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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6月27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公布的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显示,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生产商为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
据介绍,今年4月27日,检验检测机构受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派工作人员到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抽验该公司经营的金砖榴莲干(标示商标:昌茂,生产商:海南昌之茂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克,生产日期:2022年03月01日)。经抽样检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项目不符合 Q/HCS 0016S-2020《果蔬干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批金砖榴莲干的生产日期为2022年03月01日。
记者了解到,食品中霉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环境或生产设备卫生状况不佳,还可能与产品储运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6月2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执法人员到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同时对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食品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有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
经执法人员调查,今年3月23日,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从广州椰城昌茂商贸有限公司购进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50袋,购进单价18.8元/袋,购进金额940元,至4月27日,已全部销售完50袋,销售单价23.5元/袋,销售金额1175元,违法所得235元,其中30袋为检验检测机构购买的样品用于检验。
该通告表示,6月2日,海南龙昆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接到该检验报告后立即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示》,公布召回上述不合格金砖榴莲干的信息。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 *** 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