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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摘要: 张某曾经是高青红极一时的富商,身价千万全凭自己打拼。如今因涉嫌非法吸收高额公众存款重回大家的视野,只不过这一次,他再不如往昔那般光鲜。近日,高青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本地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被骗居民多达678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鲁中网淄博3月16日讯张某曾经是高青红极一时的富商,身价千万全凭自己打拼。如今因涉嫌非法吸收高额公众存款重回大家的视野,只不过这一次,他再不如往昔那般光鲜。近日,高青警方成功破获一起本地商贸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涉案金额达5000余万元,被骗居民近700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中。

案件始末

案件背景:经营不善 巨额集资

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1953年出生于山东省高青县赵店镇。起初,张某靠卖些小百货赚钱,头脑灵活的张某很快就进入了“角色”, 由于经营有道,熟知进出货渠道的他很快在滨州、临沂等地也经营起了个体百货生意。

有了一套生意经的他已经不满足于只做些百货生意,90年代初,张某开始涉足家电行业。2000年,张某买下了县城里频临倒闭的购物中心大楼,继续发展家电产业。2007年,张某注册成立了某商贸有限公司。

此时正是县城内房地产兴盛之时,高瞻远瞩的张某又将目光投向了房地产。他买下县城内黄金地段地皮,设想着能从房地产业内中分一杯羹。然而公司资金周转开始出现问题,张某开始吸收公众存款,来填补资金缺口。

案件起因:资金链断裂 储户 ***

随着公司日渐壮大,张某的几个儿女均上完初中以后,在父亲的安排下也在公司内谋得了好职位。老二张某霞任公司的财务人员,老三张某强任法人代表,老四张某朋任财务部门负责人。

偌大的一个家族公司看似光鲜亮丽,实则无一个职业经理人来维持公司正常运行,公司也无专业会计对公司账目进行详细统计。在资金开始出现短缺时,他们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借钱,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可后来资金缺口越来越大,无奈之下张某安排子女以公司生产经营为名,在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法律许可,没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经过张某本人、子女及公司部分职工等人口口相传,向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公司职工、乡镇村庄人员等社会不特定对象,以支付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手段,非法吸收存款。

由于可以随存随取,且利息高于银行。当地居民开始纷纷将钱存入公司。存款居民近700人,其中高青县城、田镇镇和经济开发区就占一半以上,金额共计5000余万元。

从2013年12月起,张某公司支付利息、进货、营业支出及房地产建设费用远远大于公司存款、利润及售楼所得,公司资金链断裂。公司已经不能及时兑付资金,储户开始取款困难。2014年3月20日,公司由于经营不善关门。

张某的商贸有限公司是高青县内的老牌家电营销公司,在县内经济活动中有较大影响,在广大群众中引起巨大反响。当储户再寻找张某时,张某已经不见了踪影。

由于受害群众成分复杂,各行各业、各年龄段均存在,有很多将家中的资金全部存入,给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在县城摆地摊钉鞋的孤寡老人王大娘,把辛辛苦苦攒了一辈子的1万元钱存入,得知无法兑付资金,一病不起。田镇镇村民小刘把打工赚的3万元钱存入商贸公司两年,准备娶媳妇时,却迟迟拿不回自己的血汗钱。

除储户钱无法兑付资金外,该公司在银行还有巨额贷款,对县内金融秩序也造成了一定冲击。

案件处理:公安介入 缉拿嫌疑人

2014年3月24日,高青县 *** 局向高青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称:该局工作人员在接访工作中发现,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重大嫌疑。经 *** 局初步统计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5000余万元,涉及人数近700人。

接报后,高青县公安局根据 *** 局提供名单材料并经初步调查,发现高青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重大嫌疑。为防止犯罪嫌疑人毁灭证据逃窜,公安局于同日成立专案组,对该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侦查。

2014年4月30日,经高青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高青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霞、张某朋执行逮捕。9月30日,案件由检察院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高青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段恒勇表示:“查封冻结财产已随案移交至人民法院。同时,将依法追究四人刑事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记者 孙晨 通讯员 高高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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