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如果这次高高跃起不是为了抢篮板,那将毫无意义”——丹尼斯-罗德曼
丹尼斯.罗德曼,坏孩子军团出身,公牛红色浪潮的三巨头,这哥们或许是NBA历史上最大的异类了,这里我们说的并不是他的个性,而是他的偏科。说到NBA历史上一招鲜吃遍天的,大多球迷的脑海一定会想到罗德曼,为啥呢?原因无他,在进攻端这哥们是个悲剧,而在篮板球上他绝对是个BUG,罗德曼生涯曾经连续7年拿到篮板王,由此可见他对篮板球有多的执着。SO,问题来了,身体天赋出色的罗德曼生涯为什么仅仅只有29次扣篮呢?
能拿到7次篮板王,对于身高只有2米01,体重仅100公斤的罗德曼来说,确实不容易。在大个子横行的年代,如此身材娇小的罗德曼要从巨人堆里脱颖而出,成功拿到篮板球,靠的不是硬碰硬,而是出色的篮板球意
罗德曼不怎么扣篮,这是真的,即便是前场1打0,他也会选择轻松上篮,而不会选择一个花里胡哨的扣篮来点燃全场。职业生涯一共扣篮29次,其中还有4次没扣进,他14年职业生涯的扣篮总数,还不及“小土豆”内特-罗宾逊两个赛季扣得数多。
身高超过两米,原地弹跳高度和助跑弹跳高度分别是87厘米和102厘米,这样的条件下,罗德曼扣篮还是游刃有余的。然而进攻端确实不来电,但他在篮下确实是个BUG,他绝不放弃任何一个篮板球,哪怕是球即将飞出界外。罗德曼是标准的蓝领球员,生涯最高的场均出手也只有8.6次,但生涯场均篮板却高达13.1个,试问这样的队友谁不喜欢?
得篮板者得天下
罗德曼作为篮球界得一个奇才,虽然他没有往常我们认识得那些巨星超强的得分能力,但是他有着超强得篮板球能力,一个为了抢篮板而生的男人。人们常说,得篮板者得天下,这句话一点都没有错,罗德曼就凭着这一手绝活,在职业生涯硬是拿下了5座总冠军奖杯。在88-89赛季和89-90赛季为活塞夺得两座总冠军奖杯,在95-96,96-97,97-98赛季与乔丹,皮蓬组成的三巨头,创造了公牛的三连冠王朝
在篮球比赛中,我们往往会因为一个精彩的跳投,或一个漂亮的绝杀而尖叫,作为不擅长得分的大虫罗德曼却用另一种方式让我们记住了他。身高201,体重100公斤的罗德曼,在14年的职业生涯中,连续7年斩获篮板王的称号,并有7次入选防守一阵和2次最佳防守球员。
对于这样的“奇葩”球员,只能说是对手狠,队友爱,球迷更爱啊。
其次是罗德曼的球商。罗德曼的生涯一共出手了5310次,其中三分球355次,扣篮29次,罗德曼的生涯给人的第一感觉是聪明或者狡猾,是的,高超的球商让罗德曼懂得如何用最节省力气的方法去打球,所以能够上篮为什么要扣篮呢?与其在扣篮上浪费力气
罗德曼的职业生涯总共拿下11954个篮板,位居历史排行榜的第23位,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得到了6693分,得分只有篮板数的一半,而且一个进球还是算两分和三分,篮板却只算一个,这是他职业生涯第一个奇葩的地方。
第二个奇葩的地方,按理说,他这样的身体强度和天赋,得分,扣篮应该都不是很困难,但是他14年的职业生涯,却仅仅只有29次扣篮。如果将29这个数字与他职业生涯得11954个篮板,6683得分以及911场比赛放在一起,那就会更加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根据数据不完全的统计,大虫罗德曼职业生涯的扣篮数肯定不止29这个数字,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罗德曼并不喜欢得分,也不喜欢扣篮。就像他自己说的,如果这次的起跳不是为了篮板,那么这将毫无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