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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摘
要
第二章 直销行业的魅力之一“消费致富”
2018年直销行业营业额已经突破2000亿元,前十名的销售总额达到1250亿元, 第十至二十名销售总额达400亿元。从中可以看出在91家拿牌直销公司中(2017年是89家),前二十名销售额达1650亿,剩下71家公司的营业额350亿左右。既然这样一个行业能达到2000亿的规模,它本身一定具有一定的魅力。我们一起来初略了解。
直销行业有很多别名,比如“网络营销(network marketing,通过组建消费者网络进行营销)”、“传销(国外称呼,在1997年政策一刀切后,传销非法,改名直销,须获得商务部授权)”,直销英文为direct sale ,直接销售的意思,那么哪些属于直接销售呢?早餐包子铺,街边卖水果,饭店都属于直销,商家直接销售给我们,可见当年把传销改革之后用直销这个词并不妥当!
直销真正含义是通过组建消费者和经营者网络来实现产品的销售。我们来对比一下商品销售的几种方式:
第一,工厂——商品——总代理——市代理——批发商——零售商铺(经营场所)——顾客,这就是线下零售店的基本模式。例如,顾客想买一瓶果汁饮料,在街边或商场看到某某商店,那么顾客主动走进商铺里进行消费,那一个店铺经营的好坏可能跟位置、品牌、进货渠道有关。
第二,工厂——商品——线上平台(展示)——快递——顾客,这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销售的模式。例如,我需要买一个电吹风,浏览线上平台,下单,快递送达我的手中。对消费者来说可以节约时间,足不出户,多商家对比,品种丰富,价格更优惠。对商家来说没有地域限制,能展示更多的商品,经营好坏可能跟吸引的流量和转化率相关。
第三,工厂——商品——物流——消费者(经营者)。这种方式就是直销模式,一个商品从工厂生产后,直接到达消费者手里,同时消费者也是经营者,拥有直销公司赋予的经营权。
我们可以发现,前面两种模式顾客就是消费者一重身份,拥有对商品的选择权、知情权等。而第三种直销模式中,顾客多了一种权利,那就是经营权。拥有经营权即意味着拥有分配利润的权利。举个例子,我在某直销公司买了一支牙膏20元,由于我拥有经营权,那这20元里面我拥有利润,公司就会分配3元的利润给我,相当于我挣了3元钱。有人会问,那公司为什么不直接17元卖给我?这就 是直销的最大魅力之一,把商品直接送到顾客手中,省下来的流通成本(如代理商、批发商层层加价)返利于顾客,顾客即充当了消费者,也充当了经营者。如果我去超市买一支20元的牙膏,超市不可能给我返3元钱。这就是直销公司所推崇的消费致富!一个人从出生那一刻起就拥有了一个身份——消费者,只要人活着就要消费,那么消费直销公司的产品后,直销公司会把一部分利润返还给你,那去超市买没有返利,来直销公司买有返利,请问你会怎么选?可能有人会说价格不一样,直销公司有返利是因为它的产品价格更高,提高价格再返利给顾客,这相当于没返利。你看原来卖20元的牙膏,现在卖25元,然后返利5元给顾客,本质上没什么区别啊!对于这个问题在后面介绍直销公司产品定价的时候会具体分析!
直销公司还会给未加入的顾客算一笔账:例如,您今年五十岁了,一个普通家庭一年在日常消费品上的花销大概是1万元,那50年×1万=50万,如果您在直销公司消费,按照20%的返利,您这50年可以挣10万元。也就是说超市商店多赚了您10元,所以从先在开始,在直销公司消费,那边消费边挣钱,这就是消费致富的方式。直销公司未来销售的产品种类将会达到十几万种,那这就是一个巨大的金矿,称为家里的黄金!
直销公司宣称——消费致富的年代来临了!抓住财富的第五波——消费致富,前四波财富是下海经商、股票金融、房地产、互联网。回顾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前四波财富确实如此。可第五波财富真的是消费致富吗?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下一章会接着分析直销行业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