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近日,由海南省乐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以任某、王某为首的20名被告人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公开审理。10月17日法院作出宣判,任某、王某等20名被告人因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同时对任某、王某等20名被告人追缴违法所得共计1.23345亿元,并分别处以200余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海南省委省 *** 组织实施了“扬帆启航,海纳百川”面向全球招聘人才活动,大批优秀人才纷纷落户海南。然而,以任某、王某为首的20名犯罪团伙铤而走险,非法办理“假人才真落户”。据乐东县检察院指控,2018年至2020年10月期间,被告人任某先后召集符某、王某等人在海口市租房设立材料制作窝点,通过以分级代理、分工负责的方式不断发展下线,利用海南自贸港人才引进政策,以买卖伪造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职称证书和虚假劳动合同等方式,为不符合在海南落户条件的客户有偿办理人才落户。该犯罪集团主要业务是办理“三无证件”,(即无学历、无技能资格、无劳动合同),累计办理600余件,并从中收取一定的费用。任某的犯罪集团通过办理虚假职业资格证书非法获利高达3亿元,对海南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该案是乐东县检察院办理的海南首例非法办理“假人才证落户”的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因案情重大,该院组织精干力量承办该案。办案检察官通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班加点,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并多次召开会议协调,在吃透案情、分析证据的基础上,严格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结合全案材料及各被告人地位、作用以及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提出量刑建议、追缴非法获利建议等,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有力打击引进人才落户“黑中介”等犯罪活动。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依法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