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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福州晚报讯 刘某琳、刘某兴等人事先办理好20多张内地各银行的储蓄卡,并携带POS机等转账刷卡工具,多次进入澳门地区,在 *** 为内地赌客非法兑换港币,非法获利70余万元人民币。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捕了刘某琳、刘某兴。
“换钱党”是指一些拿着大量港币现金,在内地办理POS机以及下载微信、支付宝,为赌客兑换港币现金赚取差价的人员。据查,从2016年10月至2019年10月,刘某琳发现在澳门 *** 当“换钱党”有利可图,于是伙同刘某兴、徐某、蔡某等人利用港澳通行证,频繁出入澳门地区。
他们在晋安区事先办理好20多张各银行的储蓄卡,准备好4台POS机等转账刷卡工具,在澳门地区的 *** 为内地赌客非法兑换港币,先后累计非法兑换1亿余元人民币,从中非法获利70余万元人民币。
日前,晋安区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刘某琳、刘某兴。因蔡某犯罪情节较轻,检方作出不批捕决定。徐某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全文共412字)
来源: 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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