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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核心速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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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桂元浩嗅到了昆明市晋宁区晋城镇蔬菜垃圾清运市场的商机,便纠集了10余人,以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在晋城镇冷库蔬菜垃圾清运行业(当地人俗称为烂菜叶生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形成非法控制。
2018年12月5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桂元浩等11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并于12月14日,对该案一审公开宣判。
该案成为晋宁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晋宁区人民法院宣判的首起涉黑案件,打响了晋宁区扫黑除恶的第一枪。
自以桂元浩为首的涉黑犯罪组织被打掉以来,悬在晋城镇蔬菜垃圾清运人员和冷库经营户心中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下,全镇90多个蔬菜冷库又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4月12日,媒体记者在晋城镇看到,一辆辆大货车来回奔忙运送新鲜蔬菜到冷库,当天产生的蔬菜垃圾被有序运走。
而在2年前,晋城镇多家冷库蔬菜垃圾清运市场被桂元浩等11人控制,在其威胁恐吓下,众多经营户和垃圾清运从业人员都敢怒不敢言,给当地的蔬菜冷库市场蒙上了一层阴影。
”
欺行为强买强卖“披上”合法外衣
桂元浩,男,今年44岁,晋宁晋城人,外号“二元宝”,是当地有名的“狠人”“恶人”,曾因抢劫罪、故意伤害罪两次入狱。刑满释放后他曾到外地打工几年,看到老家新鲜蔬菜交易行业日益壮大,便有了回老家“创业”的念头。
随着晋宁区蔬菜行业的发展壮大,晋城镇已成为远近闻名的蔬菜集散地,全镇集中了大大小小90多个蔬菜冷库,冷库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的蔬菜废弃物,催生出当地人俗称的“烂菜叶生意”(蔬菜垃圾清运生意)。
以晋城镇的润丰汇冷库为例,该冷库每日产生约90吨“烂菜叶”,每天需要3辆大卡车清运蔬菜垃圾,并以每吨“烂菜叶”120元左右的价格支付运费。久而久之,每一家冷库的经营者都与垃圾清运人员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桂元浩的强制进入打破了市场的和谐与平静。
2017年4月以来,桂元浩先后纠集10余人,形成了以他和其女友陶云芬为首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成员采取电话恐吓、语言威胁、人员阻止、寻衅滋扰、聚众造势、斗殴等方式威胁、恐吓各大冷库蔬菜垃圾清运人员,迫使清运人员放弃清运生意。
在威胁恐吓下,没有人敢来运蔬菜垃圾。由于蔬菜垃圾超过24小时堆放就会腐烂,冷库的正常经营深受影响。在桂元浩的指使下,陶云芬再出面充当中间人,迫使部分冷库经营者与其签订清运合同,“合同”为其欺行霸市的行为披上了合法外衣。
在控制了蔬菜垃圾清运生意后,该组织并没有货车等设备和清运能力。此时,该组织一方面雇佣他人清运,一方面又将被其赶走的原清运人员召回,从清运费中每吨抽成10元至40元获取非法利益。
霸市亮文身、持钢管“摆造型”恐吓
尝到甜头的桂元浩一伙为了巩固抢占来的市场,同时为防止其他人员清运蔬菜垃圾,桂元浩、陶云芬安排组织成员携带钢管、钢叉等工具到冷库对蔬菜垃圾清运进行日常管理、看护。
“平时,他们就拿着钢管、钢叉、砍刀等工具,露出文身,到冷库‘摆造型’,他们不打你、也不骂你,但让从业人员胆战心惊,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黄毓林介绍,要是不听他们的安排,或者来抢占生意的,该组织就实施这样的“软暴力”加以威胁恐吓,如果“软暴力”不起作用了,使用斗殴等暴力行为使其屈服,他们抓住受害人普遍存在畏惧、担心报复等心理,让经营者和从业者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
桂元浩组织有着严密的组织构架,通过组织成员集中吃住、固定发放工资、积极救治受伤成员、为方便成员上班专门购置车辆等方式对组织成员加以控制、管理和有组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老大”桂元浩主要负责决策、指挥和谈判,比如经过周密分析后决定抢夺哪个冷库的蔬菜垃圾清运市场、人员如何分工等;陶云芬则负责传达指令、监督管理,负责与冷库“签合同”;其他人员分别负责出谋划策、收账、日常生活安排、带领“小弟”寻衅滋事、放狠话等等。
该犯罪组织在桂元浩、陶云芬的组织领导下,以暴力、“软暴力”相威胁,短短半年时间,就先后强行抢占晋城镇多家冷库约80多间库房的蔬菜垃圾清运生意,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20余万元、寻衅滋事非法获利人民币5600元。
案发恶性事件揭开涉黑组织面具
短短数月就非法获利不少,让桂元浩一伙有了更大的野心,桂元浩和陶云芬开始着手注册成立公司,企图扩大对蔬菜垃圾清运市场的控制,从而非法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令桂元浩一伙没想到的是,其行为直接导致的两起恶性事件让他们悉数落网。
2017年7月1日发生的一起恶性案件,桂元浩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现在警方视线中。此案中,张某因为参与争夺冷库的蔬菜垃圾清运生意而被砍伤,随即不治身亡。
警方调查后发现,张某和桂元浩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张某就是帮桂元浩抢占市场“清场立威”的一员,其狠劲在晋城镇“很有名”。“7·01”案发后,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调查中,一个涉嫌黑社会组织浮出水面。
正当警方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一定证据时,又一起突发的恶性事件,将桂元浩一伙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彻底暴露出来。
2017年10月13日,在晋宁县晋城镇润丰汇冷库,一辆清运蔬菜垃圾的叉车突然多次撞向一辆微型车,不但使用车铲压向微型车,还将微型车挤向墙边,最终导致微型车几乎报废。微型车上乘坐了4个人,所幸只受了皮外伤。叉车的“突袭行为”还波及了周边停放的几辆小轿车不同程度受损。民警的调查结果显示,叉车驾驶人段龙宇的行为涉嫌故意杀人,故意毁坏财物。
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刑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朱德松表示,这是市场被抢占后爆发出来的一个恶性事件。叉车驾驶人段龙宇投案自首之后称,他自己出资了100多万元的设备,刚刚开始准备在蔬菜垃圾清运市场赚钱,却被桂元浩抢占了他的蔬菜垃圾清运业务,眼看着自己投资的巨款就要打水漂,这彻底激怒了段龙宇,他决定采取报复行动,于是发生了上述一幕。
案发后,晋宁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抽调100余名精干警力成立“10·13”专案组,全力开展“10·13”案件侦办工作,先后将涉案的11名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而段龙宇的故意杀人未遂及损毁车辆等行为也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落网涉黑组织受法律严惩
晋宁区检察院公诉部主任马云洁介绍,在案件的批捕阶段,晋宁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对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的过程进行了监督并提出了相关建议,使得该案迅速进入法律诉讼程序。
2018年12月14日,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桂元浩为首的组织具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特征。公诉机关对各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
当天,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一审依法判决被告人桂元浩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罚金1万元;被告人陶云芬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罚金1万元;其余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分别判处1年6个月到6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安定:“终于敢出来谈生意了!”
案发后,针对“10·13”案件暴露出来的冷库业经营管理混乱、治安问题突出、安全风险高等问题,晋宁警方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管建议10份,积极推动冷库行业规范化管理。同时,在晋城片区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综合整治,强化对冷库及周边区域的治安防控,抓获犯罪嫌疑人41人,拘留“黄赌毒”等违法人员147人,强戒 *** 人员20人。
桂元浩组织被打落网后,晋城镇的蔬菜市场一片风清气朗。媒体记者在晋城镇看到,大货车忙着装货送货,各经营户和清运人员表示:“现在终于敢出来和人谈生意了。”
一位冷库经营户告诉记者,现在,市场又恢复了以往的安定和活力,垄断市场的黑势力被铲除了,仿佛压在心里的大石头被搬开了,工作和生活都有了新的期盼。
2019年3月9日,晋宁区下文,首次明确对全区蔬菜废弃物进行规范处置。该处置办法明确了蔬菜废弃物收集存放的相关主体,明确了蔬菜废弃物运输条件和运输中的监管部门。规定要求,蔬菜废弃物必须由具备蔬菜废弃处置资质的企业统一进行,不具备资质的,不得私自处置蔬菜废弃物。同时,也明确了 *** 相关部门职责,对违反蔬菜废弃物处理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来源:云南日报、图来源于网络
编辑: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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