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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帮助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1、甘肃 *** “2.12”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2019年3月,甘肃 *** 公安机关打掉王某焘网络“套路贷”涉黑团伙,捣毁6个犯罪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269人,破获刑事案件309起,扣押冻结涉案财产15亿元。经查,2018年以来,王某焘等人先后注册了20余家空壳公司,开发“甜兔网”等24个网贷平台,以“套路贷”为手段,以“公司化运营”管理形式招募专业人员从事网络放贷业务,诈骗被害人借贷,收取超高利息,并通过多个平台“借新还旧”“以贷还贷”方式恶意垒高“债务”,骗取他人钱财,与24个催收公司建立外包催收关系,使用电话侮辱、威胁,发送PS *** 等“软暴力”手段进行非法催收,非法获利28亿余元,尚未收回非法债务约98亿余元,被害群众多达47.5万余人,严重扰乱互联网和金融管理秩序,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危害后果。2020年9月28日, *** 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宣判,王某焘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

2、江苏张家港“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案件。2020年4月,江苏张家港公安机关打掉“有米有品”网络“套路贷”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2名,并通过“信息链”“资金链”深挖彻查,成功铲除“火牛”第四方支付平台和App推广平台等黑产链条。经查,以犯罪嫌疑人葛某克、王某、袁某瑶为首的犯罪团伙勾结境外金主,先后研发数十款“套路贷”App,并招募大量承兑商,通过自主研发设计的“火牛”平台流转、结算资金,规避公安机关监控打击。据统计,该“火牛”平台先后为“有米有品”等29款“套路贷”App提供洗钱服务,资金流水达4.9亿,非法获利9000余万元。

3、广西贺州“6.29”跨境“ *** ”敲诈犯罪案件。2020年5月,广西贺州公安机关打掉陈某忠等人“ *** ”敲诈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扣押冻结涉案资产500余万。经查,2019年以来,陈某忠、褚某章等人先后在柬埔寨、 *** 等地窝点,以在境外高额报酬为借口,诱骗、组织大量中国公民偷渡出境,并勾结当地武装黑社会势力限制出境人员人身自由,通过威逼利诱强迫出境人员从事“ *** ”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92起,受害人700余人,遍及全国28个省(区、市)。2020年9月,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陈某忠因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非法拘禁罪、 *** 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

4、福建厦门冯某文跨境“ *** ”敲诈犯罪案件。2020年5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成功打掉一个长期盘踞在印尼雅加达的“ *** ”敲诈犯罪团伙,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62名,破获案件900余起,查获涉案财产1500余万元。经查,冯某文等人通过QQ假冒年轻女性,以视频“ *** ”引诱被害人下载安装木马App,进而窃取其手机通讯录,后在“ *** ”过程中诱使被害人露出隐私部位并录制视频,再以向被害人通讯录好友群发“ *** ”视频相要挟,强行索取非法财物。该犯罪团伙对被害人、尤其是对一些公职人员,以种种理由反复敲诈盘剥,直至“榨干为止”,给被害人身心造成严重伤害,对网络空间和现实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了社会生活秩序。

5、广东中山“6.16”恶意索赔犯罪案件。2020年7月,广东中山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王某鹏、王某航恶意索赔犯罪团伙,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破获刑事案件50余起。经查,2018年12月,王某鹏组织成立工作室,先后招募十余名团伙成员,有组织、有目的的实施恶意索赔犯罪。该犯罪团伙专门购买电商平台中使用“极限词”(如“最好”“绝对”等违反广告法的词语)进行宣传的商品,在商家未发货前申请退款,制造虚假交易,并将交易截图和“极限词”宣传截图上传至“全国12315线上消费者举报平台”进行投诉举报,私底下再以撤销投诉举报要挟商家,利用商家害怕被市场监管部门高额处罚的心理,强迫商家缴纳“赔偿款”。据统计,仅6个月时间,该团伙累计向“12315平台”投诉举报6.39万条,非法获利200余万元,有的商家甚至因连续遭遇恶意索赔而被迫关停商铺,严重扰乱了电商平台商家正常经营秩序。

6、广东广州章某强恶意索赔犯罪案件。2020年11月,广东广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章某强恶意索赔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经查,犯罪嫌疑人章某强通过传授犯罪方法、集体恶意索赔等手段发展骨干成员30余名,并不断招揽在校学生、社会闲散人员发展下线,组建网络社团“大猪组”,以大量恶意评论、差评、灌水、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等手段,要挟网店商家,索要“保护费”“赔偿款”,一年来共组建QQ群组200余个,发展恶意索赔“学徒”400余名,仅“拜师费”就非法获利近30余万元,在网络电商平台形成恶劣影响。

7、陕西榆林谈某平负面舆情敲诈犯罪案件。陕西榆林公安机关成功打掉谈某平负面舆情敲诈涉黑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经查,2016年以来,谈某平等人利用新闻记者身份,以山西省市场信息报社为依托,以西安焦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掩护,纠集多人假借舆论监督之名,有组织地滥用媒体监督权,通过负面线索采访、有偿删帖等方式操控舆论,以网络暴力为手段,以拍摄、采访、曝光等方式相要挟,对多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经营等作案72起,非法获利600余万元,在榆林市乃至陕西省舆论媒体界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新闻舆论生态环境。2019年12月,陕西省府谷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谈某平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

8、浙江杭州尚某庄负面舆情敲诈犯罪案件。2019年,浙江杭州公安机成功打掉尚某庄负面舆情敲诈团伙,先后抓获嫌疑人15名,破获案件20余起,查获涉案财产1300余万元。经查,2011年4月至2019年1月期间,尚某庄以中向多家企业勒索现金280余万元;强迫曝光对象采购其推销的商品,销售金额上千万元,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2020年8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犯尚某庄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9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9、辽宁丹东邢某鑫网络水军滋事犯罪案件。2020年4月,辽宁丹东公安机关成功打掉邢某鑫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查获涉案财产200余万元。经查,2019年以来,邢某鑫等人注册文化传媒公司,以开展“影视制作策划”“经济服务”等业务为掩护,打着“快手崔永元、监督各大网红”的旗号,纠集刘某鹏等10余名团伙成员,长期在新浪微博等自媒体平台针对快手直播平台的“网红主播”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并以发起负面“集群炒作”和“人海投诉举报”等手段相要挟,胁迫多名“网红主播”加入其组织的“主播工会”,为其“直播带货”牟利。近一年时间,该团伙敲诈勒索多名“网红主播”,非法牟利近百万元,严重破坏了互联网正常秩序。

10、江苏泰州“6.17”网络“软暴力”催收犯罪案件。2020年6月,江苏泰州公安机关成功打掉王某齐“软暴力”催收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56名,破获案件57起,查获涉案财产800余万元。经查,2018年以来,王某齐纠集周某月等人,以中金汇昇资产公司为掩护,采取电话轰炸、短信轰炸、假装上门、发照片恐吓等方式对网贷借款人实施“软暴力”催收,受害人数超2000人。该团伙定期召开会议,分析重点催收对象,分享“软暴力”催收经验,鼓励大家通过对欠款人通讯录中亲友、同事等人的电话、单位座机进行持续骚扰,给欠款人制造压力,逼迫欠款人还钱,甚至出现连续5天以不间断电话轰炸等手段骚扰泰州某医院行政办公室、导医台、120中心,导致该医院急救中心瘫痪,行政和医务服务无法有序开展,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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