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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伊纯 通讯员/粤司宣)9月16日下午3时,随着法槌落下,一起涉罗定市自然资源局、恒某房地产公司等的土地纠纷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庄严的审判庭上,法官分别让上诉人与被上诉人陈述诉求。观众席处,省落实普法责任制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工作人员,部分民营企业代表共100多人现场参与旁听。
此次活动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法院、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举办。部分省直单位的500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视频会议和网上直播方式参与。
该案的纠纷起源于一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恒某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付清土地出让价款构成违约,但罗定市自然资源局交付土地也存在瑕疵。
“恒某公司一边不交钱,一边去开发,这说明他们认为该建设用地是符合交付条件的。”庭审现场,罗定市自然资源局方表示,“我们未发现这块地有坟墓,虽然有电线杆残留,但都已废弃。”恒某公司方却坚称,该土地未按合约标准交付,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因此不应由其单方面承担赔偿。案件并未当庭判决。
实际上,早在2018年,广东便率先在全国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通过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要求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每年旁听案件庭审不少于一次,从2019年起实现全面覆盖、全员参与。
今年的这场民事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结合了中宣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要求,特别选取了涉及行政机关的民事案件,意义深远。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表示,以案释法、以案促学,不仅能提高大家的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还能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