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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老赖黑名单(富源老赖名单公示)

2015年春节,远在非洲打工的李某,准备买机票回国时,被机场工作人员告知其不能乘坐飞机,购买不了火车票,问其原因才得知,自己被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2016年5月3日,家住富源县中安镇某村的村民张某,争取到了国家建房补助金近6万元,已开始建设自己的家用住房。7月6日,被告知6万元的建房补助将会被取消。同时,国家将给予的6万元免息贷款也会被取消。原因是其在法院有6千余元的被执行债务未履行。6月20日,被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被纳入信用惩戒范围。

2016年7月5日,富源县某经贸公司正与四川某线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高达百万的线缆买卖合同,在即将签约的头天晚上8点,被告知合同取消,原因是四川某线缆公司在富源法院微信平台上看到该经贸公司被公布为失信企业,其拒绝与失信企业合作。

2016年11月15日,曲靖市某网络公司在一次招投标审核过程中被告知其不具有招投标资格,原因是其在富源县人民法院有7万余元的被执行债务未履行,被富源县人民法院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

以上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自然人和企业都在不短的时间内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自己的执行义务。

截止11月29日,富源县人民法院已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期314人,其中自然人282人,法人32人次。按照全院的安排部署计划在年内公布失信被执行人达1000人以上,做到能公布的全部予以公布。

“执行难”一直以来是困扰着人民法院工作的顽疾,损害着司法权威。2014年 11月1日,为绿色执行难题,最高人民法院建成统一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该网站专设“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将被作为“老赖”列入失信“黑名单”,“黑名单”的有关信息已与工商、银行、房管等系统联网,这将对失信人高消费、兴办企业等生产生活产生不利影响,从而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执行部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向 *** 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 *** 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 *** 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 *** 、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进行消费的行为属于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5年7月22日《最高法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开始施行,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截止11月,富源县人民法院已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0件,其中一件案件被执行人在公安对其逮捕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了执行义务,现被取保候审,其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当前,除常规执行手段之外,富源法院正在探索一系列执行专项活动,如启动金融专项执行活动,扩大执行标的到位率;开展集中搜查,不放过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启动集中腾房活动,争取执行兑现;加大以物抵债力度,尽可能减少被执行人负担;穷尽执行手段回告当事人执行不能,争取理解支持等。这一系列措施,为“用两到三年时间全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现层层加码、增效。

“守信光荣,失信可耻”,让失信者曝光在阳光下,形成全社会见而想远之,让公众在与此类人员、法人的交往过程中增添一份警觉,多设一道防线。不管你是普通公民、 *** 官员还是企业法人,都请牢记守信是最好的通行证。全社会要培育诚信、守法的信用文化,真正实现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的社会氛围。

唐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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