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协议离婚程序:
1、准备离婚协议。双方必须签订离婚协议。
2、申请受理。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去民政局登记。
3、冷静期。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发证。30天满,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双方到民政局申请领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在确定双方确实有意愿,子女和财产问题得到妥善处理的情况下,颁发离婚证书。男女双方要求离婚的,有关部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者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
2、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 *** 、 *** 等不良嗜好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的;
5、造成配偶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三、诉讼离婚有什么弊端
1、诉讼的拖沓影响感情, 一些不能通过协商解决的离婚纠纷可以通过诉讼得到有效解决,但从诉讼离婚的程序来看,它较为复杂,不可能经受住诉讼的长时间拖拽;
2、离婚案件通过法院的解决意味着双方都要撕破自己的脸,这将不可避免地加深双方的仇恨和敌意。毕竟,法律不是万能的。当关系破裂,双方无法共同生活时,双方最好选择一种更明智的方式。友好分手选择离婚协议,以避免旷日持久的诉讼;但当诉讼变得不可避免时,在情况允许的范围内,聘请律师充分准备证据并积极应对诉讼是不可避免的。
来源: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