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文
摘
要
2020年12月3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陕05刑终124号《刑事判决书》,依法判决没收被告人杨武学、王卓、孟涛、苟西成、程华胜、张希民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被告人孙正新、雷博等人分别处以刑罚。
2020年12月16日,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向韩城市人民 *** 出具《关于“涉黑”案件财物移交的建议(函)》,建议将杨武学等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一案的相关涉案财产移交韩城市人民 *** 。同日,渭南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由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直接将涉案财产依法整体移交韩城市人民 *** 管理和处置,韩城市人民 *** 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上述文件,我市于2021年10月18日发布《关于杨武学涉黑案涉案财产的接管公告》,指定韩城产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接管平台(下称平台公司),从2021年10月18日起接管杨武学等涉黑案罪犯名下房屋、土地、车辆、股权等应当没收的财产。为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现公告如下:
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杨武学、王卓、孟涛、苟西成、程华胜、张希民(后附基本情况)未在刑事判决中列明的个人财产线索。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聂俊文,0913-5211800;
收件地址:韩城市黄河大街与金塔西路交叉路口国资大楼105室。
我市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相关人员信息予以严格保密。并根据财产性质、标的金额等因素,对财产线索提供人酌情给予奖励。
特此公告。
韩城市人民 ***
2021年12月6日
来源:韩城市 *** 网站