的只是发送电子邮件的时间点,不能反映出制作周工作总结本身是何时进行的,花费了多少时间。
所以,仅凭电子邮件,不能充分证明孙某所主张休息日加班的事实,最终法院没有支持孙某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诉讼请求。
2 . 凭借打卡记录能否认定存在加班?
马某与科技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日常考勤通过指纹打卡进行。
马某在离职后,通过在职同事的关系,从人事部门的电脑中,拿到了打印版考勤打卡的记录,记录中有马某的上、下班打卡的时间。马某随即提出仲裁及诉讼,以打卡记录的记载,要求科技公司支付延时加班工资。
仲裁及法院均没有支持马某的主张,理由为:打卡记录不能证明加班的事实,打卡记录如果属实,仅能够反映出员工两次打卡的时间点,但是两个时间点之间,员工是否实际工作,是否存在加班工作的事实,打卡记录不能充分反馈情况。
所以,仅凭打卡记录,是不能够证明劳动者存在加班事实的。
关于加班证据的认定,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中,已经做出了说明。该会议纪要第20条规定: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予以确认的考勤记录可以作为认定是否存在加班事实的依据。劳动者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存在加班事实的,一般不予支持。
未休完的年假应该怎么办
年休假有几天?没休的年休假能跨年度安排吗?单位不允许休年休假,劳动者应该怎么办?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有5天年休假;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有10天年休假;工作已满20年的,有15天年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只有当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对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但是,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依法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关于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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