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为加强我校的法制教育工作,建立思政课程民法典教育的长效机制,设立法制教育课程, 便于学校开展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工作。经研究,学校聘任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慧洋同志为滕州市第一中学客座法制教师,学校副校长赵维浩同志带领教研室陈志杰主任代表学校为刘主任颁发证书。
在此基础上,学校将设立法制知识特别是民法典教育课程,推动学校开设形式多样、主题各异的法制教育校本课程、社团和沙龙等活动,建立法制教育课程资源的校本化、常态化。结合学校思政课程和学生身边发生的法律事件、法律故事,宣讲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校园法治文化环境。
刘慧洋, *** 党员,法律硕士学位,山东善国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山东省律师协会 *** 顾问业务委员会委员;
枣庄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
枣庄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枣庄市、滕州市、峄城区党委和 *** 、枣庄市高新区管委会等 *** 及执法部门,滕州一中等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滕州市人大法律咨询员;
枣庄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员:
枣庄市依法治市法治环境监督员;
枣庄、日照、济宁仲裁委首席仲裁员和仲裁员。
擅长民商法学、行政法学;熟悉公司、房地产、土地资源管理、行政复议与诉讼、仲裁等专业领域的法律事务。
先后获“滕州市首届十佳律师”“枣庄市优秀律师”“山东省优秀律师”“全国优秀仲裁员”等称号,被滕州市 *** 和枣庄市司法局多次被记功和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