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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星在我国古代称为什么(木星被中国古代称为)

(图:剩者为王)

文/desertchen

那是一个过于热烈的吻。

他的嘴唇软软的,芒果般的质地,草莓似的味道,甜蜜得不像话,黏人得不像话。

动情时分,他琥珀色的眼睛盛满温柔,那温柔将我沉浸,像溺在一片黄昏时刻的海,橘色的风和蓝色的海浪一阵一阵涌入我的身体,拂过我的广阔荒原,安抚我所有的失落。宇宙也变得温柔,所有行星像北半球的犀牛、大象或者其他什么,它们守望相助,窃窃私语,而木星将隐去的光芒重现,照亮着我也照亮着他。

多么美好。

于是我说,谢谢。

他的手停在我的肩上。

“谢谢。”我又说了一次,望着他的脸,愣了一会儿,脑内空白,身体里的风声与海声戛然而止,所有的美好归于碎片,碎片又归于寂静。

他笑一笑,“在这儿睡觉很容易着凉的。”

我点点头,抬头看了一眼公司对面那座大楼,它黑漆漆的,在白日下生出一些冷峻感。

是梦啊。

我起身离开了茶水间。

说实话,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他。他有太多人喜欢了,长得好看,性格开朗,大高个,爱穿风衣,爱笑,也会讲笑话,对每个女孩子都温柔,活脱脱一颗情种,蒲公英似的情种,荡到哪儿就飘洒到哪儿,对自己没一点儿珍重。谁喜欢他谁就倒霉。我座位旁那个漂亮的酒窝女孩不接受他的追求实在是太正确了。

但是我梦见了他。

梦里有多开心我就有多生气。

“不好意思,这是我的座位。”我用力戳了戳他的背,权当撒气。

他把巧克力放在酒窝女孩的面前,说,那晚上一起吃饭,我下班后过来找你。

然后扭头看着我笑了笑,“不好意思,来,你坐你坐。”说着便把座椅拉开,绅士似的等我入座。

我实在不愿成全这俗套的一幕,于是拿起茶杯,掉头往茶水间走。

工作是劫,一周五次或者六次的劫,他也是劫,劫中劫。

有时面对着电脑上精细繁杂的表格,他就忽地又出现在身旁,背对着我跟酒窝女孩聊天。

这附近好像新开了一家KTV,很不错的样子,要不改天一起去唱歌?他说。

不算附近,隔着三个地铁站怎么能算附近。再说KTV有什么好去的。我实在不理解一部分人类对于KTV的喜爱,如果爱唱歌,自己敞开嗓子唱就好了,如果爱听歌,花五秒打开音乐播放器,随即就应有尽有了。KTV究竟是为什么而存在的呢,现代生活中唯独它最让我不解。

两个人唱歌没意思吧,人多才热闹。酒窝女孩说。

热闹也是一件很让人糟心的事情,它总是居心叵测地试图掩盖些什么。

那就大家都一起?他说着,望向我们办公室里的眼镜方方、年逾四十的女领导。

”我们过去不就成电灯泡了吗?”女领导话虽这么说,但显然兴致很足,话里特意又搭了一截台阶,“再说我们这么多人,光唱歌哪儿行,还得吃饭吧。”

“没问题,吃饭我也请了,今天下班就去。”他顺着台阶蹦下来,一气呵成。

我们领导自觉促成了一桩姻缘,脸上荡漾着得意的笑。

“你会去吧?嗯?”酒窝女孩望向我,她总是有着莫名其妙的热情,爱给任何事情出主意,她说,“你平时什么集体活动都不参加,这次就跟我们一起吧,玩一玩没什么不好的,你应该有一些爱好才行,不能总是一个人待着,太孤僻了。”

我当然有自己的爱好,我爱宇宙,爱非洲大草原,爱加缪,爱苏珊米勒,爱公司对面那座以前出了故障,白天也无端闪烁着灯光的大楼,最近甚至沉浸在一支昭和年代的乐队里无法自拔。我从来都不是一个人,这一年里木星也来到了我的星座,它照拂着我的生活,将停留十一个月之久。

但我什么话也说不出,我总是吃嘴巴上的亏,一点儿也不伶牙俐齿,我的言语仿佛天生就钝化掉了。

这座城市有许多隧道,坐着车一不小心就潜了进去,像掉进城市的肚子里,隧道两旁的灯光一盏一盏,铺陈出一条亮如白昼的路。

汽车在穿行,平稳而快,他开车似乎很娴熟,也识路,并且话也不多。明明平日里总是那么热闹的一个人,开着车便真的专心致志起来。我坐在车后座,透过偶尔投进来的亮光,打量着他的背影,其实也就真的只是背影而已,连一个侧脸的轮廓也看不见。我想象着微弱的灯光在他脸庞上跳跃,而他注视着前方的路,漫不经心又不曾言语,仿佛是另一个他。

如果不是酒窝女孩的提议,此时我应该是坐在我们领导那辆车上的。这车里带着一股香气,淡淡的,味道着实不好闻。

三站地铁的车程,开车花了八分钟。

我们先去吃了饭,他一边给酒窝女孩夹菜、剥虾,一边跟人谈笑,游刃有余从容不迫。

四周的明眼人瞧见了,眼底都含着打趣的笑。我默默吃着,觉得这里的炒青菜味道着实是淡了点儿。

但显然,并没有一个其他什么人会在意菜的味道。

饭后,大家就着兴致去了KTV,他开始唱歌,酒窝女孩给他点,随后包厢里便是不绝于耳的情歌,一首又一首,热闹得开始让人生厌,这片我并不置身其中的氛围,我能感觉到它越来越好,甚至是酝酿出了某种天时地利人和的情愫。他搂住酒窝女孩的肩膀,酒窝女孩朝他笑,甜甜的,露出了酒窝。他们两人轻轻晃着,唱起同一首歌。

有人在为他们欢呼和鼓掌,我融入进去,也鼓了鼓掌,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一点儿声音也没有。

他和酒窝女孩谈了场热闹的恋爱。

公司年会那天,他给酒窝女孩送了一束玫瑰,又给我们这桌敬酒,表示感谢。

他亲自给每个人倒上酒,到了我,也说着同样的话,说谢谢。

我照着他人的模样应对,点点头,笑了笑。

喝了一小口酒,我望着他的背影,又喝了一小口。酒杯见了底,我晕眩起来,受不了这热闹,起身,一步一步像踏着云,往出口走去。

窗口开着,有新鲜的风吹进来,我将额头抵在冰凉的墙壁上,不经意一偏头,眼前便是他的身影。他走近,看着我。

眨眼也变得非常漫长,闭上眼睛能感觉到陷入片刻的黑暗,睁眼后我又一次看见他。我想起那个梦来,如今,我的身体里却什么都不剩,什么也感觉不到。我应该是说了许多许多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零零碎碎又长久,像是从空荡荡的身体里发出的回声。

你没有办法让回声熄灭,它就只能那么响着,直到它自己停下来。

我第一次遇见他,是我来这家公司面试的那天。

因为到得早,我坐定在窗边的位置,买了一份早餐,抬头便看见对面那座大楼,在白日里它也兀自亮着,其他大楼黑漆漆地立着,唯独它偏偏闪烁着,还是在正中间的位置,不惧亮色的天和其他大楼的凝视。

他坐到我身旁的时候,我正在发呆。

他与同事一起吃饭,忽而嘴里冒了一句,你看那座楼是不是很可爱?

怎么会用可爱这个词来形容一座办公楼呢,我想,太奇怪了。

嗯?是灯坏了吧,过不了多久就会修好的。他的同事说。

我在这间公司上班的第三天,灯就被修好了,在白日里它再也亮不起来。

现在我坐在茶水间里望着它,它依旧黑漆漆的。

昨天年会你醉了,说了好多话,一点儿也不像平时的你,太唠叨了。他说。

这样啊,我不记得了。我说。

他笑了笑,说,“我都记着呢,当时你在窗户那儿,我走过去,你就开始嘀咕,说木星是不是偷偷走掉了。我问你它走哪儿去了。你也不理我,又开始说犀牛什么的。”

“你平时都在想些什么呢?”他说。

我在想些什么一点儿也不重要。我想说一些真正重要的话,但我想了想,或许什么都不重要,与他而言,我又有什么好重要的呢?

“你记不记得,对面那座楼,有一阵子灯坏了,白天也亮着,过了好几天才修好。”最终我说。

“嗯,记得。”他说。

其实记不记得也不重要。我想,与我而言,又有什么好重要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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