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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清十大酷 情(满清十大酷的)

满清十大酷刑,听名字很容易被误解,其实这十刑并不是满清所发明的,但却是满清所用最为频繁。

清军入关后对于异族人的压迫遭到了本土人士强烈的抵抗,屠杀烧城始终都无法根绝前朝反清的想法,于是统治者决定向前朝历代学习,把能用的酷刑都用上,其中包括:剥皮,腰斩,凌迟,俱五刑,烹煮,车裂,刖刑,宫刑,缢首,鸠毒等只有受刑人忍不了没有施刑法者想不到的刑法。

对于这些骇人听闻的严刑,王晶利用他的恶趣味拍了个同名电影,把这些刑法用的淋漓尽致,残忍血腥屈打成招的镜头轮番轰炸,可谓是生动形象让人忍不住替受刑者喊冤叫屈。

剥皮一

三国时期就有“生割剥人”这一刑法,北齐高恒更是经常亲眼观看被剥皮者痛苦不已的样子来取乐。然而根据可查阅的史料记载,六朝前都只是剥面皮,真正把这一刑法弄的天下人皆闻风丧胆的是明太祖朱元璋,朱元璋对于贪官污吏厌恶至极,便有了“剥皮楦草”。

剥皮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的皮肤割成两半,慢慢的用刀分开皮肤和肌肉,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层黏黏的脂肪油堆,也要一点点的撕下来,不管犯人叫的多么惨烈,也要将皮整个的剥下来,没有任何的毁坏,血从身体的各处喷涌出来,技术好的可以只流很少的血,血管甚至还在跳动,皮就被剥下来了,在阳光的照射下,红色的肌肉上还粘带着黄色的脂肪,拉出一条条细丝。

剥皮之后还要把人皮挂在衙门门前做成皮袋,在里面装满稻草以此示众来警示告诫其他官员。

直到清朝,剥皮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剥皮看肠腹,挂在树上风干,伴着冷风泠泠作响。

腰斩二

腰斩历史悠久,自殷商时期便作为死刑,最初腰斩使用的是斧钺,因为刀锋容易磨损所以需要刽子手非常熟练的技巧。不过随着科技的进步,斧钺变成了铡刀,不仅不易磨损,利刃也降低了对于刽子手的技术要求。

受腰斩者必须先 *** 上身的衣服后趴伏在铡刀上,受到腰斩后心脏供血灌输上半身,所以对于大脑的供血还没有断,疼痛神经更是清醒,直到几分钟之后失血过多才会死亡。

由于人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如果想让犯人死的痛快一点,就需要铡的位置稍稍偏上,如果想要让犯人受尽折磨而死,就将动刀的位置下移一些,据说方孝孺被腰斩后用手蘸血写了十二个半的“篡”字才断气。

直到清朝雍正年间,被腰斩的俞鸿图因为没有 *** 刽子手,故意被缓缓下刀,俞鸿图甚至写了七个“惨”字才断气,见状的雍正觉得腰斩过于残忍,立即下命封刀,从此再也没有腰斩这一刑罚。

凌迟三

凌迟便是所谓的千刀万剐,最早出现于五代时期。

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第二等要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但是不管割多少刀下去,最后一刀的时候才应该是犯人丧命之时。

到了清朝晚期凌迟才执行五百刀左右,封建专制制度之下,凌迟变成了镇压人民起义的常见手段,但凡有反叛者立即凌迟处死。

凌迟时刽子手身边要有一个助手来冲围观看客们高喊报数,第一刀要从犯人右胸脯上旋下来,这一刀恰好要剜掉乳粒然后扔到天上,算是谢天。第二刀从左胸动手,只不过是将肉片摔在地上,算作谢地。第三刀开始肉片下只露出几小滴血,这便预示着一个良好的开端,因为成功的凌迟是流血极少的。避开血管密集的地方将皮肉剜下来,犯人的每一个内脏器官都隔着薄薄一层肌肉组织往外膨胀着。

直到最后够数了刽子手才一刀戳中犯人的心脏,然而摆在案头上被切下来的一片片肉昭示着漫长而残忍的过程。

俱五刑四

五刑是由五行相克而产生的,据《逸周书逸文》记载:“火能变金色,故墨以变其肉,金能克木,故剕以去其骨节,木能克土,故劓以去其鼻,土能塞水,故宫以断其淫,水能灭火,故大辟已绝其生命。”

第一种是在人的脸上用刀刻人的皮肤然后再涂上墨水的黥面。后世改为用针刺,一针一针的刺出字来,有的犯人会因为伤口感染而死掉。

接下来是割掉犯人鼻子的劓刑,鼻子长在人脸上的正中央,位置显著,割掉鼻子就在脸上留下了一个非常突出的标记,和黥面一样无法掩盖。

之后再砍掉左右脚,对其使用宫刑,最后将头砍下来示众。

俱五刑自然指的是在一个人身上五种刑罚使用俱全。

历史上最有名的事就是吕太后将戚夫人做成了人彘,划花了脸没有头发,既没有双手也没有双脚,没有鼻子耳朵连眼睛的位置都是两个血肉模糊的窟窿,嘴巴张的很大却没有舌头,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之后竟然吓的卧床不起,可见这个手段残忍的让人不忍直视。

烹煮五

秦汉时期烹刑是最常用的刑法,用一个大锅四周堆满烧红的炭火,里面装有沸水把犯人放进去进行水煮。

直到清末杭州古代藩属旧址内的一个庭院里面还留有一个大铁镬,上宽下窄直径四尺,深二尺多,据说这顶镬就是秦桧烹人用的。

除了进行水煮施刑者还可以选择油炸,油煮沸之后将人放入锅内,顷刻之间皮肤糜烂,滚热的油遇到人体的水分油星四处飞溅,焦灼的味道充斥在空气中。

更有甚者施刑分者还会要求制成肉羹要求其他人羹而食。

烹煮最残忍的地方在于从凉水到温水最后到开水这个逐渐升温过程,发烫的水温导致剧烈的疼痛,上升的水蒸气渐渐让犯人呼吸不畅,器官逐渐衰竭。让犯人拥有度日如年的恐惧感,既期望死的痛快一点又希望这个水永远都不会烧热。

这个刑法一直延续至今,只不过现代社会变成了杀人凶手用来毁尸灭迹的方法。

车裂六

所谓“车裂”就是常说的五马分尸或五牛分尸,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身体硬生生撕裂为五块。

要把人的头和四肢砍下来都要费不小的力气,更何况是用拉的,真要是一下子就扯下来了受刑人或许就死的痛快。

事实却是犯人在还活着的时候就被绑起来,五个方位的马向不同的地方拉扯,人身体的韧性和马的冲劲抗衡了一会儿,宣告人本体的失败。之后仿佛都能听到自己身体被一点点拽裂的声音,先是骨头脱臼,再是肌肉撕裂,突然之间血从断裂处喷涌而出。

众所周知的是车裂而死的商鞅,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留有余地,善其始也要善其终,即使现在已经没有车裂这个酷刑了,但是事情做得太绝自己周遭的人关系四分五裂,反而比肉体上的四分五裂更加可悲。

刖刑七

刖刑指的是砍去受刑者的左脚或者右脚,当然两只脚都砍掉也无可厚非,实施断足的方法是断脚筋。

早在夏朝的时候刖刑就已经出现了,并且在奴隶制时期是非常普遍的,奴隶主为了警示那些想要逃跑的奴隶,他们会砍掉奴隶的双脚。

碰到喜欢折磨人的施刑者,他会用一把特别钝的刀,皮和肉虽然容易切断,但是筋骨只能一寸一寸的磨,锯骨的摩擦声以身体为媒介传入耳中。

刖刑在唐朝的时候被废除的声音渐渐高涨,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文明观念也逐渐发达,刖刑的弊端渐渐暴露。那时起各朝对它的态度也是犹豫不决,社会形势的不同导致了刑法的不同。

直到清朝,民族矛盾愈发的严重,刖刑再次被被提及,在当时受了刖刑的人就和宣告死亡没什么区别了,毕竟古代的医疗水平并不高,很容易使受刑人的伤口恶化导致死亡。

宫刑共赢八

从奴隶制社会开始到封建社会结束,到底有多少人受过宫刑,无法统计。

严格意义上来说,太监的净身和作为刑法的宫刑是不同的,但宫刑也包括了 *** ,所以两者经常被放在一起探讨。

宫刑对男女都有,女人所受的是用木棍狠而反复的敲击女性 *** ,使子宫脱垂的“椓刑”,然而这种刑法实在是太残忍,受刑的女子没有几个可以挺过去。

男人自是 *** 男性生殖器,古时候没有麻药更没有止血药,主刀者纵然身经百战,也抵不过受刑者痛入骨髓。

受刑人在木板床上四肢下腹和 *** 被绑紧,再找助手摁住他的身体,就直接动刀割。手术刀是一种呈镰状的弯曲的利刃,在火上烤一烤就算消毒了,然后对被施刑者的生殖器和子孙袋连同切除。其痛苦无以言表。

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甚至为闺阁之臣。”这样的话。

宫廷中太监的净身始于春秋时期,后来被历代相传直到清末,孙耀庭是中国的最后一位太监。

或许正因为明白那种终身难忘的痛苦,他才会写出:“国正天心顺,官清民自安”这种话来表达自己的情怀。

缢首九

在整个世界历史中,这个刑法可算是世界通用,将人绑在一根柱子上面,用一个绳套套住颈部,两边各站着一个刽子手,把木棍套在绳套里面,相反方向的转动使绳套越来越紧,直到把受刑者勒死。

短时间里受刑者从刚开始的时候会挣扎,呼吸困难伴随着想呕吐,伸出舌头呈现出紫红色,眼睛也瞪的很大。缢首一般会勒紧颈部动脉,咽喉和环状软骨也会断裂,因此痛苦是短暂的。

相比于斩首,缢首算的上是一种高档而温和的刑法了,毕竟非死不可的话,身首异处和留有全尸相比更多的人会喜欢后者。所以从古至今想要留全尸的高官们,通常会要求赐自缢而死。

清朝的时候缢首已经被列入了死刑之一,顺治及康熙年间因为与鳌拜意见相左的大臣,就至少有四个被其诬陷后被缢首而死。后期还有和珅,王有龄等许多清朝重臣自缢而亡,可见缢首这个刑法无论是别人动手还是自己动手都非常方便。

鸠毒十

鸠毒也算的上是刑罚之中比较柔和的一种方式了,中毒致死短暂而快速,几乎是一瞬间的事情。并且其范围上至皇宫贵族,下至黎民百姓,前至冲锋阵营,后至深宫六院。

和现在社会各种化学物质毒死人的方式不同,鸠是一毒鸟,羽毛含有剧毒。

只要在酒中轻轻浸湿,酒就变成了杀人利器,无色无味,喝入后顷刻之间两眼一翻,肌肤发冷,五脏六腑俱溃,神经麻木,七窍流血,并且无药可解。

早起春秋时期鸠毒就被用作谋杀,直到如今,就算鸠这种生物已经不存在了,但毒杀这个方法还是被保留了下来。

其实满清的十大酷刑并不是只有十种,十只是个名目,酷刑里还有把铁钩从犯人 *** 里塞进去,把大肠抽出来的抽肠,用尖刀在人的肋骨上来回拨弄的弹琵琶,容嬷嬷对紫薇用的插针,战争常用的活埋,把受刑人投入兽栏被猛虎撕咬的兽咬等等。

抽肠

这是明朝朱元璋发明的一项刑罚,把受刑者四肢张开绑在木架上,一根一端有铁钩另一端坠着石块的木杆,就像一杆秤一样悬起来。再将铁钩的一段塞入受刑者的 *** ,拉出受刑者的大肠头。

这个时候只要松手就行了,另一端的石块因为重力下坠,铁钩就会升起,飞速的将大肠连串拽出,越抽越长直到尽头被扯断,受刑者刺耳的惨叫刚刚发出来就活生生的疼死了。

悬挂在铁钩上的肠子血淋淋的,褐色的液体和红色的液体积在地面上,腥中带臭的味道弥漫在空气中。

弹琵琶

或许因为明朝时期国泰民安,娱乐活动增加了不少,锦衣卫和东厂在听曲的时候灵机一动发明了这个刑罚。

将受刑者捆绑在木柱子上,解开他的上衣 *** 上身,用尖刀当做指甲肋骨当做琴弦来回的弹拨。

那种又痒又痛的感觉实在是让人难以忍受,绽开的血肉传来点点的瘙痒,发痒的皮肉上又伴有刺骨的疼痛。每次用刑下来,受刑者的笑声哀叫声惨绝人寰,痛到昏厥又会痒到清醒,血肉溃烂露出白骨,骨头也一丝一丝的被剔下来,可谓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当然满清的刑法之多,根本数不清楚。这也是因为当时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皇权,通过酷刑来惩戒人们禁锢人们的思想,但是同时也对于不法分子起到了杀鸡儆猴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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