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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成都3月14日电 (赵祖乐)今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四川省消委”)召开“3·15”新闻通报会。会上,四川省消委执行副主任、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孙强通报了四川省2021年度消费纠纷调处十大典型案例和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行政处罚十大典型案例。
孙强表示,通报的案例均是在反复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省各地报送的案例中 *** 出来,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聚焦民生痛点难点,保障消费安全。本批案例涉及“舌尖上的安全”、用药安全、居住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一系列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集中体现了“人民至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宗旨。
二是聚焦特殊群体保护,保障消费公平。时刻关注时代发展带来的消费方式新变化,不断强化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等特殊群体的消费权益保护,实现更大范围的消费公平,让他们跟上时代消费步伐,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聚焦行业隐形规则,净化消费环境。及时纠正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未告知收取费用等行业“霸王行为”,通过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方,规范行业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孙强介绍,2021年,四川全省各级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5.28万件,解决5.17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374.07万元。目前,四川省消费市场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消费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需要加快步伐,行业潜规则霸王条款亟待破除。2022年,四川省消委将协调多部门,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持续发力整治消费领域突出问题,倾情倾力化解消费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建设一片清朗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四川省2021年度消费纠纷调处十大典型案例:
一、成都某科技公司外包服务平台网约车司机因“差评”骚扰乘客案
二、达州某装饰设计公司装修偷工减料、多报少装、乱报不装案
三、自贡某酒店曲解“法定节假日”不履行团购优惠承诺案
四、凉山某小区物管公司违规收取天然气开户费引发群体性投诉案
五、泸州某消费者被省外企业微信推送“神药”广告案
六、德阳某花炮厂生产烟花燃放变轨炸伤消费者案
七、乐山某健身公司“霸王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案
八、广安某手机店未经监护人同意擅自向未成年人销售手机案
九、绵阳某餐馆未尽告知义务收取餐具费案
十、内江某小区精装房燃气灶存安全隐患引发群体性投诉案
四川省2021年度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一、江油某牛肉加工坊未经备案、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食品案
二、达州某食品公司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生产食品案
三、绵阳某商贸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利用会议、讲座对食品进行虚假宣传案
四、绵阳某医疗服务公司对医生资历、医疗机构品牌进行虚假宣传案
五、西充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在商品房销售时发布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六、四川省某旅行社武侯某分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规定事项等案
七、泸州某商贸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八、泸州某商贸公司网络刷单炒信虚假宣传案
九、四川某传媒公司在合同格式条款中排除消费者解释格式条款的权利及价格欺诈案
十、江安县某美业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责编:章华维、高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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