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你知道法律中的故意伤害罪吗?
不知道……
你知道《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九种不良行为吗?
不知道……
今天,检察官来我们学校开讲座了,这些知识都会讲!我们赶紧去看看!
4月2日,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联合咸安区检察院走进咸宁高中,给该校高二学生送去了一堂关于校园欺凌的法治课。
什么叫做校园欺凌?
检察官
校园欺凌不是具体的罪名,也不是一个法律术语,它一般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等行为,造成肢体、心理及精神上伤害的结果。主要有语言欺凌、身体欺凌、关系欺凌、网络欺凌。
据调查,目前校园欺凌低龄化趋势明显、暴力手段多样、女生主导数量上升。
为什么会发生校园欺凌?
检察官
懵懂无知、朋友之间讲义气、好面子,这些都是校园欺凌产生的重要的原因!
相关法律知识,你知多少?
1
《预防未成人犯罪法》规定的9种不良行为
检察官
未成年人犯罪始于不良行为。旷课、夜不归宿,易沾染恶习,误入歧途;携带管制刀具,易酿成恶果;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物品,易诱发性犯罪……
2
相关民法知识
检察官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
相关刑法知识
检察官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 *** 、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 *** 收容教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one
检察官普法: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two
检察官普法:
寻衅滋事罪是指处于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抢夺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出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three
检察官普法:
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出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八种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学会换位思考,与老师、同学、家长积极沟通……都是预防校园欺凌的有效方法
素材 |李多锐
你可能会关注:
(1024)【权威发布】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胡德春涉嫌 ***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提起公诉
(1023)“专题培训+考察学习+分组讨论”,这次会议内容丰富、干货满满!
(1022)一周检讯 | 崇阳县检察院出庭公诉10人涉恶案件
讲述检察故事
传播法治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