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声明:本文为真实案例,除文中人物系化名外,所有内容均来自官方已公开的资料。
2002年,江苏某地“十佳律师”杀害了已怀孕的情人(详细内容请参阅上一篇文章)。许多人产生疑问:他作为一名法律人,为何要做出如此极端行为?
本文在此深入剖析:他的情人如何通过疯狂的逼迫手段,行事无所不用其极,一步步把双方都逼上了绝路。结局令人不胜叹息!
前程似锦的青年“十佳律师”,迷上了歌厅女郎。
1966年9月的一天,建浩(化名)出生在江苏省泰州市下辖的姜堰市(现为姜堰区)某乡镇的一个农民家庭。他家里兄妹4个,他排行老三,家中生活条件非常艰苦。
1985年,建浩以优异成绩考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成为这个农村家庭的骄傲。毕业后,国家把他分配到税务部门工作。工作期间,他通过自己的刻苦努力,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
1988年,不甘平庸的建浩放弃了公职,下海成为一名专职律师。三十出头的他,年轻有为,精力旺盛,业务精湛,多次被授予当地“优秀青年律师”、“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并成为泰州市一些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仅法律顾问这一块的收入,就非常可观。
建浩的妻子雪涵(化名),为人贤惠,是泰州某重点中学的教师,他俩有一个女儿玲玲(化名),活泼可爱,在外人眼中,这一家人工作顺心,家庭美满幸福。
1999年一个夏日的夜晚,建浩和朋友酒后,到当地一家歌舞厅休闲,歌厅女郎江红(化名)吸引住了他的目光,当时江红在歌厅的艺名是“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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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珊萍”主动上前勾搭年轻的律师,年轻律师的心开始骚动,一来二去,才认识几天,二人就发生了性关系。
后来,根据“珊萍”的要求,建浩为她在歌厅附近租了一套两居室的住房“金屋藏娇”。
这之后,建浩以各种借口经常彻夜不归,引起了他妻子的警觉,有一次他妻子无意中翻看他手机的短信记录,发现多次出现“珊萍小姐”的称呼。她向丈夫提出疑问,建浩找借口搪塞了。
建浩出差回来,第一时间去见情人,却受到极大 *** 。
不久,建浩在“珊萍”(也就是江红)处过夜时,发现江红经常神秘兮兮,有几次,半夜三更还有人传呼她的“小灵通”无线市话(当时的一种移动通讯设备,相当于移动固定电话,不能漫游)。
2000年初夏的一天晚上,建浩从外地出差回来,好几天没见到情人,他非常思念,他没有第一时间回家去看妻子和女儿,而是急匆匆赶到江红的住处,他为她精心准备了一些小礼品。
谁知他刚推开门,就听到一些不正常的声音,再一看:卧室的床上,他的情人正和另外一个男人在一起!
建浩见状如雷轰顶,他把礼品一扔,扭头就走!心中发誓:再也不要见到这个女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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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两天,江红估计他气消了,把他约出来反复解释,恳求他不要离开自己。
江红哭着说:“我跟你在一起并不图你什么,只是因为那份感情”。
建浩不为所动。江红和其他男人在床上的那副情景已经深深地 *** 到他。
江红哭着说:“你是不是把我玩腻了,现在就想把我一脚踢开?”
建浩说:“是你自己不检点,你怎么能怪我呢?”
两人就这么分了手。江红再怎么打电话给建浩,他都一概不接。
江红闯到建浩家中,当着他妻子雪涵的面,骂他玩弄女性,始乱终弃。
雪涵还是通情达理的,她遇到这种事,出奇地冷静理智,她把江红劝走后,让丈夫坦白了一切。
建浩哀求妻子原谅自己,他说:就是因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才被江红追上门闹事的。
雪涵原谅了丈夫,夫妻二人经过商量决定花钱消灾,给江红一笔钱作为补偿。
几天后,江红等在建浩上班的必经之路,堵住了他,经过一番吵吵闹闹,建浩说:“你不要再闹了,反正我老婆已经知道这件事情了,再闹下去也没有意思。”然后给了她3万块钱,二人的这一段孽缘,算是暂时告一段落。
再续孽缘,出资承包舞厅,却当众再受羞辱。
按道理,经过江红这么一闹,建浩应当知道这个女人很不好惹,今后就应该更加敬而远之。
可是,一个人的本能,往往会最终战胜理智。
几个月后,建浩又去另一家歌厅唱歌。没有想到:江红也到了这个歌厅工作。她还是那么年轻、美丽、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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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红看到他,主动热情地凑了上来,把他喊进一个单独的包间,扑到他怀里就哭了,建浩的心又软了下来,答应过几天去看看她。
这之后,两人很快旧情复燃。不久,建浩说:你不要自己抛头露面了,不如自己当老板吧!
于是,他拿出2万块钱,让她去承包了一个歌舞厅。
舞厅很快开张了,建浩不愿意去。江红嗔怪他说:“你要经常来看看,这舞厅有你的股份呀,你多带朋友来玩,也能增加营收啊。”
建浩被她这么一说,也就经常带朋友去玩了。
时间一长,江红越来越肆无忌惮,经常在歌舞厅众人面前,口口声声称呼建浩“老公”,并且不许他和别的女人跳舞、唱歌,自己却和别的男人一曲接着一曲,跳得不亦乐乎。
建浩对此表示不满,她说:“这是舞厅公关、拉生意的需要呀”。
每次在歌舞厅下班后,江红总是借口一个人害怕,要求建浩送她回家。送回去后,她又搂着建浩,恳求他留下来过夜。
如果建浩回自己家里过夜,江红会不停地打电话给他,吵吵闹闹,叫他立即从家里赶来!
一天,建浩又带几个朋友到歌舞厅来玩耍,其中一个朋友不知道他和江红的关系,上去搂着江红跳舞。之后,他又当着几个朋友的面,炫耀说:“这个女的是我原来的马子,大家在这里想怎么玩都行,多大个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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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浩的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心中发誓:必须要和江红彻底一刀两断了!
彻底摊牌:你必须回家立即离婚,否则就把你全家烧光!
江红发现建浩对她开始冷淡后,向他彻底摊牌:必须立即回家离婚,并和自己结婚!
建浩虽然在外偷情,但是和自己的老婆还是很有感情的,他根本不愿意回家离婚。
于是江红多次到他家中大吵大叫。又跑到律师事务所,当着所有律师和当事人的面吵吵闹闹。甚至有一次,在建浩开庭时,等在法庭门口,大吵大叫。让建浩颜面丢尽,在泰州市搞得满城风雨。
2002年农历腊月二十九,马上就要过年了,建浩下班后和妻子一起到超市买年货,这期间,江红不断地打他的电话,刚把电话掐掉就又打过来了,后来实在没办法,就躲到超市卫生间接了她的电话,电话中,江红声嘶力竭地呼喊:“你今天晚上必须要过来!”
建浩气得浑身发抖。
买完年货,已经晚上九点多钟了,夫妻二人回家,发现江红拿了一个汽油瓶,站在家门口:“建浩,你今天不跟我走,我就把你全家烧光!”
建浩只能委曲求全,对她好言好语地说:“现在已经很晚了,不要吵闹,影响人家邻居休息,我们到办公室去谈吧!”
夫妻二人陪同江红一起到了建浩的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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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浩对江红说:“今天当着我老婆的面,我把话给你说死了,你让我离婚和你结婚,是不可能的事情。我就算离婚自己一个人单过,也不可能跟你结婚,你有什么其他要求可以提出来,我可以给你以适当补偿。”
江红说:“你不离婚,让我不好过,大家都不好过,不行我们一起跳楼!”
三个人在办公室一直折腾到凌晨,一宿没有休息。
江红:我已经怀了你的孩子!建浩被迫写下保证书。
2002年春节期间,建浩一家回乡下老家过年。为了摆脱纠缠,建浩手机关机,不敢接电话,甚至不敢打开手机给同事朋友拜年。
但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春节后上班的第一天,江红就等在律师事务所门口。告诉建浩:“我已经怀孕了,怀的是你的孩子!”
建浩大吃一惊。
他赶紧带着她去医院作了检查,确实是怀孕了。
江红笑着对他说:“你看这孩子怎么办?你要对他负责啊!”
建浩心烦意乱:“你说怎样就怎样,我管不了!”
江红说:“你这说的是人话吗?这孩子,我肯定把他生下来!”
怀孕后,江红对“转正”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迫切。不管建浩出庭、出差、在家、在外,她都死死地粘住了他,大闹特闹,大有不达目的绝不罢休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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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红的逼迫,日盛一日,以至于发展到扬言要杀了建浩的老婆孩子。
2002年3月21日,江红带着自己的父亲、姐姐、姐夫,气势汹汹,去找到建浩“要说法”。
建浩被逼无奈,只好写下了一份“承诺书”,内容是:承诺立即与自己的老婆离婚,并在2002年4月20日之前,到法院起诉离婚,婚后立即与江红结婚,并每月给予生活费和育儿费等等。
建浩写下“承诺书”后,面如土色回到家中,对妻子说:“那个女人疯了!我实在没办法了,咱俩离掉吧,大家都清静!”雪涵流着泪同意了。
看着深爱自己的贤惠妻子,建浩决定与江红同归于尽。
消息传到双方父母耳中,双方父母一致反对二人离婚。
3月27日,建浩陪妻子到医院看病,江红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突然从后面冲上来,把建浩撞倒在地。
建浩夫妻俩人气得浑身发抖,他妻子打电话报警。
4月1日上午,江红又到事务所门口,拦住正要上班的建浩,大吵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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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深爱着自己的贤惠妻子,和聪颖可爱的女儿,建浩心如刀绞,最终决定与江红同归于尽。
4月2日,建浩和他父亲、三叔、二哥一起吃中饭时,建浩对他们讲:准备把江红杀掉!
他的三叔讲:“你是律师不要下手,让我和你二哥去干,保证神不知鬼不觉!”
建浩的二哥说:弄死后埋到老家田里去!
在座的几人说起这个女人,都是气愤难平,大家你一言他一语,有的说开车把她撞死!有的说把她从楼上推下去摔死!
建浩最后说:我自己惹的祸自己解决!
催命的电话!终于让双方都走上了绝路。
当天晚上,江红又反复打建浩的电话,让他立即来!
这真是给自己催命的电话!
建浩骑摩托车赶了过去,一进屋,江红就笑着说:“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
建浩问:“什么好消息?”
江红说:“我不想活了,你可以解脱了!”接着让他陪她上床睡觉。
建浩只好陪她躺了下来,二人草草发生了关系。
完事后,江红说:“你说为什么我们活着不能做夫妻?”
之后,她又威胁要杀了建浩的老婆和孩子。
当建浩迷迷糊糊要睡着的时候,她突然掐住了建浩的脖子!
建浩猛地翻起身,把她压在下面。一不做、二不休!他用浴巾紧勒江红的脖子,恐其不死,又在其颈部打结,把 *** 塞进她嘴里,用床单裹起尸体,装进空调包装纸箱内,伪装成出走的假象。
当天夜里,在其三叔的协助下,建浩将尸体转移到乡下其妹妹老家院子里,之后,又在其父亲、二哥等人的帮助下,将尸体抛在院里一口枯井中,并盖上了稻草,又拆掉猪圈隔墙,用砖块填平水井,刷白围墙,猪食槽,并铺上水泥块。
现场图片:猪圈隔墙被拆除,砖块用来填井
现场图片:刑警抡起大锤猛击地面,寻找井口
现场图片:露出井口,井里堆满砖块
次日中午,江红家人来到她的住处,发现人不在,找到了建浩。
建浩与江红的父亲一起到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刑警大队报案,故作镇静的建浩报警称:自己的情人突然失踪了,请求公安机关帮助查找!
后来在公安局做笔录时,他心慌意乱,借口上厕所,把公文包和卷宗丢在了刑警大队,慌不择路地逃跑。
2002年4月4日,惊慌失措的建浩,先后乘坐汽车、火车到达西安。
在去往西安的火车上,他还发了一个短消息给江红的姐夫:“我已与小红胜利会合,请放心。”。
这期间,他还打电话把自己的行踪告诉了自己的三叔。他三叔于是打电话给新疆的亲戚,拜托亲戚对他给予照顾。
4月6日,建浩到达新疆哈密市,住在其姑妈家中。
深知内情的雪涵为了包庇丈夫,向公安部门提供虚假证据,客观上阻碍和干扰了案件侦查,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后来也承担了刑事责任。
4月15日,当建浩在新疆其姑妈家打麻将时,被从天而降的刑警抓获。
现找真实图片:警方从沉井中打捞出物品
2002年9月24日,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号大法庭座无虚席,由于庭审旁听人数限制,法院门口还聚集了大批好奇的人群及媒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名律师杀害情人案公开审理了。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建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而判决的第2天,就是建浩36岁的生日。
关于这一段的详细过程,敬请关注、参阅上一篇文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