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易烊千玺要火!」
这是朋友看完《少年的你》后,走出电影院给发过来的第一句微信。
少年的易烊千玺
小贝不是易烊千玺的粉丝,只知道他以前是tfboys的一员(都分不清他们三个谁是谁!)。
又知道他们在当代00后中小学生中深受喜爱、唱过「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的口水歌……
除了以上这些似是而非的印象之外,很多人之前都对易烊千玺没什么了解。
直到《少年的你》上映后,突然之间看过电影的人都在疯狂夸。
夸他在电影中展现了超越其年龄的成熟演技,与周冬雨的对手戏也毫不逊色,非常精彩。
观众纷纷给出了一致的评价:
「易烊千玺不再只是一个偶像,而是一个真正的演员。」
《少年的你》印象最深的是,用了超级大量的特写镜头,对准两个伤痕斑斑的主角的脸,曾国祥很有胆识,他可以信任周冬雨,但易烊千玺之前谁知道呢?易烊千玺要红了,我是说,真的那种红。著名影评人 magasa但事实上一开始易烊千玺并不是演片中「小北」的第一人选。
他第一次试镜,导演曾国祥看后这样评价:「他还没长开,还不可以做小北这么狠的角色。」
第二次试镜又被说年纪太小,不太适合这个角色。
但是第三次试镜让电影团队感到非常惊喜的是:他们在易烊千玺身上看到了同龄人无法追赶的成熟速度,给人一种「是个有故事的人」的感觉。
与易烊千玺的「坎坷」相似的,还有《少年的你》,这部电影在正式上映之前,也是一度面临夭折的命运。
少年的你
《少年的你》这部电影根据青春疼痛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改编而成,讲的是一场校园坠楼意外改变两位少年命运的故事,属于冷门的校园霸凌题材,由易烊千玺和周冬雨主演,曾国祥执导。
豆瓣评分8.4,参照过往同类型的国产片质量,这个分数算是少见的高分了。
最近也是听到很多身边的人看完电影,不约而同地发出感概:「今年国产电影进步真大啊!」
这部电影早该上映了,谁也没想到弄得一波三折。
一开始原定6月27日上映,上映前三天紧急撤档,今年2月份连原定参加的柏林电影节展映单元也退出了。
接下来是4个月的悄无声息,在所有人都开始淡忘这部电影的时候,又突然官宣,定档10月25日上映。
现在总算是播出来了,好评汹涌。上映仅6天,就累积了7.6亿的的票房。
但在电影热度刚刚上头的时候,一个有关电影涉嫌抄袭的消息不胫而走,在网上传开了。指责连同赞誉,随电影一同登上了微博热搜。
这个抄袭风波也让小贝大开眼界,学到了一个新词——「融梗」。
融梗到底算什么?
上文说过,《少年的你》的剧本改编自玖月晞的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但玖月晞是谁?
有网友之前送给过她一个头衔,叫「融梗天后」。融梗本身就是一个梗,一个最近两年晋江文学专为玖月晞而造的新词。
与「抄袭」不同,「融梗」更多是表达一种感觉:你讲的这个我仿佛在哪里见过,一看到你这表述,我就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之前看过的别人的作品。
这可真是一个玄玄乎乎的概念。(现在网民的闭门造词能力都这么强了吗?)
说玖月晞融梗或抄袭的,其实早已有之,并不是电影出来才有的说法,而是从2016年小说《少年的你,如此美丽》出版,一直说到现在《少年的你》上映。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说玖月晞的小说融了日本悬疑小说家东野圭吾作品的梗,主要是脍炙人口的《白夜行》、《嫌疑人x的献身》等小说。
有网友特意制表罗列了作品之间雷同的梗,这里以小说与《嫌疑人x的献身》的对比举例:
上面提到的东野圭吾的两部作品,那是相当的好,个人看过后也对作者产生一种莫名的「粉感」,如果看到抄袭的作品也会感到恶心。
但是看完上面的所谓对比之后,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倒是令人对于「融梗」究竟是什么,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与融梗最接近的一个词,是不是以前用于电影的「桥段」?
几乎所有人都认可,所谓的融梗,遣词造句用的表达形式都是不同的,因此并不构成《著作权法》中定义的「剽窃」行为。
著作权保护的是表达,而非思想。
思想是全人类共有的,你想到的我也可能想到,思想上的巧合或借鉴是我们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是如果落笔写出了一模一样的同一段话,这显然就不现实了。所以只有作品中表达的抄袭,才能构成我们所说的抄袭。
也就是说,无论是融梗还是桥段,其实都不算抄袭。
还有网友指出《告白》与《少年的你》中均有逼女生吻男生的情节,这不是经典的校园霸凌桥段吗?
左图为《白夜行》,右图为《少年的你》
对于这件事情,导演曾国祥也作出过回应。
原著只看了一遍,就放在一边,至于东野圭吾的那本(小说)真的没有读过。整个创作团队始终坚持不过分拘泥于原著,只保留其中适合电影的成分。大家一直在聊怎么去改编,怎么去搭。我们想给自己多一点空间,去做加法,去做改变。导演曾国祥令人感到惊讶的是,有些完全没听说过这次风波的观众,只是看完电影觉得优秀而向身边的亲朋好友推荐,竟也莫名其妙地背上了「支持抄袭电影,缺乏原创保护意识」的锅。
事实上,即使原著小说真的构成抄袭,而东野圭吾老师发起 *** ,那电影方面需要赔偿吗?
不会。不仅不会,电影方面还能顺带要求小说作者赔偿。
电影作为原著的特殊「演绎作品」,拥有「双重权利」。
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尚无明文规定,但是如果法院认定小说构成抄袭侵权,那么片方是可以另行起诉作者,进一步要求抄袭的作者赔偿的。
保护原创,尊重版权已经成为社会上大多数人已有的共识,这点值得令人拍手称庆。
但是希望任何一项指控都是严肃而负责的,至少要理清谁是谁非的关系,别把受害者当成加害者误杀了,这无疑与我们保护版权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校园霸凌中,参与者无不在心里为自己的霸凌找一个借口下手,旁观者无不在心里为自己的旁观找一个借口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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